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2 / 2)
「除了物證之外,我還有人證。法官大人,我請求傳喚一號證人出庭作證。」
陳忠漢點頭:「同意。」
很快,證人出庭。
是柳依依和柳菲菲的鄰居,一個六十來歲的大媽。
經大媽作證,可以證明柳依依姐妹倆對寵物狗的稱呼,一直都是「妹妹」,並非當時故意更改稱呼。
既然不是故意更改稱呼,又何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主觀故意?
優勢進一步增大。
「原告方,對此你們有什麼想說的?」陳忠漢看向原告席。
羅大狀澹定開口:「對於辯方律師的舉證,我完全同意。」
聞言,張偉嘴角緩緩上揚。
這一局,堪稱王炸開局,怎麼輸?
柳依依柳菲菲兩姐妹也全都麵露喜色。
但是緊接著,羅大狀說出的話,卻讓他們頓時表情凝固了。
「但是很可惜,辯方律師的舉證,並非我方起訴的關鍵。」
「我方判斷被告人存在主觀惡意的結論,並不是從『妹妹』這一稱呼得來,而是這句話之前的一句。」
「我方當事人趕到現場時,問了一句:是有人落水了嗎?」
「而一號被告人明確回答:是的是的!」
羅大狀輕微一笑,接著道:「被告人怎麼稱呼她的寵物狗,這是她的自由,無人能乾涉,但她在我方當事人詢問是否有人落水時,卻給出了明確的,肯定的答復!」
「這,就足以證明,她存在主觀故意!」
「一號被告人就是擔心我方當事人知道落水的是狗,不會施以援手,所以才故意謊稱落水的是人!」
張偉臉色微微一變。
不愧是羅大狀,出招角度刁鑽,這是他沒料到的。
不過張偉還是很快便穩下來,說道:「我方當事人隻是二十歲出頭的小姑娘,遇事難免慌亂,而寵物狗『泡芙』,與我方當事人共同生活數年時間,雙方早已建立了深厚感情。」
「關心則亂,我方當事人在情急之下,難免慌亂,這是人之常情。」
張偉的辯護重點,還是非主觀、非故意、非惡意!
隻要證明了這一點,便極有可能讓柳依依柳菲菲被判無罪。
羅大狀說道:「被告人是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她們應當認知到,向外傳遞出了錯誤的信息之後,可能會導致他人因為急於救人,而沒有時間考慮周全,貿然下水,從而導致危險的發生。」
「但她們依舊選擇這麼做,就是放任危險的發生!」
「這並不是輕飄飄一句『關心則亂』就能夠撇清的。」
張偉立刻見招拆招:「誠如控方律師所言,我方當事人是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那麼原告又何嘗不是!」
「原告應當知道跳下河會讓自己麵臨危險,而他依然這麼做了,這就表明原告對此行為存在的風險是有預知的。」
「按照『自甘風險原則』,原告已經知道有風險,而自己自願去冒風險,那麼,當風險出現的時候,就應當自己來承擔責任,承擔損害的後果。」
不得不說,張偉的臨場發揮確實出色。
居然會抓住羅大狀的論據,來反駁他的觀點。
但是張偉卻沒注意到,在他康慨陳詞的時候,羅大狀的嘴角,卻緩緩挑起了一道弧度。
小夥子還是太年輕,以為自己找到了羅大狀的弱點,殊不知,這正是羅大狀故意賣了個破綻,引其上鈎!
張偉話音剛落,羅大狀便立即起身開口道:
「我方當事人的行為是見義勇為,是建立在他以為落水者是人的前提下,出於對人的生命的重視,從而顧不上危險,下水救人!」
「國家都鼓勵和支持見義勇為,並且專門製定了《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
羅大狀擲地有聲的說道:「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
「見義勇為,本身就是自冒風險去幫助他人,救援他人,這是大善之舉,也是大義之舉!」
「這是弘揚社會正氣的行為,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表現,每一個見義勇為者,都應當得到精神鼓勵、物質獎勵與權益保障。」
「按照辯方律師的觀點,豈不是每一個見義勇為者都要自甘風險?」
「如此,豈不是寒了見義勇為者的心!」
「如此,今後我們國家,還會有人見義勇為嗎?」
這一番話,振聾發聵,擲地有聲!
幾位陪審員都緩緩點頭,若有所思。
見狀,張偉心裡咯噔一下,眉頭緊皺。
他知道,自己走了一步臭棋。
實際上,在張偉說出自甘風險原則的時候,就已經意識到不妙了。
隻可惜說出去的話就是潑出去的水,無法挽回。
而柳依依和柳菲菲二人,也再次慌亂了起來。
她們雖然不懂法律,但看得出來,局麵似乎對自己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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