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第 51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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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風習習地吹,兩人牽著手,不停地走。

走到熟悉的巷子口,沈歲進頓住腳,別扭又小聲地說:「鬆開吧?一會我怕被人看見。」

這一片有太多熟人了。

單星回鬆懶地問:「你怕被人看見?」

被看見又沒什麼。再說,他才回北京沒兩天,誰認識他啊?

沈歲進這回較真了,抗議地掙了掙自己的手:「別鬧了。」

她還沒想好呢……

真的要談戀愛嗎?沈歲進十五歲的時候,就曾經認真思考過關於初戀的問題。

高一那年,薛岑和遊一鳴的地下戀情,徹底浮出水麵。他們甚至百無禁忌,當著沈歲進的麵互相咬對方的脖子。

沈歲進有點看不下去,嘲笑他們:「啃鴨脖呢這是!公共場所,你們注意點影響啊?!」

薛岑一點兒不要臉麵地說:「嫌礙眼啊?那你主動避一避哈!」

真是不拿她當外人。

沈歲進那時候就想過,談戀愛真有那麼好嗎?遊一鳴平時是個悶種兒,可能別人在他麵前埋個地雷,他都不帶理會一眼,選擇徑直跨了過去。可就是這麼一個,仿佛對萬事萬物都失去興趣的人,居然在薛岑的身上,付出了巨大的熱情。

遊一鳴身上,有一種莫名的淡淡憂愁氣息,這種憂傷且疏離的氣質,很難讓人想象,他是怎麼一步步在薛岑的手裡,淪陷為當街和薛岑互啃脖子的光明磊落少年。

薛岑這姐們兒,可太牛了!

要知道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句老話,可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薛岑不僅把遊一鳴由裡到外地改造了一番,更是將他抽筋剝骨,重塑了一副骨架。

沈歲進記得,最初認識遊一鳴的時候,印象裡,他總是含月匈低頭,背也是微微的駝,好像從來沒正大光明地挺月匈在路上走過。可漸漸的,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遊一鳴臉上的笑容變多了,就連原本微含的月匈,都挺身逐漸打開,甚至走路的時候,身上有了一股正慢慢騰升的朝氣。

沈歲進不得不承認,戀愛確實是有魔力的。它或許會徹底改變掉一個人的本來麵貌。讓不自信的人,重新撿起自信;也或許,會讓原本自信的人,逐漸拆盔棄甲,喪失自己原來的美好。

她最想談戀愛的時刻,大概就發生在,段薛岑和遊一鳴那段熱戀期間吧。

他們上哪都愛捎帶著她,就連去小放映室看盜版光碟,都得組個三人行。

不為別的,就因為沈歲進那一兩年的情緒,特別低穀,甚至可以用糟糕兩個字來形容。

薛岑想著,沈歲進之所以沒有之前那麼快樂,是因為原本她和單星回、陸威的鐵三角,現在就隻剩下她一個了。於是薛岑就鐵了心,要給她重組一個鐵三角的局。

可新的鐵三角局,顯然是不成功的。

薛岑和遊一鳴這對校園地下黨,盡管很多時候已經克製住了,但沈歲進還是忍不住吐槽:我是真的不想再吃你倆的狗糧了!哥、姐,下回你們該約會就約會,千萬別叫上我了成不?怪受罪的!撩拔得人心,被狗尾巴草撓了似的,特別蠢蠢欲動,也想來一場這樣純粹的校園戀愛。

人就是這樣,看見別人有的,自己也就饞上了。

可惜那時候,沈歲進實在對周邊的男生看不上眼。好像大部分初高中的男生,都是這樣吧?特別幼稚,一點兒都沒有女生的早熟和細膩。

沈歲進實在想不出,自己會和周邊的任何一個男生,在這種年紀,發生所謂的愛情。

當然,她曾偷偷地把單星回,列入過自己的戀愛對象備選目標。她還記得那年去蘆花盪寫生的路上,站在公交車站邊上,自己生平第一次,被異性的荷爾蒙氣息所電到。

少年乾淨修長的手指,指腹輕輕擦過自己的耳廓,她整個人就開始不聽話地燒。

那種第一次怦然心動的感覺,讓沈歲進畢生難忘。最原始的心動,包含著一種少女最珍貴的萌動,是清甜而值得珍藏的。這種感覺,一生之中,僅發生於十幾歲的時光裡,再往後的年紀,就基本和這種單純純粹的情感絕了緣。

誰三十好幾,還會這樣,輕易被一個少年不經意的動作所撩動啊?

沈歲進的猶豫,落進了單星回的眼裡。

他依舊握著她的手,隻不過語氣更溫柔了,帶著一點誘哄的味道,「你還沒想好嗎?不急,下星期你不是去瑞士,剛好我也報名了公路賽車的夏令營,等你回來,我們再來好好討論這個問題。」

那得兩個星期以後了。沈歲進正掐算著時間,半個月,沒信心自己到時候會不會想好。

單星回琢磨出了她表情裡的迷茫,有點頭疼地問:「你不想談戀愛嗎?」

現在大學生談戀愛可太正常了。別說大學生,有些小學生,都開始早戀了。

沈小姐,難道想被小學生都比下去嗎?

單星回打小做什麼,都會比別人快一步。別人剛學著背三字經,他就背完了唐詩三百首;別人還在小和尚念經,有口無心地背誦九九乘法表,單星回已經對一千以內的加減乘除,爛熟於心。可到了戀愛上,他偏偏比別人慢了好幾步,是個瘸腿的光杆司令,立不住腳。

「對一個人有好感,我不覺得是一件什麼羞恥的事情。相反,我甚至還覺得這種感覺特別美好。」是的,截止目前為止,在他人生最低穀的兩年,就是靠著堅持給沈歲進寫信,才撐了下來。

初三轉學去香港,單星回把自己過得像一個混球。厭學、約架、逃課去製霸籃球場,把他之前作為一個好學生的形象,徹底打破了。

初三畢業,一個女生給他告白,點醒了他,即使這樣破罐子破摔的混球形象,也依舊值得被一個人喜歡表白。所以,無論你是誰,天之驕子,又或者是班級裡,老師口中一文不值的惡棍混蛋。在這個年紀,喜歡一個人,就是純粹的喜歡上了,並不管他優不優秀。

優秀不是評判愛情會不會發生的標準。

如果愛情隻配發生在,被貼了優秀標簽的人身上,那這世界,絕大部分的人,恐怕都要成為大光棍。

也是在那時候,單星回第一次想明白了,自己對沈歲進的情感。

她是睥睨人間的公主,生來就擁有普通人這一生都無法企及的高度和財富。單星回潛意識裡,從來不覺得,自己這樣的普通人,會和高塔上的公主,發生些什麼驚天動地的,灰姑娘性轉版的童話故事。

性轉版的話,他在故事裡該叫什麼……灰小夥?

好滑稽。

雖然自己家,用家徒四壁來形容,似乎不是那麼準確。但對比起沈歲進他們家,家徒四壁這四個字,可以說,就不那麼過分了。因為這種難以跨越的物質隔離,讓單星回曾經一度泄氣,自己是不是不該再去打擾沈歲進。

單星回猶豫掙紮了幾番,最後還是對自己說:你要不要試著給沈歲進寫信?無論寫點什麼,像那年,他嘲笑校門口,給沈歲進遞情書的男生一樣,專寫一些狗屁流水賬,沒準她還能當個小說看呢!

他給她寫的第一封信,就是自述視角的劇情小說第一章。

男主人公叫胡小刀,十幾歲的年紀,初生牛犢不怕虎,跟著家人,扛著全部的家當,遠渡重洋,準備去全新的領域開疆拓土。

胡小刀去到別的州,遇上的第一個難題,就是聽不懂這裡的人說方言。甚至在客棧點一碗清湯麵墊墊肚子,胡小刀的中原口音,都會被當地老板恥笑。他點的是麵,老板偏偏要坑他,給他上了一份巨貴的叉燒肉。

不氣餒的胡小刀很勤奮,來到這沒多久,就開始跟著一個私塾老師念書,準備打好文化基礎,以便將來行走江湖多個心眼。可惜,天資聰穎的胡小刀,再次遭到老師的暗算,私塾老師的親屬,居然和胡小刀父親有世仇,胡小刀的私塾之路,在老師的瘋狂夾攻之下,沒幾天,就徹底歇菜了。

關於胡小刀的故事,單星回用一封封寫給沈歲進的信,連了兩年之久載。

故事沒能迎來真正意義上的結局,驟然而止於胡小刀行走江湖的愛馬——胡小花之死。

胡小花,是胡小刀的江湖浪子父親,在胡小刀五歲的時候,突然回到闊別多年的家鄉,從京城給胡小刀順的一匹小馬。

胡小刀給這匹馬,取了個名字,叫胡小花。

胡小刀家裡,就他一個孩子,平時他就跟胡小花這匹馬稱兄道弟。胡小花死的這一年,並不死在自己的家鄉,屬於客死異鄉。胡小刀傷心欲絕,從此苦練神功,成為了一位人人景仰的文武大遊俠。

這個故事,從始至終,都沒能迎來一個真正的女主角。

劇情中,花費筆墨最多的女性角色,是一個叫山溪的姑娘。如果按照著筆分配比重的標準,來評判本劇的女主角是誰,那麼這位和胡小刀從小青梅竹馬的山溪姑娘,應該就是名副其實的女主角了。

胡小刀的一生,似乎都在尋找,這位少年時失散的姑娘。

可惜一代大俠胡小刀,直到故事尾聲,都沒能等來他的山溪姑娘。烈馬胡小花的死,讓胡小刀對這世間的情感,不再有執念,他選擇了放下,選擇繼續遠走江湖。

連載兩年的故事,信中的胡小刀,一路升級打怪,直至成為江湖裡巔峰一樣的所在。但故事裡,關於胡小刀最後到底怎麼樣了,沒有給出任何明確指向的結局。

單星回花了整半天的時間,才把那些信,按照時間順序,全部理好。完整的胡小刀故事,被他理得一章不少。

段揚那臭小子,對這個胡小刀的故事,簡直到了一種癡迷的程度,一直追著單星回問:「二哥,你給這胡小刀安排了一個什麼結局啊?他找到山溪,和山溪姑娘見上麵了嗎?」

單星回往他頭上,捶了一記爆炒栗子;「誰讓你拆我信了?搞得我的信一團糟,光是理順就得大半天。」

段揚嘿嘿撓著頭上的包:「真不是我拆的!我來書房的時候,箱子裡最上麵,就是一封被拆掉的信,我瞄了眼居然是小說,就一封封接著往下看了。天!二哥,你寫小說也這麼能耐,要不你試試當武俠作家吧?別鼓搗什麼物理了,沒準兒金庸都能被你比下去!」

故事倒是其次,其實單星回最想找的,是他寫給沈歲進的第一封信裡,那張黑水筆素描。

夜風有點涼了下來,不那麼燙皮膚了。

單星回站在兩人即將離別的分岔路口,對沈歲進提議說:「你要去看看,我給你寫的信嗎?」

沈歲進想起來他昨晚興沖沖來找自己的樣子,是曾經問過自己,有沒有收到他的信。

沈歲進:「你給我寫過信嗎?」

她一封都沒收到噯!可能是搬了家,換了地址吧。不過這塊郵局的人,應該認識她家呀?換了地址,稍微一打聽,就能改送去錦瀾院。

單星回拽著她的手,調了頭,鑽進老平房方向的那條巷子裡。

他還真是一時半刻,都舍不得鬆手啊?

沈歲進盯著他牽著她的手,噘起了嘴,想說能不能體諒下她腿短啊?走那麼快乾什麼。

沈歲進路過自己以前的家,「噯」的叫了一聲,讓單星回停下。

她伸長脖子,往敞開的院門裡探頭張望了一下。

「現在這裡誰住啊?」

「不清楚,沒打過照麵。」

「哦……看這院子,收拾得還挺齊整,應該是戶勤快的人家。」

「沈歲進,你要進我家嗎?」

沈歲進想了下:「不了吧……」

如果今晚單星回沒牽過她的手,她可能會像以前一樣,大大方方地走進去,就跟之前平常串門一樣。

單星回家,她可太熟悉了。他家書房,曾經一度是她放學後必須報道的點。那時候,她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和單星回一起窩在書桌前看書、寫作業,偶爾拌嘴,吵吵鬧鬧。

今天有點兒心虛,像是此地無銀三百兩,乾脆就不進去了。

單星回想想也好,省的一會兒他看見他大舅,萬一自己暴脾氣沖上來,嚇著沈歲進。

轉頭溫柔地對她說:「你就站在這等我,我很快出來。還有,記得稍微走動走動,老呆在一個地方不動,容易招蚊子。」

沈歲進在路燈下催促他:「你進去後快出來。梅姨讓我今晚早點回家。」

單星回點點頭,拔腿就往自家的院子裡走。

大概回來得晚,屋裡的燈全部都熄了。打開書房的燈,單星回看見書桌上,他姥姥給他留的一碗倒叩著盤子的涼糕。

捧了整理好的一箱子信封,單星回抱去給沈歲進。

沈歲進站在路燈下,百無聊賴地踢腿轉著圈。

看見他手上捧了一個大紙箱,驚愕道:「不會吧……裡麵都是你寫的信?」

單星回笑了笑:「是哦,沈小姐請笑納。」

沈歲進幾乎快兩眼一黑,這些信,都看完,她得看到什麼時候?大概要天荒地老吧!

單星回準備送她回家,就一路替她捧著紙箱。

「裡麵第一章你仔細看啊,第一個信封裡麵還有一張畫。」

沈歲進被他說的好奇,「什麼畫?」

單星回特地說:「等看完了這個故事,你再看看去看那張畫。」

沈歲進:「故事?」

本來還有點期待,他給她寫了什麼了不得的一打告白信,結果隻是一堆的故事?

沈歲進覺得自己對單星回,果然得降低點心理期待。

嘴賤的人,哪兒那麼容易在她這屈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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