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失業(1 / 2)
方誌強回到公司後,經理卻告訴他:你被開除了!
王亞欣投訴了方誌強。
「不就是晚了5分鍾嗎?」
「你損壞了她的一件貴重物品,價值3萬多元。如果公司不開除你,她就要去總公司投訴。一旦投訴到總公司,我這個月的獎金就全沒了!」
「你的工資一共是8300元。」經理丟給方誌強一個信封,說道:「客戶的投訴,就不罰你的款了,你快點走吧!」
方誌強也懶得繼續糾纏,接過信封,轉身就走了。
方誌強來到銀行,把信封裡的8300元存了進去,然後從衣兜裡拿出了一個小本子。小本子上密密麻麻地寫著許多名字,每個名字的後麵都備注有銀行賬號和一個金額。
算了一會數,方誌強自言自語道:「還欠五十二萬三千元!」
到底是什麼仇什麼怨,-定要把我投訴到失業?方誌強憋了一肚子的火,他決定去找王亞欣出一口氣!
來到王亞欣家的時候,天色已經很晚了。
方誌強用力地拍門,保姆剛把門打開,他就看到了正坐在餐桌前吃飯的王亞欣。
穿上保姆遞過來的拖鞋,方誌強來到了王亞欣的麵前,開始痛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