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黃榮膽大策 王城起風雲(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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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閎心道:「除了氾寬,陳蓀等人都贊同莘邇,看來是難以把此案的偵辦交給穀陰縣寺了。隻是,莘邇為何會提出由考功曹來偵辦此案?莫不是此事的後頭,還有氾丹、張道將?」

覺得這不太可能,然而仔細想想,張道將與氾家定下親後,兩家越走越近,氾寬覬覦自己的內史之位、盼做文臣之首的渴望,而下已是日漸明顯,即便氾寬與此事無關,可如把偵辦權交給考功曹的話,氾寬會不會在這中間動些手腳?——這可是說不準的。

姬韋此案,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可以說是關係到宋家的存亡了,半點也不能大意。

宋閎忖思想道:「這個時候,寧可多疑,也不能輕信。」

於是,他說道,「考功曹的職責是考課官吏,沒有查案之權,並且,誠如莘將軍所言,事發地就是在考功曹,不管是從權責來說,還是從避嫌來說,臣以為,皆不宜以考功曹為主辦方。」

「那宋公有何高見?」

宋閎心道:「穀陰縣寺不可得,退而求其次,那就隻有牧府了。」答道,「臣以為,宜以牧府主辦。」

莘邇笑了起來。

宋閎問道:「將軍緣何發笑?」

「宋公適才說,考功曹沒有辦案之權,又說考功曹應當避嫌,誠哉斯言!但是宋公,牧府雖有賊曹,姑且可稱有查案之權,然段承孫者,牧府之曹掾也,宋公,牧府是不是也應該避嫌?」

「段承孫?這與段承孫有何乾係!」

「宋公大概還不知曉,段承孫涉嫌毒殺姬韋,已被拿入獄中了。」

宋閎愕然。

站在宋閎身側的宋方聞言驚怒,顧不得宋閎還沒說話,搶先大恚問道:「什麼?『段承孫涉嫌毒殺姬韋,已被拿入獄中了』?什麼時候的事?拿入哪個獄中了?」

莘邇晏然地說道:「就在咱們入宮之時。」

「誰抓的人?」

「校事曹。」

「校、……,校事曹,……,它、它怎敢,……奉的誰的令?」

莘邇皺起眉頭,瞧了下暴怒的宋方,拱手下揖,對左氏和令狐樂說道:「臣莘邇彈劾宋方。」

「你,你彈劾我什麼?」

莘邇不理他,對左氏和令狐樂說道:「臣彈劾宋方朝堂之上,觸先王之諱,大不敬!」

時人重諱,尤重家諱,便是尋常的士人,如有人當其子之麵,於言談中,無意中說到其父、祖的名字,往往也會引起糾紛,被言及父、祖名字的,若是特別孝順,甚至會當場痛哭。

「奉」是令狐奉的名,宋方身為臣子,當著令狐樂、左氏和一乾重臣的麵,居然觸犯君父的名諱,此事可大可小,嚴重的話,丟官下獄都不是沒有可能。

如同一盆冷水潑到頭上,宋方回過神來,暗叫不妙,注意到陳蓀等人都以奇異的目光看向自己,他趕緊趴下,伏地拜倒,連連叩首,口稱死罪。

宋閎也伏拜在地,為他請罪。

左氏柳眉微蹙,勉強說道:「宋公,且請起身。」巡視陳蓀、氾寬等人,意思很明白,征詢他們的意見,看該如何處理這段意料之外的插曲。

總不能因此把宋方下獄吧?看在宋閎的麵子上,陳蓀、氾寬出來給宋方求情。

莘邇亦知,靠這點錯處,是不能把宋方徹底整倒的,已有段承孫這個大殺器在手,他不為已甚,亦未堅持對宋方作追究。

此事就算揭過。

盡管揭過,經了此一波折,宋方卻也沒法再跳出來反對莘邇了。

段承孫被校事曹拿下的事情,別說宋閎、宋方不知,陳蓀等也無人知道。

陳蓀說道:「校事曹捕段承孫下獄,可是得有證據?」

校事曹是令狐奉死前設立的,設立此曹的事情,陳蓀等人皆知,但自令狐奉死後,校事曹在莘邇的掌控下,從來沒有過任何的活動,在朝中基本沒有存在感。說實話,陳蓀等人一向來,也因此而壓根就沒怎麼重視此曹。萬萬沒有想到,在這個關鍵的時刻,校事曹突然出場了。

莘邇答道:「早上聞報姬韋中毒身死以後,校事曹即派了兩個校事前去考功曹的客舍,與穀陰縣寺的縣令竇理等共同控製現場。段承孫昨晚去見姬韋時,帶了一條羊腿,兩瓶葡萄酒和一壇中山清酒。半個時辰前,校事曹在中山清酒的酒壇中驗出了毒物。事態緊急,為防段承孫畏懼潛逃,校事曹遂捕其下獄,大約很快,便會有詳細的奏報上到朝中了。」

令狐奉設立校事曹的初衷,是為了監視朝中、地方的官員,他為此特地下有明旨,給了校事曹辦案、查案的權力,凡是中低級的官員,當緊急之時,校事曹並可以權宜行事,先捕後奏。

段承孫是牧府的曹掾,權力不小,而論及品級,卻實在不高,校事曹確是有權先捕再奏的。

饒以宋閎的心機,這時也不禁大怒,心道:「你早叫校事曹動手把段承孫給拿了!還在這裡東拉西扯,說什麼應由考功曹主辦此案作甚?好你個田舍兒,是猜到了我會請求朝中命牧府主辦此案,故此,先不提段承孫被拿之事,而用考功曹給我打埋伏麼?……中山清酒的酒壇中驗出了毒物?這怎麼可能?竇理這個廢物是怎麼辦的事!一個現場都看不住麼?」

陳蓀嚴肅地問道:「酒壇裡驗出的毒物,與姬韋所中之毒,是同一種毒麼?」

莘邇答道:「是否同一種毒,現在還不清楚,須得仵作細驗。但無論如何,酒壇中既然驗出了毒物,那段承孫至少眼下來說,就脫不開毒殺姬韋的嫌疑了。」對左氏和令狐樂說道,「段承孫既然有嫌疑,按宋公的避嫌之議,臣以為,牧府也不宜主辦此案。」

左氏點了點頭。

通過剛才莘邇與宋閎、宋方的對話,左氏察覺到了姬韋中毒而死此事,應是與他兩方的切身利益都有著直接而重要的關係,想了下,說道:「段承孫既已被校事曹拿下,校事曹職在刺奸,是有辦案之權的,那此案,不如就交由校事曹來辦罷!」問眾人意見,「公等以為何如?」

被莘邇抓住了話柄,宋閎無話可說。

段承孫現下具有重大的嫌疑,陳蓀等人都從中看到了「可能會由此而牽連出來的巨大後果」,綜合自身和自家的利益考量,他們或者沉默無語,或者相繼贊成左氏的提議。

氾寬提出:「考功曹是事發地,固該避嫌,然畢竟事情發生在考功曹,為利於此案的快速偵破,臣以為,似也不應把考功曹完全地排除在外,可使其協查。」

考功曹的曹掾氾丹,是氾寬的長子。

氾寬的這個提議,目的何在?

眾人盡皆清楚。

莘邇心道:「氾寬此議,不外乎是想參與到此案的偵辦過程中,好時刻了解情況。有了氾丹、張道將兩人的參與,如是運用得當,對我沒有壞處,反還會有些好處。」附議贊同。

就此定下,由校事曹查辦此案,考功曹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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