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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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臻的槍口對著兩個搜尋人員比劃了兩下,還是沒有扣動扳機。

他檢查了一下鞋帶,矮下身子,向後方快速穿行。

如果開槍,人殺不完,他們就會知道自己的確切方位,這不利於自己逃跑。

雖然主線任務是向不公平的世界挑戰,永不屈服,但是這不意味著周臻就必須要硬碰硬,死戰不退。

既然給他一個月的時間,支線任務包括了逃亡墨西哥,向媒體控訴政府的不公,那就意味著他需要把這件事鬧的更加轟動。

所以,為了利益最大化,他選擇了暫時逃離這個偏僻的雪山地區。

短短的一分鍾時間,他就已經穿過了這段兩百多米的山路,然後辨別了一下方向,進入了密林。

昨天,他走的是另一條路,被逼到了懸崖處,今天是不能選擇那條路了。

在小說裡,假日鎮是華盛頓州的一處小鎮,電影的拍攝,卻是在加拿大溫哥華東部的一處風景小鎮霍普鎮。

他現在所在的位置是小說裡麵的地址,向西是太平洋,向東是西雅圖,向南是波特蘭。

要是按照正常的邏輯,蘭博應該向南逃竄,可是周臻考慮了一番之後選擇向北。

向北前往海灣,然後進入加拿大,從溫哥華坐船前往墨西哥也是一個選擇。

周臻看了看時間,已經快八點了,他已經不間斷地戰鬥了近五個小時。

但是這個時候不能休息,他必須要盡早突破對方的包圍圈。

這一次,他選擇的路線沒有懸崖,也就沒有讓他進入絕境。但是,當她翻過了兩座山頭,看到前方連綿的雪山的時候,他知道,自己似乎又錯了。

不管是周臻,還是塞勒斯,凱文以及現在的蘭博,對這一片區域都不熟悉。

美國西北的華盛頓州,本來就地廣人稀,這裡的森林和雪山很出名,唯一一座大城市就是被譽為最佳養老城市的西雅圖。

他不知道的是,他現在所在的奧林匹克雪山公園麵積超過兩千平方公裡,人跡罕至。

他想要從最南端穿過核心地帶抵達北方,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看到無邊無際的連綿雪山,他知道,自己絕對不可能孤身一人,在沒有補給的情況下直接向北。

所以,他又選擇了向西,前往太平洋海岸。

向東和向南都是重點包圍區域,他現在主要的任務不是作戰,而是讓自己消失在視線中。

他更不知道的是,現在的他已經轟動全國,而且,他也低估了國家機器運轉起來的恐怖。

七十年代,本來就是美國垮掉的一代盛行的時代,國內的反戰情緒高漲。

他的一個人殺死了近百人,殺傷了數十人,這個轟動性的消息一天之內就傳遍了整個美國。

現在,全國的記者都蜂擁而至,來到了藉藉無名的假日鎮。

他已經從一個個例,變成了一個符號。

有人將他視為勇士,有人將他視為偶像,有人將他視為暴徒,也有人將他視為眼中釘。

在政府的眼裡,他是一個超大的麻煩,他的出現,給了所有人一個重重的耳光。

民間將他視為戰爭的受害者,但是政府隻想早點把他乾掉,平息掉這場風波。

所以,派到這片山區來的絕不止開始的三架直升機的援軍,整個華盛頓州和俄勒岡州的國民警衛隊,都已經被調動了起來,包圍了這片區域。

軍隊裡麵的特種作戰小組就被調來了四個,數十頭獵犬被空運了過來,進行無盲點的搜尋。

現在的他,不管向哪個方向逃竄,都是徒勞無功的。

第一天的逃亡之路,他在山區獵了一頭黑熊,隻取了四隻腳,將熊皮過載身上之後,把四條腿背在身上。

可是到了晚上,他發覺在沒有鹽,沒有油的時候,熊掌也無味之極。

擁有蘭博野外生存技能的他在樹林間的低窪處,清理了一塊夾角處的平地,然後用樹枝搭建了一個窩棚,上麵覆蓋上厚厚的乾草。

晚上烤了熊掌之後,熄滅火堆。雖然有血腥味,但是熊的氣息嚇到了其他野獸,他裹著熊皮好好睡了一覺。

第二天醒來,他發覺隻有些低燒,但是問題不嚴重,因為吃了太多熊肉,還有些內火上升。

依舊是連綿的陰雨天氣,似乎要下雪,但是雨和雪都沒有下,四周辨別不清方向,隻能靠軍刀上的指南針來引路。

山區的道路難行,周臻翻山越嶺又走了一天,然後才終於發現了一條土路。

周臻沒有感到欣喜,反而越發警惕。

有道路,就代表追兵能夠靠機動性追擊。

不過,有了道路,代表他晚上也能繼續逃跑。

這一晚,他一直走到了淩晨兩點,才找到了一個護林員遺棄的木屋,躲在裡麵睡了幾個小時。

天沒亮,他又開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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