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繼續聯手?(1 / 2)
「該做一首什麼樣的曲子呢」
前往公司的路上,雷雲一路上依然沉浸在思考之中。
演出結束後,回到布魯塞爾美美的補了個覺,一覺睡醒雷雲就興致勃勃的打開電腦,開始思索起要送給學姐的歌來。
不過剛坐下還沒理出個思緒來,就意外接到了凱文的電話,於是雷雲便步行趕往公司,宿舍距離公司很近,步行也就是十分鍾的距離而已。
不過一路上雷雲的思路沒斷,繼續整理著自己的紛亂思緒。
首先,對於電子音樂了解幾乎為零的學姐來說,太過黑暗或太過嘈雜的,類似於dubste、broste這種風格肯定是不合適的。
同樣也不能過於炸裂,過於吵鬧,那麼自己最擅長的bigroohouse和墨爾本彈跳,自然也是不合適的。
喜歡聽周傑倫的學姐,肯定喜歡的是更流行化的,旋律優美的,更具樂感的歌曲,那麼類似於trance這種簡單旋律不斷重復,並且需要耐心去品的風格,也就要排除在外了。
這麼細數下來,貌似就沒什麼風格剩下了吧?
雷雲一時間有些呆了,他好半天才想明白這件事來,怪不得電子音樂一直都無法普及開來,成為主流音樂之一,原來是風格的局限性太大,天然就將普通受眾給排除在外。
如今的電子音樂,最為看重的就是舞台效果,因此都一個勁的追求更炸,更為烈性化,以求得更好的現場演出效果。
但這些風格的音樂現場去嗨自然是沒有任何問題,可如果切換到日常場景去聽,要麼就太過暴躁,太過吵鬧,要麼就太過無趣,太過單調。
就如同地下嘻哈一般,各種髒話、人身攻擊、文身、大金鏈子,與整個社會的基本價值觀背道而馳,自然是難登大雅之堂。
但在融入了更多流行化、商業化的元素之後,便開始大行其道,以其致命般的獨特魅力,俘獲了一大批年輕男女。
電子音樂也同樣如此,甚至相比之下的受眾要更為廣泛。
如果給電子音樂插上流行化、商業化的翅膀
那又會爆發出一股多麼巨大的能量?
這般暢想著,不知不覺間,已經走到了死亡詩社的辦公大樓。
抬頭仰望,『size the day』的巨大招牌,此刻在陽光的折射之下,似乎要比往日更為明亮。
「嘿!rayray!」
「嗨!rayray!早上好!」
「演出非常棒!rayray!」
前腳剛剛踏入公司,此起彼伏的打招呼聲就再也沒有停過,雷雲一一笑容滿麵的回應著,頻繁點頭感覺脖子都有些酸了。
毫無疑問,連續多首作品大火的雷雲,已經成為了整個死亡詩社,除凱文之外知名度和商業價值最高的dj藝人。
整個公司自然沒有不認識雷雲的,再加上他平日裡的低調作風,使得他哪怕是黃皮膚的亞裔,也有著非常不錯的人緣。
「咚咚咚··」
一路打著招呼,來到了凱文的辦公室門前。
「請進。」
門內傳來了凱文略有磁性的聲音,雷雲推門而入。
「嘿!凱文!」
「噢!rayray!」
看見雷雲的身影,凱文連忙站起身來,快步走到跟前給了雷雲一個極為熱情的擁抱。
「最近狀態怎麼樣沒打擾到你休息吧?」
招呼著雷雲坐下,凱文一臉關心的問道。
剛剛演出完畢,這幾天一般都是休假時間,正常來說,補個懶覺是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額,當然不會,我最近休息的非常不錯。」
雷雲笑著擺了擺手,他不像馬丁沒有那麼豐富的夜生活,早起這件事情,對他來說並沒有多大難度。
「想喝什麼口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