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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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華笙把花芊的認罪書帶來了,內容對事實供認不諱。

按理,花芊應該親至神宮道歉的,被華笙代為拒絕了。並非擅作主張,而是經驗告訴她,沒有大神會親自處理這種小事,更沒耐性聽人痛哭流涕地述苦。

犯錯之人總有諸多理由,比如花芊說,她無意針對林舒。

花界小姐妹在天上司值的並非少數,可花芊當年為了表現自己的誌氣,甘願從基層做起。是以,直到花菱立功晉了小仙官,再到私逃下界慘遭神怒誤殺。

跟自己有些情分的朱家也沒了,眼瞅著光陰逝去,她仍是一名不起眼的小仙役,怎能不急?

一直以來,她都很努力,成功進入總決賽便是證明,一心想在仙考中獲得晉級仙職的名次。若非迫不得已,她不會采取「借別人功力」化為己有的手段。

就算對象不是林舒,也會是旁人。

如果林舒沒住在華笙的宅邸,花芊打算用這種手段向華笙「借」點功力。若華笙沒回一重天,她就要住在天庭安排的寮舍裡,在裡邊找目標人物。

總之,她這次仙考必須有名次。

然人算不如天算,華笙在仙考開始前夕回了九天,剩下林舒成了替罪羔羊。正如元昭所料,花芊敢動林舒,就是覺得龍元君剛剛受完罰,不敢再生事端。

況且,她從頭到尾不曾開過口,是林舒自己主動施救。

花芊知道,參加仙考的每一位有靠山的小仙,其家眷會用靈光鏡觀看仙考的現場。所以她選擇遠離考場的宅邸動手,篤定沒有神仙會窺視小仙們的寢室。

哪知道,龍元君是個不講武德的,把計謀得逞的她看個正著。

說實話,華笙仙長也沒想到某人是這樣的小神君。所幸此事雙方在私底下了結,未曾公開,也沒有呈示給天宮。否則,眾仙又該非議她的德行了。

雖然私了,此事天宮亦已知曉。

因非得道晉的仙,還心術不正,花芊依舊被除仙籍,不公布罪行,不廢道行,僅遣返原籍。她不再是天仙,繼續回花界當一名小花仙並讓花神好生管束。

對外則宣稱,花芊因傷未愈,無法履行仙職被接回花界修行。

這麼一來,仙考第三十名空著,無人替補,龍元君的仙侍也沒考上。便在外人眼裡,排除了花界與靈山有矛盾的猜疑,僅感嘆一場意外導致兩人的落選。

可見交友不慎,害人誤己甚深。

就這樣,增設的仙考圓滿結束,那些上天參選天後、天妃的仙子們有的獲了仙職,有的失意而返。天規已經沿襲舊製,禁止動情,選後妃一事隨之落幕。

草草散場,各歸仙居洞府。

喧囂的眾生平靜了,清虛聖域的眾神之約正徐徐展開。

「啥?誕辰?」聽罷隨華笙一同前來的仙官稟報,元昭頭疼道,「都邀了哪些仙家?」

重點是,她一定要去麼?

當然,這問題純屬多餘的。誰都可以不去,唯她不行,所以隻敢在心裡問。如果人少還行,人多了她真心不想去。

「天尊不喜喧嘩,僅讓靈山眾神到位即可。」其中一位仙官稟道,「另,天宮念及娘娘仍在自省中,恐來不及縫製仙衣,便讓天衣署依製給您送來新裳服。」

「哦?哦好,有勞。」元昭頭大如鬥,敷衍頷首讓林舒收下。

等華笙與兩位仙長離開後,元昭獨坐浮仙島的岩邊。兩側的樹木參天,冠葉龐大繁茂,蔭下清涼。遙望蔚藍澄淨的海麵,心情復雜得很。

「東東,」林舒見她意興闌珊,便道,「試一下新衣吧?如果不合身還有時間改。」

「不用了,」元昭實在提不起興趣,「不合身就換一套,你去找找我以前沒穿過的,我師姐送的那些應該還有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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