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九十七章 大漢帝國倭地管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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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得大漢帝國承認,忠孝仁義,以大漢子民為榮。享受大漢子民一切權利及義務。

屬民為舊倭屬地之民,亦為未接受王化之民。屬民非大事,不得離開居住生息之地。若有所需,得地方衙門路引即可。屬民非居住生息之地丟失路引,立刻前往官府報到,接受審查。無論審查結果如何,丟失路引之屬民受鞭刑五十!遣返屬地,且五年之內不得外出。記錄在桉,影響屬民晉升。

不得參加大漢帝國科舉、參軍等朝廷政務。卻可參加地方基層事務。

享受經商、讀書權利。

屬民通過王化,連續五代遵紀守法,官府審核之後,第五代屬民即可申請成為大漢平民。由維穩衙審核通過。

賤民乃是冒犯大漢威嚴之人及子孫後代。賤民之類,為奴為仆為娼為妓。平民、屬民不得與賤民通婚。賤民不得離開居住生息之地。賤民世世代代為賤民,無法晉升。

不可接觸者乃是不服大漢之倭人。大漢帝國仁慈,對於這樣的反抗分子,也不嚴懲,同時為保證倭人之傳統,設置蓬州以東之十島為專屬保護地,為此類人之棲息地。此地之人為不可接觸者!

任何人,不得接觸、靠近棲息之地。任何人或組織不得乾涉棲息地的狀況,保證倭人自我傳統一萬年不變!違令者,按斬首論處!

這條非常的仁慈!哪怕到了幾百年後,也沒有人看出什麼問題來。可要是看到那十個鳥不拉屎的荒島,連澹水都沒有,就知道劉玉是多麼的殘忍了。

第六條,成立大漢帝國皇家專管倭人協助軍,簡稱「皇協軍」。設總管將軍一名,下屬八名武將,人數四千。總管將軍為朝廷任命,非平民不可擔任,受征夷將軍節製,每兩年更換一次,不可連任。賤民、不可接觸者不得參加皇協軍。

皇協軍采用製式裝備,矛不得長於一丈,刀不得長於三尺。所用盔甲皆由朝廷提供!

第七條,限鐵實名令!

除大漢軍隊、漢人、皇協軍外,瀛州、蓬州境內任何人不得非法攜帶鐵器、利刃、弓箭等傷人利器。每一戶人家隻準許擁有一把做飯用之利刃,沒把利刃上標識姓名,專人負責,實名記錄。購買與更換,需到專門的官府衙門辦理。私自販賣鐵器者,殺無赦。丟失實名鐵器利刃,罪同私販。

第八條,連坐舉報製。瀛洲、蓬州兩地所有平民、倭民,一人犯罪,除造反謀逆外,五族連坐降級並罰。造反謀逆者,五族並屠。

凡舉報有功者,賞!舉報造反謀逆,不在五族,可賞晉一級。在其五族,其戶冊之內家人可免罰。賤民舉報有功,累計增加一百次,經過朝廷認可,晉級屬民。且舉報造反謀逆之賤民,情況屬實,特批晉級為屬民。

第九條,教化。大漢帝國派遣教師前往瀛州、蓬州負責當地百姓之教化。

第十條,倭國天皇及子弟皆處死。倭國天皇旁係免死,皆列為不可接觸者。

第十一條,大漢百姓可贏取瀛州、蓬州平民之女為妻,所生子女為大漢百姓。瀛州、蓬州平民之子,非大功者、賜婚,不可迎娶大漢百姓之女。

嗯,就是這麼簡單的十一項,裡麵大大小小一大堆補充。可以說,按照這個辦法執行,大漢帝國就是把倭國一口吞下去了。

第一條就是赤裸裸地將倭國變成了大漢的領土。甚至從文化、通婚、等級都給嚴格劃分了出來。劉玉還參考了元朝對漢人的鐵器限製,把倭人的反抗能力降到最低。同時還創新了舉報製度,讓倭人內部自我監察。還有劉玉也在後續補充了一些,比如日後讓大漢官吏暗地裡挑撥倭人之間的關係,讓他們自己狗咬狗。像是什麼水源之爭,姓氏之爭,土地之爭,等等。限製離開居住生息之地就是劉玉對倭人的基本限製。

漢人的大批進入,才是將倭國完全吞並和同化的最基本因素。大漢經歷了這麼多年的戰亂,人口損失巨大,接下來就是要鼓勵生育,讓大批的人口轉移到倭國,日積月累之下,倭國就可以真正變成大漢領地瀛州和蓬州了。

劉玉感覺自己的方桉很是完美,除了對倭國的統治階級看似殘忍了一點,但其他的都是展現大漢皇帝的仁慈。朝堂上的臣子們,絕對不會反對這個方桉,也找不出什麼理由來反對。

劉玉將自己辛苦完成的文稿轉交到了軍機處,下旨軍機處即刻轉達倭國的孫策之處。

軍機處的五大流氓在看到劉玉的旨意和文稿之後,全部都是一副見鬼的模樣。曹操等人都想親自去問問劉玉,有必要這麼狠麼?但這份管理方桉好歹也有一些仁慈的政策,也符合大漢以仁孝治國的方針,軍機處也拿不出反對的意見。沒有屠殺,沒有毀滅,也沒有橫征暴斂,算是仁政了。

經過簡單的商討,軍機處遵從劉玉的旨意,倭國之事,就按照此事來辦。

細心的曹操更是讓人將這份管理文稿抄錄了一份,收藏了起來。他覺得這份管理文稿日後可以成為大漢專門管理新占領之地的範本。

事實正如同曹操所想的那樣,日後的大漢不斷擴大版圖,而對於當地百姓的融合,確實以劉玉這份管理文稿為基礎,經過無數俊傑的改善和增加,形成了一套近乎完美的吞並他國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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