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叢林法則!(4/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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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菱湖濕地公園憑空冒出來一座新的幸存者據點?就在我們的眼皮子底下?」

火盆中的火焰忽明忽暗。

壯碩如熊的男人坐在人皮椅子上,下巴懶散地斜靠著微握的右拳,麵無表情地俯視著台階下的仆從,聽完了匯報。

他的名字叫「熊」,就如他身上那虯結的肌肉一樣,他的每一寸細胞都仿佛為暴力而生。

血手氏族的大多數掠奪者都沒有名字,除了氏族的首領,或者被首領賜名的十夫長。

按照從上個世紀沿襲下來的傳統,血手氏族的首領,單名往往隻有一字。

比如他的上上任名字叫「蛇」,被「鷹」啄瞎了雙眼扔進地鐵,任由啃食者分食。

後來「鷹」被「熊」攔月要撕斷,捏碎了脖子,掛在路燈上點了油。

到現在那屍體已經不見,隻剩那顆醜陋的頭顱被他用來墊了火盆。

這裡奉行叢林法則,強者便是王。

而他毫無疑問是最強。

同時也是最凶惡的那個!

匍匐在階下的男人不敢抬頭,甕聲低語道。

「畜民準備獻給您的貢品時耽擱了一會兒,我們再次啟程已是黃昏。城區有異種覓食,我們怕弄傷畜民獻給您的貢品,就借道了菱湖邊。」

「本想著那地方人跡罕至,卻沒想到剛一進去,就發現那裡有人的蹤跡。我和我的搭檔一路尋覓,最後在一片林中,發現了一處隱藏的聚落。」

「多少人?」

男人的額頭貼著地磚。

「不超過三十人!」

聽到這個數字,熊的眼中浮起一絲輕視,臉上不甚感興趣。

三十人而已。

除去老弱女眷,能成為戰鬥力的成年男子,能有這個數字的一半就已經很不錯了。

這種幸存者據點通常沒什麼油水。

換句話說,連當家畜的資格都沒有。

等個好日子派些小的們過去,老幼屠光,男女皆抓來做奴隸。冬天大雪封路出不去門,正好關屋裡找找樂子。

若少肉食,還能殺些烹食。

「貢品呢。」

「已送至您的房間!」

熊不耐煩的臉上,終於露出了一抹笑容。

那笑容讓人不寒而栗,就連盆中的火焰都恍惚了幾許。

「很好,你退下吧。」

男人連忙問。

「那菱湖邊的據點……」

熊不耐煩地揮了下手。

「等明日我醒了再說。」

「是……」

叩首的男人唯唯諾諾應了聲,心中苦笑,卻不敢任何怨言。

等你醒了……

怕是都明天這時候了。

……

清晨。

距離貝特街不遠的街上,命令商隊停下等待的李斯特,看了一眼待在左手的機器表。

這是他最近才買的小玩意兒。

透過透明的表殼可以看見多個金色和銀色的指針,以及指針下方勻速轉動的齒輪。

不隻是時間,這隻表同時集成了指南針、測速器、蓋革計數器等等一係列的功能……雖然能買得起這種「奢侈品」的人,大多是用不上它們的。

李斯特的心中不禁遐想。

或許用不了多久,自己就能拿到進入巨石城上流社會的門票?

他早就已經厭倦了行商這門行當,尤其是這些年來掠奪者、變種人、異種們的活動越來越頻繁,他不得不花更多的錢在保鏢和保險身上。

再加上還要和這些鄉下人打交道。

或許自己應該學著那些內城的大人物們,將生意交給下等人去打理,用空下來的時間去提升一下自己的品味。

有句話怎麼講的來著……

對!

階級的跨越!

「就沒人教這些土著們守時的概念嗎?」

約定的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分鍾。

但那個人並沒有帶著他需要的東西出現。

李斯特不禁在心中想,或許他已經死了也說不定,畢竟變異水蛭可不是什麼好對付的東西。

這時候,街角出現了一道人影。

「是楚光讓我來的,他說與您有過約定,要賣一些藍色的蘑菇給您。」

餘虎從街道的角落走了出來,將雙手亮出,示意自己沒有帶武器,也沒有敵意。

之前楚光囑咐過他,如果看到「李總的商隊」出現在貝特街,便將這番話告訴他,然後帶他來菱湖濕地公園。

如果對方拒絕,那就算了。

李斯特的眼睛眯了起來。

「他人呢?」

「他沒辦法來這裡,」餘虎搖了搖頭,「他已經離開了貝特街,現在和他的同伴們住在一起。」

李斯特大概花了三秒鍾,權衡了其中的風險與回報。

二十公斤藍傘菇,已經值得他冒這個險。

「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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