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下〕:觀察者(2 / 2)
-采月家的北京別墅外-
3月16日夜間
「哎呦,真不容易。」秀香嘀咕著,剛進入車內,就打了火,她已經暖和過來了,瘦弱的身板確實受不了冷風的狂吹, 「這大冬天的,我還是別凍著自己了,雖然打火之後『這輛車子如果作為目標』的話明顯很多,但是不打火就這麼凍著自己,那還不如在外麵站著了,還可以偷偷活動、活動。」
秀香坐在車裡後,開始思索自己的跟蹤策略,她的目的、途徑/手段、想要的結果,這些都是必須考慮的事情。
她不是為了緋聞,為了好奇心、為了追星,也沒有心思將吳敏碩的私生活翻個底朝天,或者事無巨細的都要挖掘一番。
她的目的很明確,找到另外那個「他」的線索。
這個事情其實非常簡單,一次又一次的被復雜化,並非秀香所願。其實它的難度就在於不知道對方出現的時間、地點、條件。
「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
如果知道了這些條件,何苦浪費自己三個月的時間,這麼笨拙的跟蹤來、跟蹤去呢?而且三個月時間,秀香還不知道夠不夠,「他」萬一6個月也沒出現呢?自己這麼做的底線是什麼?
秀香決定好好想一想,不過當然不是現在。
不一忽會兒,敏碩的經紀人從車上跳下來,做了兩個擴月匈運動,活動了一下筋骨,又進去車裡了,看來這個經紀人是隨時處於待命的狀態。這些觀察結果,秀香用心記下來,一會回去還要寫成《跟蹤日記》,啊不,應該叫做《觀察日記》才對。
秀香覺得用「觀察」代替「跟蹤」,用「觀察者」代替「跟蹤者」,是一個絕妙主意。
秀香知道,做一個好的跟蹤人——啊,不,是觀察者,就要有特工的潛質,要用心、用眼、用腦,不能隻靠著感性,要相信直覺,但不依賴於直覺,還是要理性的、效率的做好事情。
恩,秀香決定回去研究一下,如何做好特工。雖然這看似和現在的觀察無關,但其實關係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