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小孩子的事能叫偷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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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審訊室內。

吳正義坐在椅子上,滿臉的難以置信,瞪著眼珠子喊道:「什麼?那小比崽子報警說我敲詐勒索!?我他媽!這渾……」

「冬冬冬!」

老林重重的敲響桌子,沉聲道:「注意你的態度!」

吳正義連忙縮了縮脖子。

但他還是非常嘴硬,梗著脖子道:「警察同誌,我真沒有敲詐勒索,你們有沒有好好調查啊,不能這樣不分青紅皂白就把我抓回來吧?」

老林麵無表情的說道:「你先別激動,我們傳喚你回來是協助調查,自然會把事情全都查清楚。如果你是清白的,我們絕對不會冤枉你。」

「我現在正式開始對你進行問詢,希望你能老老實實交代問題,不要有任何隱瞞或者欺騙,明白嗎?」

「明,明白。」吳正義咽了咽口水,看著對麵牆壁上藍底白字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童孔微縮,緩緩點頭。

老林開始詢問:「你是否未經對方允許,就擅自闖入他家裡?」

「我是進了那家夥的房間,但我那是找他維權!」吳正義似乎還覺得自己挺有理,但話音剛落,老林的一句話便讓他瞬間呆愣。

「你這種行為,已經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老林凝目望著吳正義,聲音洪亮的說道:「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我看過對方提供的監控視頻,在視頻中明顯可以看到,你通過暴力手段將對方推倒在地,而後未經允許便闖入住宅!」

「你的行為,已經滿足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可能會麵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聽到這話,吳正義眼皮跳了跳,連忙道:「警察同誌,這……我,我不知道啊,我當時也是太著急了……警察同誌,你要相信我,我真不是故意的……」

「這些話,你留著法庭上跟法官說吧,現在,回答我第二個問題!」老林內心暗暗搖頭,接著問道:「你是否以不給錢就報警為名,向薑白索要十萬塊錢,並且成功收到了這筆錢。」

「嗯啊,」吳正義點了下頭,緊接著就辯解道:「可那是我索要的精神損失費,營養費,誤工費和醫療費!」

「警察同誌,你是不知道啊,那小子看著人模狗樣的,一肚子壞水!」

「他明知道我兒子會吃他的外賣,他居然故意在外賣裡加了……加了屎!」

「你可以想象我們吃到屎是什麼感受嗎?我問他要點賠償,不過分吧?」

吳正義說的那叫一個抑揚頓挫,理直氣壯。

但老林經驗豐富,自然不會被他帶入到他的節奏裡麵去,皺眉道:「為什麼你偷了別人的外賣,還可以這麼理直氣壯?」

「那……那能叫偷嗎?那能叫偷嗎?我兒子才五歲,他還是個孩子啊!」吳正義大聲叫屈:「小孩子的事能叫偷嗎?」

老林說道:「孩子不懂事,你們做父母的難道也不懂事嗎?」

「據我了解,這不是第一次了吧?」

「你們家孩子三番五次偷拿別人外賣,你不製止就算了,居然跟孩子一起吃,這無疑從側麵鼓勵了孩子的這種行為!」

老林嚴肅的說道:「吳正義,你可知道,未成年人犯罪是不會被判刑,但如果這其中涉及到監護人教唆引導的話,你們做家長的,很可能會承擔責任!」

「沒有!絕對沒有!」吳正義失口否認:「警官,我兒子拿外賣絕對不是我教的,我怎麼可能教他去偷外賣呢?我們家又不是吃不起!」

老林沒有再糾纏這個事情。

畢竟他隻是個民警,又不是法官。

他要做的,就是調查清楚事實,整理證據,如果犯罪事實成立,就移交檢察院,再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至於最後如何判決,那就要看法官和陪審員的了。

「不管怎麼說,你孩子偷外賣是事實,這已經是犯罪行為,你哪裡來的勇氣去找對方索賠的?」老林問道。

「警官,那姓薑的肯定是故意的啊!他肯定是知道我兒子喜歡拿他的外賣,就故意在裡麵加了屎,這就是在故意害我們一家!」吳正義伸著脖子問道:「警官,你知道吃屎是什麼感受嗎?」

老林:我不知道……

正經人誰吃屎啊?吃屎的能叫正經人嗎?

「我們一家遭了這麼大的罪,要他點補償過分嗎?」吳正義瞪著眼睛道。

「首先,是你們偷外賣在先,如果你們不實施這個行為,就不會有後麵的事情。在這個事情上,我不認為那小夥子有什麼責任。」

老林耐著性子說道:「其次,哪怕你要賠償,但十萬也太多了吧?」

「你還威脅小夥子,說不給錢就報警,就起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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