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行動開始 〔求書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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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建國大學所在的轄區為首爾廣津區,因此這裡的治安也是由附近的首爾廣津區警察局來負責的。當天下午,在安排好了每個人的工作之後,張泰秀便帶著下屬一路來到了廣津區警察局,要求重新調查薑東元警官證詞的事情。

「檢……檢察官!薑……薑東元警官已經不再我們這裡了!他……他已經被調到華城市工作去了!」

「華城?為什麼?」

「這個……」

張泰秀對警局敷衍的回答並不理會,他坐在會議室裡,示意自己手下的文書官任昌碩打開電腦,然後便把那段執法記錄儀拍下的視頻播放在了電腦上。

隻見任昌碩將電腦轉向了廣津警察局的負責人,同在會議室裡的幾名警官頓時露出了為難之色,一時間,偌大的房間裡竟然安靜的連一根針掉在地上的聲音都能聽見。

「怎麼都不說話了,難道就沒人解釋一下,為什麼身為檢察官的我收到的證據,和這段視頻上所表現出來的內容是如此的不同嗎?」

「砰!」

隻聽見泰秀用力的拍了一下桌子,這一聲巨響,頓時讓警察局裡的官員們噤若寒蟬。

要知道,欺騙檢察官會有什麼下場,作偽證可是重罪,是比酒駕要嚴重的多的罪行。

依據韓國《刑法》第152條的規定,(偽證、謀害偽證)

依法宣誓的證人提供偽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1000萬韓元以下的罰金。

而依據韓國《刑法》第155條的規定,(湮滅證據,親屬間特例)

在有關他人的刑事、懲戒案件中,湮滅、隱匿、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證據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萬韓元以下罰金。

就不說為了巴結羅正泰議員而坐牢五年到底值不值,單說張泰秀身為檢察官,如果提起**的話,又有誰有把握逃脫懲罰呢?

所以,事到如今,被張泰秀當麵揭穿了作偽證的事情,廣津警察局有誰敢站出來承擔責任呢?起碼在張泰秀斥責過後,這樣的人一個都沒有!

「阿西……你們以為,隻要把當值的警察調離首爾,我就不會發現你們的行為嗎?真是一群蠢貨!」

張泰秀突然爆出了一句粗口,一時間眾人卻感到鬆了一口氣。因為有一些精明的官僚,已經從這句粗口中,聽到了一絲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語氣來。

「那個……這件事我們真是罪該萬死,請您一定為我們指一條明路啊!」

終於,有機靈的警察署官員突然跪倒在地上,開始向張泰秀哀求了起來,張泰秀見狀,知道自己不能逼迫的太緊,因為一旦這些人感到走投無路,說不定就會徹底走向自己的對立麵去。要是那樣的話,自己最想對付的羅正泰就平白的得到了一些死忠的幫手,這可是京介絕對不想看到的事情。

於是,看到這些人搖尾乞憐的模樣,京介隻能故作為難,然後沉思了許久才開口說道:

「你們還真是會給我出難題啊!」

「實在是抱歉,我們隻能仰仗您了,求您高抬貴手,就放過我們吧!」

「哎,事到如今,也不是沒有補救的機會,不過……那位被調到華城市的薑東元警官,你們一定要讓他心平氣和的閉嘴才可以啊!」

「啊?您的意思是……」

「把他調回來,就說新證據的事情,你們都不知情,是嫌疑人自己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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