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貪官VS.會計(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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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護送」著剛到縣衙前,莊弘的臉色就是一變,心更是猛然一沉。因為這莊嚴肅穆的大門前赫然圍了上百人,還有一些細碎的議論聲不斷傳出,都是關於他會不會被定罪的。

直到有人發現莊典史到來,那些議論的聲音才戛然而止,所有人都低頭讓路,不敢與莊弘有任何的目光接觸。壓下心底的不安,莊弘昂首挺月匈進入衙門,然後在轉過前頭的影壁後,又看到了大堂前還有好幾百人圍攏著,幾乎把個堂門給徹底堵塞了,隻能從人群頂上看到裡麵再設公堂,魏梁高居於上,兩邊則是衙役書吏人等,前方桌案旁還坐著封平和王賀兩個佐貳官。

隻此就可看出這次魏梁鬧出了多大的動靜,也能確認其是鐵了心要在今日把案子審斷明白了。

跟在外邊一樣,隨著林烈一聲招呼,那幾百百姓也紛紛讓出路來,使他們能輕易來到堂前。林烈更是搶先一步稟報道:「啟稟縣尊,被告本縣典史莊弘已被卑職帶來了。」

聽到被告二字,外頭的剛靜下來的百姓又都發出一陣嗡嗡的議論聲,不少人都麵露興奮,也有人滿麵猶疑,猜測著今日到底能不能把案子給審明白了。

此時的莊弘已平復了心情,哪怕隨即魏梁拍下驚堂木,喝聲:「莊弘進來回話!」明顯把他當尋常嫌犯,他都顯得頗為淡定從容,邁步入堂,臉上還掛著一絲淡淡的笑容:「下官見過縣尊大人。」

「啪!」魏知縣的聲音裡充滿了威嚴:「莊弘你可知罪?」

「下官不知大人指我有何罪。」隻一拱手,莊弘就抬頭與魏梁對視起來,擺明了是不可能輕易認罪了。

「怎麼,事到如今你還想負隅頑抗,隱瞞罪行嗎?那就讓本官來給你提個醒吧,三日前,就有城中百姓李淩告你貪汙公帑,並為了隱瞞罪行試圖縱火傷人,如此重罪,你還想抵賴不成?」

「下官還是那句話,我並未做過那些事情,所謂的貪汙公帑完全是子虛烏有,欲縱火燒架閣庫更是無端的汙蔑。還請縣尊大人明斷,還我一個清白。」

「想不到幾日下來你竟還如此嘴硬,真當本官拿不出確切的證據來嗎?你且看看這是什麼?」魏梁突然一拍手邊那一疊厚厚的書冊,「這是本縣幾年來記錄下來的賬冊,上頭就有著你以職務之便侵吞公帑的確切證據!」

一頓之後,他直接就翻開一本賬冊,隨看隨問:「顯隆二十五年,府衙曾撥下修河款一千五百兩,可結果真正用到工程上的卻隻得區區五百兩銀子,那剩下的一千兩銀子去了哪兒?而且這上頭記得分明,總攬修河之事的就是你莊弘。

「還有去年年底,本該有兩萬三千兩稅銀解送府城,可最後到賬的卻是一萬九千六百二十七兩,我來問你,聲下的那三千多兩銀子又去了何處。還有……」

「縣尊且慢!」聽魏梁不斷把賬上的數字拋出來,堂外聽審的百姓已個個神色變化,議論聲起,莊弘也感到了一陣煩躁,突然就開口打斷。

這下還真有些出乎魏梁預料了,讓他微微一愣,抬頭看著對方:「怎麼,你還有什麼要狡辯的嗎?這些可都是你莊典史自己做賬時留下的記錄,上麵還有你的親筆簽押呢,總不可能是有人冒你之名所為吧?」

「縣尊多慮了,這些賬目下官既然敢讓人將它們記錄下來,就不可能抵賴。我隻是想問一句,這是縣尊讓戶房眾人所查,還是你親自帶人所查?」

「這個……」魏梁略一權衡,還是決定實話實說:「這些賬目都是本官讓李淩所查!」現在自己占著理字,可不能因為撒謊而讓對方鑽了空子。

「縣尊這麼做可是有些欠妥了。」說這話的不是莊弘而是王賀,而後封平也跟著點頭道:「確實有些問題,誰都知道審斷案子最忌諱的就是不公,而李淩本身就是涉案人員,縣衙怎能用他來查證證據啊?」

「是啊縣尊,如此做法實在於理不合,不如先把這些證據放一放,讓我們縣衙的人再來查過,以為萬全。要不然相關證據呈遞上級衙門,他們也未必會認可啊。」王賀又跟了一句。

這三人到底是合作多年的老搭檔,當真是配合默契,都不用事先準備的,隻一個眼神,就能一唱一和地反駁魏梁,給足他壓力。甚至連堂外的百姓中間,也有人高聲嘀咕了起來:「如此草率地拿出證據來,確實不可信啊。」

魏梁的雙目中猛的光芒一閃,突然又啪的一敲驚堂木:「公堂之上不得喧嘩吵鬧!」往外一掃,立刻就讓某些人閉了嘴。而後,他才冷笑看著幾個下屬官員道:「本官知道你們對此會有所疑慮,但在我看來,這李淩找出的證據反倒是最不可能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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