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突然反擊(1 / 2)
「反對有效,證人,你可以不回答這個問題。」
法官也不認為證人的生平,和這件案子有什麼關係,贊同了楊佐銘的反對。
「嗬!」
雷萬霆輕聲一笑,似乎並不在意這樣的「出師不利」。
十分直接,雷萬霆進入正題,問話道:「洪警官,你可不可以再說一遍,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
「當然可以!」
這一次,中年證人十分爽快,立馬開始答道:「3月2號晚,我們尖東警局接到報案,說是海濱街頭發生砍人事件。」
「接警之後,我們尖東警局出動二十六名警員,包括我在內,馬上趕到了現場。」
「到達現場後,我們果然發現海濱街頭已經殺成一團,有不少疑犯甚至已經倒地不起。」
「當時,我馬上就吩咐小隊成員做事,而我自己也追擊起一名逃跑的疑犯…………」
聽到這裡,雷萬霆適時打斷道:「洪警官,你追擊的疑犯,是不是就是我的當事人?」
「不是,我追擊的疑犯是一個紅色頭發的年輕人,當時他跑進了巷道。」
「我同樣追進巷道,之後看到了凶殺現場。」
「陳奇,也就是死者,當時趴在地上,基本已經死亡。而被告,當時就站在死者旁邊,身上滿是血跡。」
「看到這樣的情形,我當時立即拔槍喝住了被告,並且對他實施抓捕。」
洪警官無疑早有準備,對於當天晚上的細節說得是清清楚楚。
雷萬霆頻頻點頭,一副剛剛知道的模樣,好奇再問道:「你抓被告的時候,他一身血跡,手裡還拿著凶器?」
「血跡是有,但凶器沒在他手上。」
洪警官老老實實,答話道。
「凶器在哪兒呢?」
雷萬霆就好像一個學生,虛心問道。
「就在旁邊垃圾桶裡麵,當時我銬住了被告,將他按在地上,之後沿著血跡,從旁邊垃圾桶裡找出一把砍刀。」
「經過血跡對比,死者身上傷口對比,我們警方可以肯定,那把砍刀正是凶器。」
「而凶器上麵,我們除了查出死者與被告的指紋外,再沒有其他人的指紋。」
「由此,我們警方也可以確定,凶手就是被告。」
「原來是這樣啊!」雷萬霆微微點頭,一副學到了的模樣。
可這在其他人看來,完全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證人洪警官的話,其實先前已經說過一遍。
他作為控方最有力的證人,又是親手抓到被告的警員,一開始就已經闡述過經過。
這會兒再來一遍,話語幾乎分毫沒差,細節亦然。
換言之,他再一次的述說,除了更加肯定凶手就是靚坤外,再無其他意義了。
偏偏問話的,還是本該為靚坤脫罪的辯護律師。
老實說,在場所有人,包括法官在內,都已經對雷萬霆產生了很大厭煩。
這壓根是個沒本事的律師啊。
不僅如此,他似乎連大律師最基本的本事都沒有。
先前楊佐銘問證時,他好像看戲一樣,從頭到尾沒反對一次。現在輪到他問證,效果更是奇葩,直接把自己當事人的罪名按得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