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 捕盜的被劫道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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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被派到焦家莊催糧的是東安縣衙戶房的劉司吏。

這位劉司吏是縣令劉同仁的堂弟,叫做劉同謙。

是個秀才出身,沒考上舉人,就跟著堂兄劉同仁一起來到東安縣上任來了。

這兄弟倆原本都是屬於遼東的漢人,在清國的統治下早都成了順民。

他們的家族在順治年間就被編入了漢八旗。

兄弟倆都參加了滿清科舉,劉同仁取得了舉人功名,劉同謙卻沒考上。

隻是劉同仁家裡有錢一些,所以花錢給他買了個差事。

所以,劉同仁才能以一個舉人身份輕而易舉的當上了知縣。

當然了,隻能是永州這種窮地方的知縣。

縣衙六房裡最有油水的就是戶房,管的全縣的錢糧事務,隨便動動手腳,就能富得流油。

劉同仁這個知縣雖然是個新手,但是卻也懂得在這個肥缺上安排上自己人。

自從黃順告發自家主子焦鵬舉結交吳三桂反賊那件事之後,劉同仁這個知縣算是在永州府和湖南巡撫衙門都排上了號。

劉知縣因此對於黃順更加倚重,心裡雖然看不起這廝賣主求榮的行徑,但是卻又指望著黃順能夠幫助自己多弄出點政績來。

就是我既嫌棄你,還要你給我乾活。

至於黃順用什麼手段,會不會逼得百姓造反,那不管他縣太爺的事情。

等到自己再搞出點政績出來,再托托關係調任其他地方,就算東安縣留下一地爛攤子,也不需要他來操心了。

對於知縣來說,能夠及時足量的遞解錢糧給朝廷,那就是最大的政績。

劉知縣顯然也是這麼認為的。

整個東安縣總共被永州府衙門給攤派了兩千石糧草,劉同仁就分配給了黃順五百石,可見對他的「看重」。

興許,這位劉知縣還巴不得黃順被村民打死呢。

打死了自己正好可以名正言順的出兵平亂,既能得來糧食,還能多撈一筆平叛的政績。

沒有一個好人。

這次劉同謙來焦家莊催糧。除了帶著兩個戶房的書吏之外,還帶著東安縣巡檢司的副巡檢和十幾個巡丁。

巡檢司大概相當於後世的武警和民兵聯合體,作為一縣人數最多的常備武裝力量,一般編製都在一百人左右,承擔巡邏、偵緝、捕盜,鎮壓民亂等事宜。

這次帶著巡檢司的人來焦家莊,表麵上看是知縣給黃順撐月要,震懾那些刁民。

二來其實也有警告黃順不要耽誤征糧差事的意思。

這些巡檢司的兵丁本身也不是什麼好人,大多數都是地麵上混混青皮出身,平日裡欺負普通百姓,搜刮一點油水。

這次能跟著一起去吃大戶,打秋風,自然樂意。

沒有人會覺得這麼一趟公差能有什麼風險。

劉同謙騎著一頭毛驢搖搖晃晃,副巡檢則是騎著一頭大騾子。

其他人都是不行跟在後麵慢悠悠的走。

朝廷連年打仗,馬都被征走了,能有毛驢和騾子騎都很不錯了。

走著走著,隊伍忽然停了下來,劉同謙騎在毛驢身上搖的有點迷糊,睜開眼睛問道:「咋不走了?」

一個巡丁回答道:「前麵遇到了劫道的。」

眾人看去,就看見前麵的路上站著一個鐵塔似的漢子,肩上扛著一根用布包著的長條形物體,月要間懸著一把大刀,站在路中間,叉開腿,歪著頭看著他們。

一副很吊的樣子。

一群巡丁都笑了起來。

「還真有不怕死的,劫道劫到咱們巡檢司的頭上了,不知道爺爺們乾的就是抓賊捕盜的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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