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光腳的不怕穿鞋的(2 / 2)
「這次小奇送的禮物還算是正常,畢竟那姑娘眼睛鼻子嘴,手和腳都俱在,他沒給我送一副從老司城的地下河裡挖出來的千年屍骨,我就已經謝天謝地了。」
見二樓沒什麼事,陸九洲讓她好好歇一會兒,然後自己下了樓。
畫室裡,鷺鷥哭著指控王安歌起了禽獸之念。
麵對自己中意的女人,王安歌著急解釋,連話語都結巴了。
顧北歡覺得好笑,站在王安歌麵前問道:
「王家莫非跟唐家一樣經濟不景氣?堂堂王家大少爺,商會會長的兒子,連嫖妓的錢都出不起了?」
王安歌驚訝的看著顧北歡,張了張嘴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顧北歡轉身走過去,彎月要撿起地上的毛毯,往鷺鷥身上一扔,諷刺道:
「鷺鷥小姐胃口也別太大了,雖說這樣的場合冤大頭很多,但你也不能開一個連商會會長的兒子都嫖不起的天價啊。」
這不就等於說他在嫖嗎?
王安歌急了,走上前去準備解釋,被顧北歡用眼神示意給擋了回來。
「畢竟在今天這樣的宴會上,大撈一筆的想法是對的,可你總不能讓人家為了你這點肉傾家盪產吧?」
也算是失誤。
沒想到留下來的會是顧北歡。
鷺鷥得到的指示,本想著處理這件事的會是宋幼薇,那她一定會把事情給鬧大的。
橫豎她是個光腳的,沒有怕這些穿鞋的的道理。
顧北歡很難對付,即便如此,鷺鷥還是帶著哭腔抓住毛毯裹緊自己的身子哭著控訴:
「二少奶奶是命好,才能飛上枝頭變鳳凰,從此以後榮華富貴享之不盡,但你總不能從此瞧不起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吧?再怎麼樣,我也是個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啊,二少奶奶又何必這樣作踐我一個可憐人呢?」
可憐?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顧北歡言辭開始犀利了起來:
「真是可笑了,你一個賣肉為生的人,自甘情願,有何可憐可言?」
鷺鷥看了一眼王安歌,用手指著他:
「是他色性大發,要在這種場合行不軌之事,就算我出生不好,是個賣肉的,但我也有尊嚴,也有拒絕接客的權力吧?」
拒絕接客。
這四個字好極了,顧北歡再次對準王安歌:
「王公子,你聽到了沒?人家鷺鷥小姐今天拒絕接客,你要真是迷戀鷺鷥小姐的身體,請你改天找個時間再去,今天就到此為止。」
就這樣算了?
鷺鷥站起身來,一手捂住毛毯遮蓋自己的身體,另一隻手伸過來要抓顧北歡的胳膊。
被王安歌拉了一把,躲開了:
「你別碰人家二少奶奶,你髒。」
你髒。
這兩個字,很傷人。
也充分說明王安歌並不是那種飢不擇食的男人,更何況還是在這樣的場合下。
鷺鷥惱羞成怒,衣不蔽體的就要往外走:
「既然二少奶奶身為這個家的女主人,不能替我主持公道,那我就找陸夫人去,陸夫人是大學教授,她總不能……」
後麵的話,鷺鷥沒有說出口。
因為她此刻已經步步後退,幾乎把自己退回到了蜷縮的那個角落。
顧北歡回過頭一看,滿滿的安全感,撲麵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