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不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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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五日。

簽售會第二天。

林夏意識到自己的書似乎是火了。

當天,新華書店賣出了三千多本。

三千多本,對喬紅櫻等人來說,算是普普通通,但對一個新人來說,卻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

【啟明星出版社】的楊姐非常激動地打開網絡上的評論。

青春文學貼吧裡,有幾條關於她的熱帖,其中最惹人矚目,下麵回復數破千的一條的標題名叫:【震驚,這本書居然國際震動!】。

林夏看著這條帖子。

發這條帖子的網友名叫「南宮男」,是一個注冊沒多久的小號。

她下意識地點開帖子。

帖子裡有幾張自己的照片……

看著似曾相識的照片,她愣住了。

有些照片是現場簽售時候,不知道被誰拍的,有些照片則是自己給張勝的照片。

「林同學,你能不能給我幾張自己的照片?很漂亮的那種!」

「啊?」

「我挑幾張,你相信我的話,你給我!」

「……」

照片下,是一篇文章。

文章並沒有寫出什麼「裡森堡」之類的具體地名,但卻非常淋漓盡致地介紹著一位名叫湯姆的權威版權專家,是的,確實是權威專家,總之一長串自己看不明白,但一看就覺得很厲害的國際化名頭,然後,他如何如何偶然間看到這本書,如何如何震驚與喜歡,如何如何想買下這本書的版權……

文章結局,是寫文章者的一個猜測,猜測那位「湯姆先生」最終購買版權失敗了,然後懊惱地離場,並且配了一個背影。

文章內容寫得極具感染力,林夏看完以後,都想翻開自己的書看看到底有沒有這麼神奇。

文章下麵……

有著無數網友的評論。

網友們似乎對故事本身沒多大興趣,但都在清一色地說自己多麼多麼漂亮,什麼女神,什麼仙女,什麼舔狗、什麼養眼……

這些評論看得林夏臉紅。

這些網友,實在是太直白了。

他們似乎更關注於自己的美貌?

「這帖子寫得很好,但我們出版社的營銷部門,也出了不少力買了流量,關鍵是,林夏同學,你確實長在所有網友的審美點上,嘖嘖,夏夏老師,你這臉紅的模樣,我都想親一口了,好可愛啊!」

【啟明星出版社】的編輯楊晨,楊姐興奮地看著林夏。

看得林夏低下頭。

…………………………

張盼盼從【盛世娛樂】總部回家。

一路上都是露著笑容,高傲得如同寒冬綻放的梅花,但是一回到家的瞬間,眼淚就止不住地流了出來。

委屈!

不甘心!

絕望……

【盛世娛樂】確實簽訂了十年合同。

十年合同裡麵,雖然每個月都會給自己最低的保障工資,但這十年期間,自己一切都要聽從公司的安排。

她剛開始進【盛世娛樂】,看到那麼多前輩的時候,她懷著激動的情緒。

所有人都非常好……

前輩們平易近人、領導禮賢下士、每一個工作人員都彬彬有禮,微笑的表情猶如冬日裡的暖陽。

她向往這樣的工作環境,她覺得自己將會從這裡起步,然後一步步站在人群中璀璨的地方,被萬眾矚目。

然後……

【閃亮女生】晉級失敗了。

公司裡對她依舊如同往日一樣,對她有笑容、有歡笑……

但是,她卻意識到,所有人都刻意跟她保持著一種距離,盡管很隱晦,甚至像是錯覺,但她相信自己的直覺。

她在燕影學院也並不是特別樂觀。

曾經在滄州,她是天之驕女,萬眾矚目,但是來到燕影以後,她就像是一根無人關注的野草一樣。

她確實美貌,身材也好、喉嚨嗓音也好、背景也不算差……

然而!

她的同學之中,有萬眾矚目的童星、有接了一部電影即將上映的小鮮肉、有簽了娛樂公司B級潛力合同,一上來就是演正劇的校花……

而她的【明日之星】,也就是C級合同,不管怎麼看,都像是一場騙局。

在這樣的環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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