第23章 同庭春色(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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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陳願說了一句後,就沒有再說話,而是來到堂食的地方,等到學子下學,她怎麼都沒有想到,跑在前頭最早來打飯的是祝程勉。

「你跑那麼快乾嘛?」

正在祝程勉大口大口喘著粗氣,心裡又在為自己跑得最快而高興時,就聽到了讓他熟悉的聲音。

他猛地抬起頭看祝陳願,尷尬一笑,扌莫扌莫自己的鼻子,「我就是跑跑,阿姐,怎麼今日你也來分飯了?」

祝陳願才不聽他的鬼話,舀了一勺兔丁放到碗裡,又塞給他一個蒸餅,叮囑道:「我沒事就來瞧瞧你,果然被我抓個現行。下次別跑著來,拿過去慢慢吃。」

祝程勉應下,他在這裡幫不了忙,說了一聲後就端起碗到他們常坐的地方坐下來。

隨後茅十八和晉平安也來了,茅十八第一句話就是,「程勉你阿姐居然在那裡分飯哎!」

一副十分震驚的樣子,聲量也拔高了,惹來前後的目光,還有人好奇,「誰的阿姐來這裡分飯了?」

把他們打發走了,茅十八也老老實實坐下來吃飯,和祝程勉擠眉弄眼的,卻逗笑了一旁的晉平安。

和兩個活寶待在一起,他現在也開朗多了,至少不再縮在角落,低頭不語。

「茅十八,吃你的飯去!」

祝程勉忍無可忍,用手肘撞了他一下,讓他安靜點。

茅十八無奈聳肩,隻能拿起蒸餅握在手裡,看碗裡油亮發紅的兔丁,先前拌嘴的時候還沒有注意到,現在才聞到,來自兔肉的香味。

沒吃之前還以為是炒兔,一入口才發現,居然是罯兔,拿料汁熏蒸而熟的兔肉,肉質特別緊實彈牙,川椒和茴香的味道重,導致兔肉吃起來,有股微麻的口感。

雖說茅十八在吃上麵,是個葷素不忌的,不然也不能吃這麼胖。但他也有個毛病,就是吃菜一定得配米飯或饅頭,單吃是吃不下去的。

所以他掰開蒸餅,將兔丁夾在蒸餅裡麵,紅亮的湯汁浸透了暄軟雪白的蒸餅,再咬一口,味道糅合得剛好,他全部兔丁下肚後,最後剩的一點蒸餅,放到碗裡擦拭一圈,等全部的油脂都跑到蒸餅上頭,再放到嘴裡。

要他自己說的話就是,這樣才是對美味最大的尊重。

……

祝陳願是和夏小葉一起回去的,兩人慢慢踱步回去,她忽地開口,「今天食店裡頭也吃兔子,我們去買點酒。」

「酒?」

夏小葉是真的震驚,忙看她,以為她說錯話了,大白天的喝什麼酒,要是到時候喝醉了,那不就是耽誤生意。

「對呀,吃炙肉就得配酒而食,放心我要買的不是烈酒,隻喝一兩口並不會醉的。」

祝陳願不再多言,而是拉著夏小葉進了一家酒館,買了兩瓶同庭春色。

這酒是用熟透的橙子釀製而成的,裡頭還有完整的橙瓣,得煮著喝,喝時往裡頭放一瓣橙子,味道清爽又解膩,配炙兔吃剛好。

夏小葉沒有生活情致,自然無法理解為何吃兔肉就要配酒,喝點白水解渴不好嗎。

祝陳願沒有多言,回到食店等處理好的兔肉送來,讓夏小葉升起個大火盆,燒到炭火微微發熱,不要有火星子即可。

她將兔肉切成小塊,讓葉大娘用油紙包好,放到火盆裡用灰蓋住,煨熱到裡頭的兔血都乾透為止。

再拿調料和油醋汁塗抹兔肉,拿鐵簽子穿起來,放到烤架上烘烤。

等待的時間就先煮酒,酒經過加熱後香氣從鍋蓋中溢出來,浮在整間屋子裡,濃濃橙子香讓人著迷。

葉大娘年輕的時候也會小酌幾杯,她輕嗅酒味,露出個笑容來,「同庭春色十幾年了都還是這個味道,小娘子是在古家酒館買的嗎?他家的百花春色也很好喝,酒味極其醇美。」

「就是上他家買的酒,百花春色不適合配肉吃,它得單喝配個清雅點的小菜。同庭春色拿來就炙肉吃剛好。今日天色尚早,小葉來食店也快一個月了,乾脆趁這個日子,我們三個一起去樓上喝點。」

祝陳願端起酒碗,她烤的肉剛好夠三人吃,剩下的等有人來了再烤,廚房火都給撲滅,就不用人一直坐在這裡盯著。

「那敢情好,我也很久沒喝過酒了。」

葉大娘第一個表示同意,夏小葉沒喝過酒,有些猶豫,卻被兩人拉著上了樓。

二樓很寬敞,分了好幾個隔間,祝陳願專門選了個靠窗的位置,能看到街景。

她分別給葉大娘和夏小葉的酒杯裡倒了一半的同庭春色,又對有負擔的夏小葉說道:「喝一兩口不妨事的,這要是能喝醉,我也不會在青天白日請你們喝。」

夏小葉點頭,三人碰杯,酒液在杯中晃動,搖晃著映襯三人帶笑的臉龐。

祝陳願抿了一口同庭春色,裡頭淡黃的酒液漂浮著完整的橙瓣,入口橙子味濃得像是枝頭新鮮的剛摘下來一般,得過很久才能品到那藏在裡頭的酒味。

連夏小葉喝的時候都說,「這不像酒,倒像橙子裡頭的汁。

剩下兩人都笑起來,呼出去的氣都是橙子味道的。

桌上還有一盤堆疊得很滿的炙兔,油脂不多,暗紅色的脂肪散發著來自烘烤後的香味。

祝陳願直接拿握住鐵簽子,上嘴撕咬頂端的炙肉,層層分裂的肉絲,終於在進嘴後分開,炭火烘烤的炙肉香氣撲鼻,焦而酥,鮮而鹹。

再呷一口小酒,那感覺真是極好,就是一個詞,爽快!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獻之。

她喜歡吃兔肉配酒,就是從《詩經》上頭學的,本來是想體會前人那種豪邁的感覺,卻迷醉於炙兔和酒碰撞的口感,是旁的或甜或辣或酸的,都無法帶來的滋味。

「怨不得那些男的一進到酒館裡頭就出不來,換我,我也得醉倒在酒館裡。」

葉大娘打趣道,幾人又一同笑起來。

「想喝酒就隨時去買上一壺,回家慢慢品,我阿娘就說過,虧什麼也別虧待嘴巴,不然睡下,想著白天沒喝過的酒,夜裡都睡不安穩。」

祝陳願此話一出,大家又是一陣笑,清脆地跟琴弦調音似的。

幾人也說不上來為何要笑,就是覺得賞著外頭的街景,有微風從臉頰拂過,在青天白日喝著小酒,共吃一盤炙肉,就是無比暢快的事情。

自然要笑,還要笑得鮮活熱烈。

幾人吃完炙肉和酒下來不久,祝清和進門就聞著味了,他不喜歡同庭春色的那種果味,反而喜歡烈酒燒刀的口感。

儒雅的外表下藏得是一顆不安分的心。

他可惜地說道:「炙兔哪能配同庭春色,怎麼說也要買點羊羔酒來。」

越吃越覺得嘴裡少了點什麼,「要不給我留著,等我去買瓶羊羔酒來,帶回家喝去。」

祝清和說完就跑了出去,再晚酒家就得關門了,看得祝程勉目瞪口呆,又夾了一塊的炙肉,明明很好吃啊,害!有時候真不懂大人的想法。

……

樂山和樂水是聞著味來的,樂山剛坐下就說,聲音粗獷,「剛來就聞到了,是炙肉的味道,小娘子,給我們來上一盤,有酒嗎?」

「食店裡頭是不能賣酒的。」

祝陳願端上來的時候回她,樂水鼻子很靈,她笑著指祝陳願的衣裳,「小娘子,你們剛是不是喝了酒,衣衫上都是酒味。」

「是啊,去外頭買了點,你們要去也可以去買點來嘗嘗,隻不過不能在食店裡頭喝酒,我們是偷偷扌莫扌莫躲在上頭喝的,味道散得快。」

祝陳願大方承認,又跟他們解釋。

女真族豪邁自在慣了,哪怕官話學得好,也無法改掉骨子裡頭的東西,徹底融入到汴京城裡頭。

「無事,京城的酒都有些綿軟,不適合我們這種常年在草原上奔波的漢子。我們都喝燒酒,那酒烈得,不喝酒的人剛聞到就難受,喝下去就感覺舌頭跟生生裂開了一般,從喉頭一直燒到肚裡,可那才是真漢子喝的酒。」

樂山外表就顯現出性格來,他狂野而奔放,說話間自帶一股豪氣,又聽他說道:「我們女真族,就喜歡在下雪的日子裡烤幾頭羊,配幾壺剛滾好的燒酒,一口羊肉一口酒。」

他回味著那種裂心撕肺的感覺,話緊接著又出來,「我們那裡的女人小孩都能喝上幾口,可惜,出來得太久,這燒酒已經好久都沒再喝過。京城裡的又不合口味,不夠烈的喝著像是白水。」

樂水也垂眸,誰不想念那懷樂草原上的晚風,鷹擊長空的啼叫,雪滿原野時圍在火堆旁烤火,聽族人用鼓彈唱鷓鴣。

喝一杯最烈的酒驅寒,吃一口烤得乾透的羊肉飽腹,又或是飲上一大碗的糕糜,持馬縱情在遼闊的草原上。

隻是他們現在回不去,也不可能再回去,常年征戰毀了他們的族部,族人四散,哪裡還有可以回去的家。

有的人葬身馬蹄,有的死於鐵劍,有的人火海逃生,有的人居於京城而徹夜難眠。

樂山樂水,也是想念懷樂的山,想念懷樂的水,才得以取名。

樂水悠悠嘆氣,轉頭強打起笑臉來。

「小娘子,炙兔拿油紙包起來,我們帶走吃,回去配碗我們女真族的鵪鶉撒孫,那玩意又嗆又辣,我再給他買碗黃酒去,跟喝烈酒來也不差什麼。」

樂水的聲音仿佛潺潺的水聲,輕柔又和緩,跟樂山那粗野的嗓音著實聽著違和。

「行,我給你包點。到異族他鄉來省會並不容易,燒酒京城少有賣的,青州有家鋪子是有燒酒賣的,不過不是女真族的人在賣。」

祝陳願樂意與他們攀談,異族的風土人情聽得格外有意思,寬慰了他們幾句。

出來提了一包炙肉,「送給你們吃,不要銀錢,好好吃上一頓,解解苦悶。」

「這不成的,得付銀子。」樂山急得連忙從袖子裡掏出錢袋,卻被祝陳願攔住了,她說話並不高聲,平靜的語氣讓人忍不住聽她說下去。

「我懂背井離鄉的苦悶,也明白四處漂泊的無奈。但,吃點好吃的東西,喝一碗酒,能解千愁,更何況這還是不要錢的,加在一起,能解世間萬般惆悵。」

祝陳願故意說起俏皮話,將這包沉甸甸的炙兔放在樂水手上,又輕輕推了她一下,「快點回去趁熱吃,吃完明早起來就開心了。」

樂山和樂水被她這一番話給逗笑,又致謝,才提著那袋子炙兔出去。

等晚間還剩下一點炙兔時,祝陳願幾人正準備收拾東西回去,卻進來一個穿著一襲黑衣的男子,看不清麵目,身上還背一把劍。

進來後,錚地一聲將配劍擲到桌上,劍聲還在爭鳴,就聽得他那冷冽的語氣,「來一壺酒。」

作者有話說:

每個小人物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悲或喜,有些從名字上就決定了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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