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唇槍舌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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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榮華驚道:「我這妹子這回可是闖大禍了,刑天大神得罪不起呀!」

「搶都搶了,還能怎樣?」孫軼民略微無奈的問道。

「武器隻要還沒被裝配在角色身上,就還是可以被轉移的,事情還有商量的餘地,我去勸勸妹子把武器還給人家。」柳榮華道。

「嗯,那你去勸吧!」

柳榮華又回去了客廳了。

此時在世界頻道。李鐵嘴代表刑天表態了:

【李鐵嘴】:「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子。今天刑天大神出於友情帶上襄王和神女兩人去刷涿鹿副本。因為刑天把襄王二人當做自己人,所以在之前已經聲明過:副本中出極品的分配規則按照大家公認的友好規則:出了誰的的職業裝備就歸哪個職業,當時大家對此並無異議。

今日出了醉花陰,因為隊伍裡存在刑天和襄王兩個霸王職業,所以其他隊友都應該放棄,由刑天和霸王兩人投骰子比大小決定歸屬。結果刑天投出的點數比襄王大。

按理說武器歸刑天,此時隊伍裡其他隊友都放棄了投骰子,但唯獨這個神女無心不守規則,擅自投出了比刑天更大的點數,獲得了武器。

這是公然違反規則的搶裝備行為!我代表森羅堂強烈譴責神女無心!」

【李秋水】:「神女無心你可真夠不要臉的,你將被全服玩家唾棄。」

【陌上桑】:「森羅堂幫主的東西也敢搶,這什麼神女是不想在本服混下去了嗎?」

【闕月歌】:「這神女無心的人品可真不行啊!」

【依依墟裡煙】:「這樣做確實不厚道,既然都認同是自己人,而且事先約定了規則,就不應該出爾反爾。」

【月落星沉】:「搶的好!老子最討厭這種傻逼規矩。神女無心我支持你!」

【玉蝴蝶】:「綴錦樓怎麼總收這種搶裝備的垃圾玩家,上次是那什麼阿詩瑪,現在又是神女無心。下次不知道是誰?大家組隊還是離這個幫會的人遠一點。」

【張丹楓】:「真不識好歹!我們幫主肯帶你們刷涿鹿就不錯了。你們倒好,居然忘恩負義搶起裝備來了!」

【亞麻袋】:「什麼帶不帶的,組隊刷副本都是出於自願。難不成少了你們幫主,別人都刷不了這個副本?」

【李鐵嘴】:「神女無心,我勸你盡快歸還武器,否則事情的後果不是你能承受的了的。」

李鐵嘴一句話帶著滿滿的威脅的意味,看的孫軼民心中一陣陣反感。暗嘆:玩個破遊戲裝什麼比。搶都搶了,你能怎樣?上法院告我嗎?還是來我家打我?

此時他看到神女無心表態了。

【神女無心】:「我糾正一下你這句話的用詞錯誤。這個武器,是我在副本中用辛勤勞動加上好運氣換來的勞動成果,是屬於我的財產,不存在歸還的說法。」

【燃燒的奢望】:「神女無心,明目張膽搶裝備還狡辯?要臉不?」

【何小泉】:「什麼叫做搶?難道說刑天走在路上,神女殺了他,然後從他包裹裡拿走了東西?這個遊戲沒有這樣的操作吧!」

【神女無心】:「我重申一遍:這武器是憑自己勞動和運氣拿到的,我拿的心安理得。」

【李鐵嘴】:「裝什麼?你玩了那麼久的遊戲,難道還不了解約定俗成的的江湖規矩?」

【人間輕煙】:「就是就是,這分明是見利忘義公然搶奪,還在這裡強詞奪理。臭不要臉!」

【何小泉】:「江湖規矩確實有很多人認同,但也有少數人不認同。你不能強迫人家認同吧!」

【李鐵嘴】:「這是沒錯,所以,我們幫主之前早就和襄王以及神女約定好了,因為都是親友,所以一起下副本就按照江湖規矩分配物品。這一點,希望襄王能做個證。」

【襄王有夢】:「這個我承認,確實在之前有一次一起刷副本的時候,刑天有提到過按此規則分配。不過呢,那是之前一次,本次刷副本之前,並沒有提到這一規矩。」

【李鐵嘴】:「刑天都當你們是自己人了,這樣的規矩還需要每次副本都重復一遍嗎?」

【襄王有夢】:「這個,我覺得還真有必要。

因為之前一次刷副本,隊伍裡全是親友熟人。這一次並不是同一班人,隊伍中除了刑天比較熟之外,其他幾個人我們並不熟悉。所以我覺得,這不算是一個熟人隊伍。

既然如此,關於這種分配規則應該事先聲明。如果不聲明的話,自然就是應該按照係統默認規則分配咯,也就是人人可投的。」

孫軼民這一句,其實帶著一點狡辯的味道,略微違背了良心。但他覺得為了神女,這樣做值得。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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