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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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審訊結果讓元昭感到有些意外,把她的居所位置告知外人的,正是她身邊那兩位膽小怕死的婢女之一。

高坐正堂,元昭疑惑地瞅著伏地求饒的婢女,問道:

「本郡主自問待人並不苛刻,你為何出賣我?」

其實,她對這個問題不感興趣。府裡的奴仆基本都是臨時買來的,每到一個地方換一批。不是從小一起長大,何來的主仆之情義?沒有情義,何談忠誠?

一旦遇到性命之憂,為求自保出賣主子乃人性的本能。

她懂的,季管事也懂。

所以,以前遇到這種事,他不聲不響地處理了。今日為何把人提到她麵前,讓她親自處理?

莫非是為了讓她學管家?

烏先生給她講過列國貴族的生活方式,男孩自不必說,而女孩舞文弄墨屬次要的,重要的是學會識人用人。不然,將來嫁人怎麼當主母?如何管理後院?

想通這一點,元昭耐著性子看著婢女。

「郡主饒命!」婢女嚇得瑟瑟發抖,顫著聲音哭訴,「婢子哪怕有天大的膽子也不敢出賣郡主,是那婦人曲意奉承,婢子一時不察被套了話……婢子知錯了,下回不敢了……」

這婢女昨晚差點嚇死了,麵對鐵麵無私的季管事,以為小命休矣。

萬萬沒想到,季管事竟肯讓她到小主子麵前坦承自己的罪狀。外人不知,府裡的下人們卻心裡明白,小郡主談不上待人親厚,但口硬心軟,且懶得理事。

落在季管事手裡必死無疑,但在小郡主的麵前,她或許還有一條活路。

更何況,她確實是無心之失。

忘了是哪天,她陪府裡一位生病的姊妹到醫館看病。閒坐時,一名病怏怏的婦人過來和她聊天。聊天聊地和父母家人,最後不經意間提起將軍府的情形。

「她說將軍府曾是她前主子的府邸,她的良人曾是府裡的管事……」

兩人聊得投機,言多必失,實屬無心之舉,並非有意出賣。

元昭聽完,瞅瞅何春,「季叔派人查清楚了?」

有些事,必須派人出外調查核實,事關人命,不能草率決定。

何春點點頭,「府裡的奴仆出外辦事都有記錄,她來到將軍府後出過一次門,而醫館夥計的描述也印證她的話……」

據醫館夥計描述,那婦人事前事後並未找醫師看病,那病怏怏的樣子估扌莫是易容了。她行跡有異,夥計不免多看兩眼,提防對方是其他醫館派來搗亂的。

既然這樣,元昭望向跪在堂下的婢女,平靜道:

「你雖無心,害我被刺殺是事實,大錯鑄成,不罰你於理不合……」

但,要怎麼罰呢?

直接賞一丈紅嗎?不了,若叫阿爹阿娘知曉,恐怕又要反噬到自己的身上。處死嗎?這是最常見的懲罰,奴婢因摔碎主家的物件被打死的例子不勝枚舉。

出賣主子更加罪大惡極,淩遲都不為過,哪怕她是無心的。擱以前,讓她下令打殺一名奴婢是小事一樁。

然而,今時不同往日。

烏先生教她,「敬之敬之,天維顯思,命不易哉……」

師父也教她,「自愛不自貴」「仁愛治國,無為而治」等的道理,治國與治家有什麼區別嗎?還有,似乎有誰告訴過她,「人不分高低貴賤,眾生皆平等」?

她曾經產生一個疑問,若眾生平等了,何談治國治家?無為而治,順其自然不好嗎?為何眼下要為難她?難道季叔沒學過這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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