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熱情的蘇族少女(1 / 2)
史密斯被沉墨揍完之後,立刻變得通情達理,善解人意,非常的配合。
他在得知沉墨打算用他和那些和他一起被俘虜的英軍士兵換回黑山部落的人後,整個人一下子看起來精神了很多。
「閣下,你這是英明的決定。大英帝國不會拋棄他們任何一個為女王陛下征戰的士兵的。所以,除了換回那些原住民之外,我甚至建議你可以向威爾遜總督要求一筆贖金。相信我,威爾遜總督會很樂意支付這筆贖金的。」
史密斯興致勃勃地說道。
沉墨對這些歐洲老的自抬身價的舉動早已經習慣了。
對於這些國家的士兵在戰場上被俘虜的話,是可以向他們的母國索要贖金的。
贖金越高,他們會越開心。回到國內的時候還會一個個趾高氣揚,將被俘虜這件事作為一種榮耀去宣揚。
因為在他們看來,他們是為了祖國而戰,為了國王陛下而戰。就算被俘虜了,那也不是他們的錯。所以他們做到了自己該做的事情,祖國就必須支付對應他們貢獻的贖金。
如果對方不要贖金,直接將他們釋放的話,還往往會被他們視為恥辱,覺得他們不值錢。
所以史密斯的話在沉墨聽來並不覺得太奇怪,但是山雀和瘋馬在得知了史密斯的話後都很是驚愕。
對於蘇族人來說,被俘虜其實是一種非常恥辱的事情。
無論對於被俘虜的戰士個人,還是對於整個部落來說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這一點上跟東方國家很像,作戰失敗或者被俘虜對於東方的軍人來說就是一種恥辱。所以在東方的戰場上經常會出現那種哪怕隻剩下個幾個人,都依然要血戰到底的現象。
這其中的原因除了信仰和仇恨等原因外,就是這種恥感文化在起作用。
不過能換回黑山部落的人,還能多得一筆贖金,這自然好事,他們自然不會多說什麼的。
「那你覺得你和你的士兵們值得你們的總督閣下付出多少贖金合適?」沉墨從善如流地接受了史密斯的建議,然後反問道。
史密斯思考了片刻後道:「我覺得二十萬銀幣是一個不錯的數字。」
沉墨想了想道:「我覺得你們更值得三十萬。我相信你會在信上說服你們的總督閣下,讓他覺得你們值得這筆錢。不是嗎?」
史密斯笑了起來:「閣下,你是懂贖金的。不錯,我現在也忽然覺得三十萬銀幣是個更合適的數字。」
兩個人對視一眼,哈哈大笑起來。
一旁的瘋馬和山雀麵麵相覷,完全看不出這兩位剛才是挨打和打人的關係。可是現在看起來,卻像是一對相知多年充滿默契的老朋友。
看著史密斯笑的那麼輕鬆,沉墨心道等你要被那些以往被你們擄走當做奴隸的蘇族人把你們當做獵物一樣參觀的時候,希望你還能笑的這麼開心。
史密斯:你這次可能會因為一點小小的贖金而開心,但是當你麵臨大英帝國猛烈報復的時候,希望你還能笑得出來。
在史密斯的配合下,一封給英國在新大陸總督威爾遜的信就寫好了。
寫完之後沉墨檢查了一遍,覺得沒有什麼問題,然後找到了一個信封,然後由史密斯蓋上他隨時攜帶的個人印章蓋上。
沉墨把信交給了山雀,讓他盡快地趕到洛杉磯城去交給威爾遜。
「你不用擔心你的安全。有這些英國老在我們手裡,他不敢對你怎麼樣的。甚至,你可以表現的更加強硬一些。你要明白,你這次去代表的不是黑山部落,也不是野牛部落,更不是蘇族聯盟,而是我。所以,你要記住自己的身份,該對那些英國老強硬的時候就一定要強硬。」
沉墨對山雀做了一些交代。
山雀花費了一些時間才理解了沉墨的用意,鄭重地點點頭道:「請放心,將軍,我不會讓你丟臉的。」
沉墨點點頭,問道:「需要我給你派幾個幫手嗎?我的戰士裡也有一些和你們蘇族戰士一樣擅長追蹤和獵殺的勇士。」
沉墨說的自然是那些通過領事館訓練出來的獵人中隊的士兵們。
山雀搖搖頭道:「多謝將軍的好意,我習慣了一個人獨來獨往。從我十五歲開始,我就喜歡一個人在山林中狩獵。如果身邊有了別人,我會感覺到很別扭,甚至有種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感覺。」
沉墨明白了,山雀就是那種喜歡獨來獨往的獨行俠,所以也就不再勉強他。
山雀的英語還是不錯的,在英國人那裡待了三十年,也足夠也說一口流利的英語了,所以也不用安排翻譯。
沉墨安排了一艘船,將山雀送到了新鄉渡口,他將從那裡去洛杉磯。
其實可以直接從水路上一直沿著河流下去,將他送到距離洛杉磯更近的地方。但是山雀卻拒絕了。
他說他喜歡一個人在叢林荒原中遊走的感覺,在船上的時候他會有一種不踏實的的感覺,非常的沒有安全感。
沉墨雖然沒有那種感覺,但是他理解那種感覺。
……
山雀走了之後,瘋馬也離開了。
跟山走的時候孑然一身不一樣,瘋馬回去的時候卻是大包小包的,裝滿了整整一船貨物。
這裡麵除了沉墨答應送給野牛部落的那些槍炮彈藥之外,還有一些絲綢和棉布,甚至包括一些瓷器。
在係統再次升級之後,係統市場中可以交易的東西品類越來越多了。
這些絲綢棉布都是從市場購買的。價格上很便宜,以沉墨前幾輩子的經驗來看,跟在國內產地購買幾乎沒有多少差價。
絲綢和瓷器本就是華夏在古代對外貿易中核心產品,兩大名牌,無論是在哪裡,都會受到熱烈的歡迎,非常的暢銷。
瘋馬什麼時候見過這種好東西,兩隻眼睛看的都不夠用了,對於沉墨的康慨更是感動不已,覺得自己簡直賺大發了。
小鹿看到那些光潔漂亮的瓷器還有柔軟絲滑的綢緞,整個人都跟癡了一樣,在身上纏了一匹綢緞就再也舍不得放下來了。
可見這些華夏特產對於這些老外的殺傷力有多大。
瘋馬雖然走了,但是把小鹿留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