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姐弟二人的矛盾(2 / 2)
李傑開店的另一層用意就是可以賣進口的魚、蛋等。
她現在可是有門路的人,不用上這點方便條件就太可惜了。
上次出貨讓她看到了掙錢的方向。
李俊聽說後直拍大腿,「大姐,你和我想到一塊了。光賣山貨沒意思,掙錢的還是這個。你放心,交給我,你隻管給我聯係貨。」
光李俊一個人不行,他還要跑貨源,本來李傑想的是,李娜快出月子了,等她出了月子回來讓她看店就行。
可李俊卻反對。
「就她那瘋丫頭能老實坐一天?大姐,你快別難為她了。再說了,不是說給她安排工作嗎?小姑娘的看啥店啊,穩穩當當的上個班多好……」
李俊說到後來,話頭一轉:「姐,我看,讓婷婷過來幫我一把吧!婷婷這人,連咱媽都誇她穩當懂事,她高中畢業,算數又好……再說,我們也快結婚了,這兩口子一齊乾活也有勁不是?」
如果是前世,李傑肯定會答應,還會幫他們租好房子,安排好住的地方,甚至有空就做飯叫到家裡去吃……
可現在,她皺著眉明確表示不同意:「這店我是打算咱家幾兄妹都參股的,一家出一個人。你要是和韓秀婷一塊,那沒個監督的,時間長了容易說不清楚,影響咱們兄妹間的感情。那不行!」
「大姐,你啥意思?你信不過我?」之前賣魚還是各賣各的,最後把錢合一處的,也沒說誰貪了昧了的。
李傑解釋:「不是不信你,是最開始就要做好規矩,要不然時間長了,容易出矛盾。」
有多少好朋友,好兄弟,因為合夥的買賣最後鬧翻的。
她這個買賣也是因為想帶著哥哥,可不帶李俊又不好,要不然她還真不想帶。
那韓秀婷就是個攪家精。
她已經想好了,過幾天等爸媽把人領回來,她要跟大哥和弟弟妹妹們說好,乾三年掙了錢大家就散夥,拿了錢各找新的項目。
這山貨店經營得好,就留給大哥和李俊誰都行。
她想得很美,可惜被方立民知道後給打擊的不輕,說她一把年紀了還這麼天真:
「利益動人心懂不懂?前世你們兄妹處得好,是因為沒有大利益,你和李英又都是大方的,你真以為做大做好之後不會產生矛盾?你真覺得散夥了大家不會爭這塊蛋糕?你沒看到那些富豪去世家裡爭產的報道?就是你大哥不爭,你大嫂能讓?李俊不爭,小韓能同意?你們幾兄妹又不是沒結婚,現在都是二三十歲各有各家了,同誌!」
不過現在方立民還不知道。
她覺得自己考慮的也算挺周全。
她解釋了幾句,李俊並沒有聽進去,他覺得大姐就是在針對韓秀婷。
大姐明確表示過不喜歡她。
李俊不高興的說:「還虧得婷婷非要過來看小雅,還給她買了好吃的。」
李英說過二人來的事,李傑當時就說,「肯定是韓秀婷讓過來的。」
李英還說她:「就算她讓過來的也沒毛病啊!姐,你別老把人往壞了想,秀婷不錯了。人漂亮又溫柔還能管得住李俊。就行了唄,就李俊那熊樣還想找啥樣的?」
李傑覺得她這輩子肯定是個典型的讓弟媳婦厭惡的大姑姐。
沒辦法!
她上輩子倒是對她各種好了,可最後怎麼樣?
所以啊,管她和他高不高興呢!
她可不會憋著讓自己不痛快!
反正,她和李俊說了,「韓秀婷不行!你要覺得我針對她針對你,你可以不乾!」
李俊氣得甩手就走了。「大姐,你現在能耐了哈,找了個有能耐的男人瞧不上你老弟了唄!」
這說她仗著方立民的勢!
姐弟二人自打她重生後,第一次不歡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