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哭牆(1 / 2)
天亮了。
張之掙又做了兩次,才從私人會所裡走出來,襯衣領上還沾著口紅印,不知道是dy的還是aurora的,畢竟唇色這種事他一向判斷不出來。
他坐進門口那輛顯眼的銀色科尼塞克,關上門隨手把襯衫一脫,拎起副駕上的lv手袋換上一件乾淨的t恤。
按理說口紅蹭到衣服上這種事是不該發生的,但他最近太荒淫無度了,沒辦法,還有半個月就要舉行婚禮,他要在聯姻之前進行最後的狂歡。
他踩油門加速行駛,路過一個紅綠燈路口,他打開車窗把那價值不菲的髒衣服連同lv手袋一同扔進路邊的綠色大號垃圾桶裡——要去接未來老婆試婚紗,縱欲過的證據不能被發現。
張之掙是在去年三月鬆口答應聯姻的,他的未來老婆姓楊,名叫生意。
沒錯,就是生意興隆的那個生意,而她還真有一個叫興隆的弟弟,小她七歲,在美國念金融。
張之掙家族把楊生意選為聯姻對象的最主要原因就是這個名字。
要知道,張之掙的「掙」可是掙錢的「掙」。
兩家子都念生意經,一家比一家愛財,多適合結親家。
張之掙想想就忍不住笑了,楊生意問:「你笑什麼?」
他回神說「沒」,一個字,隨意卻不敷衍。
楊生意沉默了,不再關心他的動靜,繼續進行視頻會議。
忘了說,楊生意真的是個生意人,她隻愛工作,不愛男人。而這一點,經過張之掙兩年的觀察,發現她不是裝的,是真的。
她大部分時間都穿著不同顏色的乾練西裝,連裙子也隻穿西裝裙,不化妝也不美容,除了一頭長卷發之外,沒多少女人的氣質。
張之掙很欣賞她這一點,這一點也是他會點頭同意這場聯姻的重要原因——他們都不需要愛情,卻都需要婚姻。
很快就到了婚紗店,店員上來服務,店長親自來為楊生意挑選婚紗。
一樓的婚紗看遍了,楊生意都不滿意,於是要到二樓去挑。
從一樓上二樓走白色大理石的懸浮式樓梯,張之掙和楊生意往樓上爬,走到一半的時候,對麵有一對年輕的夫婦恰好要往樓下來。
張之掙看到那女人的臉,恍惚了一秒,一個不穩差點踉蹌。
楊生意下意識喊了聲:「掙哥,小心點。」
那女人聞聲望過來。
二人四目相對。
女人嘴唇微張,怔了怔,原本是笑的,忽然就不笑了。
張之掙嘴角更是抿成一條直線,他本想就這麼過去,結果還有四五階樓梯就走完的時候,女人忽然喊住他:「張之掙,好巧啊。」
楊生意比張之掙先駐足,不過一秒鍾,張之掙也頓住了步子。
楊生意問:「掙哥,你認識?」
張之掙已經恢復平時那副不怒自威的臉,過分平靜道:「不熟。」
女人聽到這句話竟淺淺笑了,頓了頓又看向楊生意,問:「這位是?」
張之掙說:「她是我妻子。」
女人點頭沖楊生意一笑:「你好,我叫林儂,張之掙的高中同學。」
楊生意上下將林儂打量一番,才說:「你好林小姐,我叫楊生意。」
「這位是?」女人們說話的間隙,張之掙插話進來。
林儂抬眼沖身旁的男人一笑:「他是我愛人。」
張之掙斂了眸,沒有說什麼。
林儂笑:「好了,不耽誤你了,有緣再見。」
按理張之掙該直接說「好,再見」的,但他沒有,不知道受什麼怪情緒慫恿,他竟然問:「聽老同學說,你去年三月就領證了,怎麼才來試婚紗?」
「嗯……」林儂想說什麼。
她旁邊的男人搶先一步:「那會兒她懷孕了,嫌穿婚紗不好看,我們就沒有辦婚禮。」
男生說話的時候直視著張之掙的眼睛,有些暗潮湧動,隻有男人懂。
張之掙沉默了下來。
林儂補充:「現在我身材恢復的差不多了,我們就想趁著九月份不冷不熱,補辦一場。」
張之掙又沉默了兩秒才說:「恭喜。」
「也恭喜你。」林儂說。
這兩個字說完之後,他很快轉臉對楊生意說:「走吧,早試完你好早點去工作。」
隨後他們四人默契告別。
上了二樓,楊生意去試婚紗,張之掙到抽煙區點了根雪茄。
煙霧繚繞間,回憶急速閃現著。
林儂說,他們是高中同學,但實際上他們從沒有被分到一個班裡過。
高一那會兒,張之掙的班級在鍾表樓二樓最邊上的一間屋,他個子高,坐最後一排靠窗的位置,而林儂貌似是博學樓的學生,兩個人中間還隔著一棟教學樓,但不知道為什麼,每周的周三上午第四節課,和周五下午第一節課,他總能看到她在鍾表樓後頭小花園裡餵貓。
林儂很漂亮,初高中男生最喜歡的那種漂亮,典型的清純校花長相,性格是那種搭眼一看就覺得軟糯乖巧的性格。
所以張之掙很輕易就注意到她。
眾所周知,靠窗的位置最適合走神,張之掙早就在初中就學完了高中的知識,對老師講課興致缺缺,最大的樂趣就是在後頭看賽車視頻,打麻將,或玩手遊。除此之外,也就剩林儂能給他點兒調味劑。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一個月。
一個月後的某個周三,當他再探頭出去的時候,卻不見林儂,周五再等,仍然不見。
不知道她去了哪兒。
他想打聽,又覺得沒必要,可不打聽,眼睛總想往外瞟。
有一回睡覺還夢到了她。
夢裡小姑娘餵的貓變成了大怪獸,一口嗷嗚一個學生,吃得都不吐骨頭渣,可把小姑娘嚇壞了,直往他懷裡鑽。
小姑娘軟軟的,香香的,一碰到他,他瞬間激靈,倏地睜開眼,硬的發疼,大汗淋漓。
本以為見不到她了,結果做完這個夢沒多久,就在他差不多要把她淡忘的時候,她冷不丁出現在教室後門。
她探腦袋往教室看,喊:「雨晴。」
張雨晴。
張之掙的班長。
她們居然認識?
張之掙坐在最後排的桌子上,看似和哥幾個聊天,實際上在往門邊偷瞟。
聽張雨晴問:「欸,林儂?老同桌你找我有事嗎?」
林儂?
張之掙在心裡默讀了一遍這個名字。
很好聽,就是不知道是哪個字。
「我下節課上體育,但我最近生病沒來上課,都忘記今天星期幾了,結果穿了皮鞋過來。你不知道,我們體育老師要求必須穿運動鞋,不然就要在操場蛙跳一圈。」她話意是怕這個懲罰的,但語氣卻不急不慌,好像一點也不害怕,「我們班沒人能和我換鞋,做操的時候我看到你穿了運動鞋,我記得我們鞋碼一樣,能不能和我換一節課鞋子?」
張雨晴素來大方,很痛快就說:「沒問題。」
然後兩個人就到走廊上去了,再進屋張雨晴穿著林儂的小皮鞋。
而張之掙往窗外看,上課鈴響的那一刻,林儂出現在視線裡。
她穿著張雨晴的運動鞋,左腿的褲子翻上一截,露出纖細白嫩的腳踝。
應該是怕遲到,她一路小跑往操場趕,直到徹底消失在他眼前。
老師嗷嚎一嗓子:「張之掙坐好,上課了不知道?坐沒坐相,站沒站相。」
他笑笑,不甚在意的從桌上下來,窩進椅子裡睡大覺。
一覺就睡到了中午放學。
大家都走了,他忽然聽到有人說:「雨晴要不要把鞋子刷乾淨再還你。」
「不用,多大事兒啊。」
「好,謝謝了。」
「……」
他睜開眼,第一眼看到的人,是林儂。
他張開手臂伸了個懶月要,張雨晴聞聲轉眼看過來,問他:「你怎麼還在睡,人都走光了。」
他不苟言笑,隨口說:「這不是還有你們倆。」
說著話視線就往林儂身上瞟過去,林儂也恰好看了他一眼,坦坦盪盪的目光,全然沒有害羞和躲避,那是對他毫無興趣的一個眼神,隻一秒,便移開了。
張之掙在心底冷笑一聲,對這種視而不見顯然很感興趣。
他拿了外套就走,隻是出門的那瞬間,他忽然閃出一個疑問,剛才不知道是真的睡過頭,還是有意無意在等她。
後來再見,她讓他得到了答案。
清明節那天,有人攢局去夜店蹦迪,他覺得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就過去了。
誰知道剛到夜店門口,就見一個穿著粉色吊帶短裙的女孩正靠著牆壁抽煙,披散的卷發濃密蓬勃,原本清麗的臉龐上化著過濃的小煙熏,嘴巴上也塗著過分熱烈的紅色。
他忍不住駐腳,她恰好看過來。
薄薄呼出一口煙霧,繚繞著,消散著,若隱若現著。
兩個人對視了那麼兩秒,最後是張之掙先移開眼,然後他想進門,她卻長臂一伸攔住了他:「幫我個忙吧。」
「……」他沒說話,目光掃到她身上,自帶威嚴感。
她似乎被他這表情惹得犯怵了,眼睫顫了顫,再開口氣焰囂張了大半:「我欠了人錢,他們要讓我當公主,我不想。」
張之掙又默了默,才問:「憑什麼幫你。」
「我……」小姑娘詞窮了,我啊你啊的支吾了好幾聲,肩膀垮了下來,「不知道。」
她撣了撣指尖的煙:「病急亂投醫唄。」
她自嘲一笑,把煙送到嘴邊不急不慢抽了一口,看著他的眼睛,嫻熟的呼出一口青霧,定了定,後退半步:「對不起,你走吧。」
他沒動。
她先轉身,到垃圾桶上摁滅了煙,把長發一撩,深呼一口氣,往舞廳深處走。
他跟了上去。
見她上了二樓的卡座,來到一個大約三十多歲留八字胡的男人旁邊,那男人沖她招招手示意她到沙發上坐,她垂著的手掌攥著一截裙邊握成了拳,可沒有猶豫太久,她坐過去。
他想了想,走上前。
「她欠你多少錢?」
「你是誰?」
「她朋友。」
「呦嗬,什麼樣的朋友啊,男朋友啊哈哈哈……」
「她到底欠你多少錢。」
「一百萬,你還得起嗎。」
「……」張之掙瞥了林儂一眼,冷冷的,似乎在說「你一個小女孩拿錢當柴火嗎能用那麼多」。
林儂低下了頭:「你走吧,不用你還。」
「我還。」張之掙沒有語調。
林儂驚了驚。
張之掙盯著她的眼睛,不耐煩說:「就這點小錢,也配你把自己變成表子?」
林儂又低下頭,張之掙卻跨前一步,拉著林儂的胳膊,把她拽起來,對八字胡說:「三天之內打你賬戶上,你不用怕跑路,她既然欠了你錢,你該知道她的底,如果逾期未還,你再收拾她也不遲。」
張之掙把林儂帶走。
一路攥著她的胳膊,走到門口,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走過紅燈變綠的斑馬線,站到一家耐克成衣店門口。
他鬆開她:「買件像樣的穿,順便把臉擦乾淨。」
林儂抬了抬腳尖,聲若蚊蚋說了聲「謝謝」才走進去。
她問店員借了濕紙巾把臉上的妝擦乾淨,再出來的時候穿著一身運動裝,她整個人裹在肥肥大大的衛衣裡,像個受委屈的小孩子。
他幫她付錢。
一共一千零六十。
他告訴她,這也得還。
林儂怔了怔,說先還六十,請他吃燒烤喝啤酒。
而這時他的手機響了,哥們兒問他怎麼還沒到。
他看了看林儂,猶豫了幾秒,沖手機那頭說:「不去了。」
後來張之掙無數次想,如果那天沒有多管閒事,一切會不會不一樣,如果多管閒事之後,沒跟她去吃飯,一切還會不會發展成現在這樣?
……
總之一切都是從那天開始的。
在中國,飯局總有一種魔力,人要是想變熟,就一塊去吃飯。吃完一頓飯,陌生人也會變成熟悉的陌生人。
那天飯後張之掙送林儂回家。
林儂家住在城中村,一排排低矮的平房隱藏在明亮的大樓後頭,公廁臭氣熏天,大眾浴池的招牌已經褪色,電動車和黃的綠的共享單車歪扭七八停在電線杆周圍。
林儂走到一閃黑色的木門前,對張之掙說:「學校見。」
張之掙眼裡流露出他自己毫無察覺的憐憫,林儂捕捉到了,然後什麼話都沒說,轉身進家。
後來再見是在學校。
和以往見麵的場景沒什麼不同,這次仍然是她在樓下餵貓,他在窗邊看,而唯一不一樣的是,她餵著餵著忽然抬起了頭,沖他一笑。
那一笑,真是春風吹綠了兩岸,漫山遍野都鮮活起來。
可他沒有表示,隻是沉默著,帶著冬末的蕭索,沉沉看向她。
按理說這麼熱臉貼冷屁股,她該害羞或者害臊才是,但她似乎並不在意,當天放學,她在他班級門口等他,堵住了他的路,遞給他一把傘,然後什麼都沒說,轉身離開了。
下了樓他才發現外頭下雨了,應該是剛開始下的,地還沒濕。
手裡的傘忽然變沉。
他下意思去尋找她的身影,四周都是人,可沒有一個人是她。
下午上學,他向張雨晴打聽了她的班級,去還傘,被同學告知她發燒了,正在醫務室輸液。
他轉身立刻,越走越快,到後來下樓是跑著下的,一路跑到醫務室,進去之前步子又慢了,深深呼吸平復了一會才走進輸液室。
隻她一個人坐在那。
見他過來,她很驚訝:「你怎麼來了?」問完又自我否定,「難道你撐傘也會淋感冒嗎?」
他沒說什麼,把傘放到她旁邊就離開了。
然而沒一會兒,他又回來了,手裡拎著熱粥。
她問:「學校餐廳這個點兒有飯?」
「叫的外賣。」他說,「從操場圍牆柵欄裡給我塞過來的。」
她怔了怔,幾秒後撲哧一笑。
他眉梢也懶懶漾起一絲笑意。
……
後來的記憶都模糊了。
在一起之前的那段日子,他們似乎並沒經歷過什麼值得回憶的事情,左不過是運動會上他拿了第一,她給他遞來一瓶水,引起女生們廣泛的討論,或者是那隻流浪貓又多了個投餵的人,他還和她一起給那貓取了名字,叫時光。
林儂家附近的小賣部裡淨賣些幾毛錢的小玩意兒,他們常在一起比賽吹泡泡膠,或者吹比巴卜,又或者買兩包五毛錢的辣條,你嘗嘗我的,我嘗嘗你的,特無聊也特幼稚。
在某個周末的黃昏,他會騎摩托車帶她去兜圈,他們疾馳在日落大道上,風聲獵獵,衣袂飄揚,好像私奔。
暑假的某一天,他陪她去看書,書架後麵兩個沉默的人共看著一本書,看似認真,實際上一個比一個呼吸緊張。
開學之後的第一個周末,她像電影裡那樣把耳機塞到他耳朵裡,又在《vieenrose》的歌聲裡親上他的臉頰。
然後他們在一起了。
他們的戀愛和其他人無異,不過是一起去食堂吃飯,她有時候會到他班裡找他給他送東西,他則經常在她班級門口等她一起放學。
他們是同級,有個好處就是學校經常會發同樣的試卷,他的試卷忘記帶,就拿她的用,她有些題做錯,他會用便利貼寫上完整的解題步驟,在還試卷的時候一道拿給她。
她說最喜歡他嘴唇,不笑顯得很薄情,笑起來又很溫柔。
他說親你的時候還很性感。
她罵他流氓。
他笑笑,又說,最喜歡她的名字。
她便笑深了,說:「那句話怎麼說來著?你儂我儂,忒煞情多。情多處,熱如火;把一塊泥,撚一個你,塑一個我,將咱兩個一齊打碎,用水調和;再撚一個你,再塑一個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與你生同一個衾,死同一個槨。」
她輕笑:「我爸媽就是這麼愛著對方,所以給我取了一個肉麻的名字。」
他說真好聽,從那以後開始叫她儂儂。
漸漸地,他們也有了共同的朋友,融進了彼此的圈子。
青春期裡一大堆人在一起玩,通常特別無懼無畏,他們一起去秋遊,捉螞蚱玩,去唱k,被起哄情歌對唱。
高二的春天朋友們約著一起去騎馬,他幫她挑了一匹溫順的小白馬,她取名叫「留住」,和流浪貓的名字連起來是一個美好的願望。
他們還會在一起跨年,爬到大廈上看煙花。
人在高處的時候,連煙花也都會在腳下盛開。
朋友們許願高考順利,他問她有什麼願望,她的瞳孔倒映著煙火:「我希望你永遠都愛我。」
他一愣,而後明白過來她的擔憂——他是要出國的。
這個安排從小就有,無法改變,而他的確也有事業上的追求,並不會放棄出國的機會。
他告訴她:「我們還年輕,人不能隻有愛情,還要有理想,要有目標,心裡裝著愛,眼裡裝著夢,一路朝前進吧。」
何況,隻有出國深造,讓自己變得更強,他才能掌控自己的事業,而掌控了自己的事業,他才能掌控自己的婚姻。
都說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他們互相喜歡,又怎麼會怕距離和時間?
曾經他真是這麼以為的。
然而當他真的飛去國外,才發現,原來思念的滋味兒是那麼難捱。
尤其是他在國外沒什麼朋友,每天都孤身一人穿梭在寄宿家庭和學校兩點,可林儂在國內卻過得有滋有味,朋友圈裡不是發宿舍聚餐,就是發和朋友們打卡網紅店,去周邊城市旅遊。
而時差也讓他們無法時時刻刻煲電話粥,打電話的時候,因為圈子不同,沒什麼共同話題,通常聊了沒幾句就沒話說了。
張之掙很害怕這種感覺,恰逢聖誕假期,他抽空回國來找林儂。
他那次回來沒告訴家裡,認識的人裡也隻有阿卓和陳遂知道他回來,阿卓打聽到他回來是為了媳婦,還激動地偷偷查了他的航班,拉著陳遂過來偷看他約會。
很多年後他們一群人打麻將他才知道,那天阿卓拉著陳遂,兩個中學生穿著校服背著書包翹了最後一節課去趕飛機,就為了和他同時間在上海落地,然後偷看嫂子長什麼樣。
林儂在上海念書。
所以張之掙連遺棠都沒回,直接飛去了上海。
林儂來機場接他,兩個人被人潮裹挾著,有人往外走,有人往裡進,來來回回魚群一般,他們夾雜其中,拚命尋找對方。
「阿掙!」
是她先看到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