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請問窮這個字怎麼寫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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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箱底下的匣子一打開,裡麵光芒黯淡,鋪了薄薄的一層硬幣。格雷特小心翼翼地把它們倒出來,按照顏色分開,一枚一枚鋪開點數。數完一遍,再數一遍。

十枚金幣。

八枚銀幣。

金幣當中,還有一枚,長得格外與眾不同。

格雷特拈起來仔細辨認。十枚金幣當中,有九枚正麵是麵容秀美、戴著王冠的女子,背麵是枝葉纏繞的玫瑰,印象中應該是本國的金幣。正麵仿佛是女王頭像,至於背麵麼,據說應該是王室徽記。

而最後一枚,正麵是戴著王冠、長著大胡子的男性,背麵是一隻張開翅膀的雙頭鷹。徽記不同,頭像不同。考慮到其他銀幣的背麵也都是玫瑰紋樣,看上去,這枚長相特別的,應該是來自異國他鄉?

至於它是怎樣被留下來的,幣值如何,能不能直接花出去,格雷特搜索記憶,一無所知。

無論如何,這十枚金幣,八枚銀幣,這就是原身父親,給原身留下的最後一筆積蓄。埋在床底,壓在書箱底下,囑咐他不到萬不得已不能動用。

而之所以有金幣,有銀幣,是怕小孩子年幼力弱,貿貿然拿金幣出去花用,反而惹來禍端。

……這次取多少出來呢?

格雷特慎重思考了一下,數了八枚金幣放回匣子——當然包括那枚雙頭鷹的,又放回去三枚銀幣。他仔仔細細把匣子復位,清理掉地上的痕跡,揣著錢袋,一溜煙竄出家門,沖向紙筆店。

哈特蘭城裡,販賣紙筆的店鋪,格雷特隻記得一家。店鋪在城主府門口廣場附近,沿著大街向南兩百米,算是整個城市的黃金地段。門口車水馬龍,鑲嵌著家徽的馬車來來往往,時不時有紳士淑女經過。

店鋪門口一左一右,掛了兩盞馬燈,燈光照亮了半邊街道。馬燈下居然還有個門童,白襯衫、背帶褲,正抱著塊一尺寬、兩米多高的木板,吭哧吭哧為店鋪上板。

格雷特來的時候,門童詫異地看了他一眼。目光掃過格雷特明顯是改過的細麻布襯衫、濺了泥點的褲腿、帶著補丁的背囊,嘴唇蠕動一下,還是放下門板,過去為格雷特拉開了門。

踏進店鋪,一條半人高的木櫃台,把整個店麵分隔成內外兩塊。櫃台裡百無聊賴地坐著個年輕夥計,白襯衫,黑馬甲,脖子下麵端端正正係著一個黑色領結,一臉「別煩我,我要下班」的頹喪臉。

櫃台外側別無它物。內側,夥計背後的櫃子裡,各種紙卷、羽毛筆、墨水、文具匣之類,琳琅滿目,擺了滿滿一牆。

格雷特伸長脖子去看那些紙卷。夥計抬起頭飛快地掃了一眼,懶洋洋問:

「買什麼?」

「紙。」

格雷特才說了一個字就被打斷。店員眼皮子也不抬一下,隨口接上:

「羊皮紙兩個銀幣一張,白紙四個銀幣一張。買多少?」

「這麼貴?!」

格雷特震驚了。羊皮紙兩個銀幣一張,這也罷了,畢竟是從羊身上剝下來的;白紙四個銀幣一張啥意思?

這難不成是澄心堂紙麼!

不不不,重點還不是這個。如果普通白紙比羊皮紙還貴一倍,造紙術是怎麼活下來的,居然還沒有被羊皮紙擠到破產?!

年輕店員沒好氣地翻了個白眼。他並不回答,反而交抱雙手,昂著下巴添了一句:

「十張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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