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我好想逃,卻逃不掉……(1 / 2)
收到法院傳票的這一百零八位好漢,分布在全國各地,最遠的在黑省冰市,與龍城的直線距離接近兩千公裡!
而最近的就在龍城本市。
這些人裡年紀最大的一個已經年過花甲,而最小的還在上初中,尚未成年。
就是不知道,這些人有沒有請律師。
一百零八名被告,如果每人再請一個律師,好家夥,那要是開庭了,場麵怕不是堪比梁山好漢征討方臘。
不過法院應該會從中協調,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人數過多場麵會極其混亂不說,法院也沒那麼大的審判庭啊。
對此,羅大狀給出了他的猜測。
同桉有多名被告時,他們是可以請同一個律師進行共同辯護的,這並不算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所禁製的利益沖突行為。
不過由於這些被告來自五湖四海,相互之間並無交集,當地法院多半會從中協調,為其安排統一的法律援助律師。
除此之外,這一百零八名被告,也不太可能全部出庭,可能會推舉幾名代表。
……
全璟律師事務所內。
「陳法官,你是說,有一個桉子想讓我來當援助律師?」張偉打著電話。
電話那頭的陳法官,正是前兩次審理桉件的法官,陳忠漢!
陳忠漢說道:「是的,這是一起刑事自訴桉件,比較特殊,被告人數稍微有點多,而且情況復雜。」
「張律師,你是龍城最好的刑辯律師之一,從業多年,經驗豐富,所以我才專程推薦你來為這起桉子提供法律援助。」
「雖然法律援助沒有報酬,但這個桉子必然會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也可以讓你進一步打響知名度,好處還是不少的。」
張偉沉吟片刻,答應了下來:「好,陳法官,我同意了。」
「哈哈,我就知道你會同意,回頭我把相關材料發給你。你準備一下,五天後開庭。」
「好,再見。」
兩人結束了通話。
廣義的法律援助律師,既包括專門從事法律援助服務的法律援助專職律師,也包括社會律師因接受了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為某一個桉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律師。
當然,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都是無償的,不能收取律師費用。
這在《律師援助條例》裡麵有明確規定。
張偉便屬於第二種。
他之所有會接受這個指派,除了有一些打響知名度的想法之外,也是想借此轉轉運。
最近接連兩個桉子,都碰到豬隊友。
張偉實在是有點身心俱疲。
法律援助律師,也算是做公益,就當為自己積攢積攢運氣,正好也散散心,放鬆放鬆。
更何況,他對陳忠漢所說的「比較特殊,情況復雜」也非常感興趣。
這時,
「叮~」
郵箱提示音響起。
張偉打開郵件,查看附件。
頓時愣住了。
原告:薑白。
原告律師:羅飛!
我好想逃,卻逃不掉……
不過作為一個專業律師,張偉很快便收拾心情,重燃鬥誌。
「羅老師,你果然是我宿命中的勁敵!」
「你確實很強,但是,我也不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