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合約標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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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胡思亂想了,能夠利馬轉會最好,即便不能也絕不續簽,反正你隻剩半年合約期,沒有過氣的隱憂,到時自由轉會。」

李睜以怪異的眼神看了她一眼:「你腦子進水了?」

「怎麼啦?」

「幼稚。」

李睜給出兩字評語,語氣有些重:「你先被公司放棄,再鹹魚翻身,說句不好聽的,公司裡除了一些高層樂意見到,其他人都被你扇了一耳光,有些甚被你在心口插了一把刀子,對你改變態度,那是形勢迫使他們改變。」

「你繼續留下,就相當於與一群披著羊皮的狼為伍,他們心中盼著你死,麵上卻和顏悅色,明著不敢動作,暗中小動作不斷,這種情況下,你覺得下一張專輯的銷量超越這張單曲的概率有多少?」

「而且,你這張單曲大火,讓你有了轉會的資本,現在轉會你可以開條件,除非你有七成把握下一張專輯會比這張單曲賣得更好,否則機不可失,聽好了,我說的是把握,而不是信心。」

許巧玲被當頭棒喝,臉上先是吃驚,再彷徨,最後是大徹大悟的恍然,還帶了幾分慶幸與自嘲,她發現,自己的想法還真是幼稚的可以,李睜的評價一點沒錯。

李睜的態度很堅決,這種關乎人生拐點般的選擇,絕不能含糊。

「我明白了,謝謝。」

「假客氣。」

李睜笑了笑,掠過這個話題:「對了,我想問你個事兒,上次聽你說了音樂圈裡歌手的等級劃分,那不同等級歌手與唱片公司簽約,合同條款的區別你了解多少?」

聽李睜問起這個,許巧玲稍微理了理思緒,答道:「每個歌手的合約細節肯定不一樣,隻能說關鍵條款上,有個大體上規範。」

「就拿我來說,新人約,兩年,首張試水單曲製作費用不低於5萬,可以得到唱片銷量分成百分之六,之後發展要根據單曲銷量而定,商演走穴之類,公司會負責承接安排,四六開,我占四,公司占六,主要就這些。」

「要是三線歌手的合約,一般也是兩至三年,會承諾首張專輯的總費用,就我所知,是在30萬至60萬之間,唱片銷量分成,六至八個點之間,商演走穴之類,歌手會占四至四點五。」

「到了二線,歌手會配備專屬經紀人,合約期一般三至五年,首張專輯總費用不會低於五十萬,有時候還會對兩張專輯做出承諾,唱片銷量分成,八至十個點,商演走穴之類,五五開,不過經紀人的費用,是由歌手承擔的。」

「再往上的一線歌手,那就沒有一定之規了,我隻是聽說過,天王趙逸夫當年轉會五大巨頭中的滾雪唱片,首張專輯總費用不低於160萬,他有權決定專輯中一半的歌曲,以及配備指定的音樂製作團隊,唱片分成高達十二個點,商演走穴代言之類,占五點五成。」

李睜不無意外地點點頭,跟前世大致相仿,無礙乎就是越大牌的歌手,能夠得到越多的資源承諾,以及越高的分成比例。

而對唱片公司來說,新人與三線歌手都屬於培養層次,二線歌手屬於中堅力量,一線以超一線歌手屬於王牌。

培養層次重在競爭,大浪淘沙,優勝略汰,隻承諾一張專輯的資源投入,下一張投入的資源增加還是減少,由第一張的成績決定。

中堅力量看重穩定,是以,合約期會比較長,說是三到五年,年紀輕有潛力的,一般都會五年,隻有老將復出,半退休狀態,或者人氣明顯下滑的,才會三年,乃至更短。

到了王牌,那就是平等對話,合約內容,大家商量著來。

有必要提一提,大眾經常會聽到一些花邊新聞,XX藝人受製公司,因為怕被雪藏,是以這個XX藝人,九成以上都是二線,還有被公司從開始就著重力捧的新人,與公司簽訂的都是長約。

二線以下,一線以上,公司對於藝人的掌控力度其實並不大,若是爆出醜聞,個人意願的因素肯定會占不小的比重。

許巧玲忽然道:「唉,我如果轉會的話,對方唱片公司肯定要約我談,到時候你陪我一塊去,替我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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