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度牒束僧侶 鐵券約鮮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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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官的設立,在朝中沒有引起多少波瀾。

定西國的僧侶眾多。

本土的、西域的,鮮卑、盧水胡等胡夷出家的也有少數,族屬復雜。

不僅如此,在佛學的個人修養水平上,這些僧侶也是參差不齊。

有學識淵博,博通儒、道,已經進化到可以熟練地使用佛經理論,比附儒、道兩家,尤其道家的學說,出入右姓、貴族門下,通過與士大夫清談論玄,來提升佛教地位的。

亦有號稱「神通」,依舊用佛家初入中原時常見的手段,通過西域「幻術」,眩惑百姓、士人,來振揚名氣,招收信徒的。

有虔心向佛,不問時事的;亦有欺騙信徒,作威作福的。

魚龍混雜。

早晚都需要如江左那般,建一個機構,對之進行係統地管理。

這個僧官,無非是早設幾日、晚設幾日的問題。

唯是在僧官主官的人選上,朝臣們有點不同的聲音。

有人推舉由一個西域高僧,——即道智向其求受菩薩戒的那個來出任此職;有人推舉了另一個本地的土著僧人。

左氏知黃榮是莘邇的親信,沒有聽他們的,最終還是采納了黃榮的舉薦,把此職任給了道智。

在莘邇的設計下,僧官不但管僧侶,而且管定西國內的寺院。

行政級別上,分為中央和郡兩層。

中央的除主官以外,設左右善世、左右講經、左右譯經等各兩人,負責佛教經典的翻譯、講說等;郡設都綱、副綱等,負責監督轄內的寺院、僧人有無遵守戒律。而下僧人的戒律還很簡單,沒有成形,莘邇計劃,等把關於戒律的佛經譯出之後,再在這方麵給僧人們做個完善。

中央與郡,此兩層的這些職吏,或由道智推舉,或由朝臣舉任,都可以。

莘邇隻有一條原則:定西僧由定西管,所有的備用人選,必須都是定西本地的土著僧人,並且還必須都是願意下拜君上的。

說實話,莘邇雖是無所謂宗教的信仰,但對時下之佛教,實有兩點看不慣,一個是耗費民財,另一個便是見君主不拜。若放到後世,拜不拜的沒甚要緊,可現下是什麼社會?可以說是王權社會,也可以說是王權至上為特點的「世俗社會」。

世俗社會裡,僧侶也是生活在世俗間的一員。莘邇不能容忍信奉了某個宗教,就好像有了超出世俗的特權這種情況之存在,所以,在僧官吏屬的選用上,他定下了這樣一條原則。

好在這裡是定西,不是江左。

江左那邊,針對僧人要不要拜天子這回事,已經有過兩次朝堂級別的大討論了,尊王抑佛的純儒一派,兩次都敗給了對麵。當然,兩次失敗,並不是說江左的和尚們口才有多棒,世俗社會裡,再興旺的宗教,也要依附權力,純儒們的失敗,與其說是敗給了和尚,不如說更主要的是敗給了那些不樂見皇權伸張,故而支持「不拜天子」之說的閥族右姓們。

定西信佛的士族畢竟不如江左多,定西的王權畢竟也比江左的皇權威重。

是以,莘邇的這條原則也得以了順利的通過。

但在另一件事,卻激起了一定程度的雜音。

便是度牒。

時下僧人,盡管已在經濟、賦稅上享受一些特權,但在出家的程序上,還不需要國家發給度牒,也就是說,百姓的出家,尚處於「王法」的管轄之外,士子、百姓,想出家就可以出家。

這種情況,就造成了國家對「國內僧人的數目」無法進行有效的控製,也就無法從法規層麵上,對佛教勢力的「肆意擴張」進行嚴格的限製。

吸取後世所聞之「南朝四百八十寺」的教訓,借此機會,莘邇叫黃榮申請朝中,議創度牒之製。

明文規定,隻有擁有度牒的和尚,才有資格享受各項特權。

為了減輕一些施行此製可能會遇到的阻力,此前已經出家的僧人,暫不加辨別,統統補給度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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