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拉大劣勢(1 / 2)
不得不說,靚坤這件案子其實非常簡單。
人證物證可謂齊全無比,庭審第二階段,楊佐銘出示足足有六件關鍵證物,傳喚了十幾個目擊證人。
每一個證人,每一項證物,都共同指出,靚坤犯了殺人罪!
此時,楊佐銘的第二回合已經到了最後時刻。
靚坤一身西服,今天特意打扮了一鍋蓋頭,一副老實模樣,被押解著來到證人席。
「李乾坤先生,請問你在今年3月2號,為什麼要去尖東海濱街?」
楊佐銘正氣凜然,踱步於鐵欄外,看似漫不經心問道。
「逛街咯,晚上睡不著出來逛逛,有什麼問題?」
靚坤的心理素質不可謂不強,當著眾人的麵,瞎話張嘴就來。
楊佐銘不慌不忙,臉上甚至掛起了淺笑道:「逛街當然沒問題,可據我所知,李先生住在旺角東,新興花園區。」
「眾所周知,旺角東離尖東有十五公裡左右,李先生夜晚睡不著,步行十五公裡?」
「呃…………」
靚坤其實自己也很清楚,說什麼晚上出來散步是站不住腳的。
可納悶的是,他也不知道找什麼理由啊!
按理說,他該怎麼回答檢控官的問題,甚至是提供給警方什麼樣的證詞,都應該是律師的事。
就算是普通律師,都會或明或暗,教導客戶作供,甚至是開庭前,模擬培訓怎麼樣回答檢控官可能的問題。
輪到靚坤這裡可倒好,雷萬霆在開庭之前都沒去警局看過他,更別說教導了。
頻頻看向坐得安穩的雷萬霆,靚坤怒火中燒,表麵卻未流露,嘴硬道:「我失眠的時候,就喜歡長途逛街,不行啊?」
「長途逛街當然沒問題,可是我有十幾個證人,都能夠證明,親眼看到李先生從一輛麵包車上下來。」
「對於這一點,李先生又怎麼解釋?」楊佐銘繼續發問。
我…………
靚坤後背冒汗,腦子轉動飛快,死辯道:「逛久了,正好遇到朋友,所以上車坐會兒。」
「好!」
楊佐銘對於這個答案,並沒有去拆穿。
可是陪審團與法官那邊,無不頻頻搖頭,都看出這位滿嘴謊言。
「李先生,你認不認識本案死者陳奇?」
楊佐銘攻勢繼續,又問道。
「不認識!」
靚坤根本不懂如何回答對自己有利,隻是憑借趨吉避凶的本能,想都沒想,馬上答出看似對自己有利的答案。
沒曾想這一答案答出,一直表現很穩重的楊佐銘突然拔高情緒,激動道:「你撒謊!」
隨後,根本不給靚坤解釋的機會,楊佐銘環顧法庭,大聲道:「根據警方提供的口供,在3月2號晚,抓到的所有人,幾乎都稱認識靚坤,也就是被告李乾坤。」
「也有目擊者,親眼見到被告在海濱街頭,大聲叫喊死者陳奇的名字。」
「這些證據,全在第三十號證詞裡。」
「另外,第二十八號證詞裡麵,詳細記載,被告李乾坤,不僅認識受害者陳奇,當晚尖東海濱街凶殺案中,被抓的疑犯,也全都認識他。」
楊佐銘每一句話都提到證物證詞,法官與陪審團成員依言翻閱。
眾多看客們也不會認為楊佐銘瞎說,雖然看不到證據,亦在心中贊同。
「兩個簡單的問題,被告就已經當眾撒謊兩次,由此可以推定,被告李乾坤就是一個毫無誠信的人,他的每句話都不可信。」
「而根據目前所有證物證詞,我們可以得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