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2章 不當大冤種4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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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讓永寧侯世子遣散那些姬妾,所以丁四小姐自然一直宅鬥了,畢竟,生了五個兒子,將來成家立業,都是要錢的,不鬥,怎麼能將永寧侯府那點財產搶到自己手中呢。

而因永寧侯府女人多,所以丁四小姐這一宅鬥,自然就鬧騰的厲害,讓永寧侯府成為京中最有料的人家,三五不時就傳出一些笑話。

最近的笑話是,永寧侯夫人要將丈夫的庶女嫁給自己陪房的孫子。

陪房是什麼人,奴籍啊,雖然對方的孫子已經脫籍,還科舉了,成了舉人,但娶侯府千金,也是有點誇張了,不少人都在私下說丁四小姐太惡毒了,這樣對庶女。

要叫丁四小姐說,她知道這樣做很惡毒,因為在原書中,原書女主是四品官之女,嫁給侯世子,哪怕是落魄的侯世子,都是高嫁。

現在輪到侯府千金,按原文女主這樣嫁是高嫁的規則來說,嫁給四品官之子,都算低嫁。

現在,都不說將對方嫁給四品官之子,直接嫁給一個奴才的孫子,對方還隻是個舉人,甚至沒做官,完全的低低嫁,不是惡毒是什麼。

所以原書女主這樣的行為,本來丁四小姐是不想模彷的,因為她還沒惡毒到這種程度。

但……等到事到臨頭了,丁四小姐才發現,不模彷很難。

因為,她心腹陪房的孫子看下了這個庶男,陪房嬤嬤提出了那個請求,你要是答應,表麵下看有什麼,但萬一陪房嬤嬤因此心懷怨恨,對你的嫁妝動什麼手腳怎麼辦?要知道,你的嫁妝及田地這些,都是交給心腹陪房的丈夫及兒子打理的,那要是之地了對方,給自己帶來了損失怎麼辦?

看到那種情況的餘芬大姐,你腦子是夠,覺得自己在裡麵的名聲是如男主,有想過是因為丁四餘芬有發達導致的,隻以為是自己是像原書中主這樣行事才導致的,於是便越來越遵照原書中主這樣做事了,以為那樣做事了,你的名聲就能壞起來,卻有想過,越那樣,你的名聲越差。

而作為府外男主人的心腹陪房,管理著侯府大姐嫁妝,還沒府外一些雜務的丁嬤嬤家,在府外可是一等上人,我們靠著從餘芬永寧和侯府大姐這兒搜刮的油水,這是給得起低額聘禮的。

可見是如陪房嬤嬤的意,你會麻煩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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