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剛開局就被飛龍騎臉?(1 / 2)
張偉扭頭看向薑白,沉聲開口:
「被害人薑白先生,在事情發生之前,曾先後兩次遇到過我的當事人遛狗不牽繩,桉發當晚是第三次。」
「我是不是可以認定為,被害人理應對『遛狗不牽繩』這件事有所預見?並對由此可能引發的危險有所預見!」
「除此之外,我的當事人每晚遛狗的時間和路線均為固定,也就是說,隻要別人留心觀察,不難發現其中規律。」
「而被害人薑先生,卻偏偏在我的當事人遛狗回家的時間和必經之路上,與之『偶遇』。」
張偉的目光驟然之間變得犀利,語氣也加重了幾分:「我有理由懷疑,被害人是刻意為之,他的行為,有故意釣魚的嫌疑。」
「請求法官和各位陪審員,可以著重考慮這個可能。」
賠肯定是要賠的。
牢也肯定是要坐的。
但賠多賠少,坐幾年牢,還是有操作空間的。
而張偉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一個突破口,盡量為他的當事人爭取減刑。
「被害人,對於被告律師的陳述,你有什麼想說的?」
法官看向薑白。
薑白微笑起身,看著對麵的張偉,開口道:「張律師,我想請問,我國哪條法律規定了,不可以在晚上帶著價值兩百萬的古董青花瓷出門?」
還沒等張偉回話,薑白便看向法官,說道:「法官閣下,我首先要闡明一點,我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合情合理合法合規的,並無任何僭越之舉。」
「被告律師認為我應當有所預見,這個說法我並不贊同。」
「在第二次遇到被告人遛狗不牽繩的時候,我曾向長河街道派出所報警,民警同誌趕到後,也對被告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而被告人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承諾會進行改正。」
「我充分相信被告人當時有悔過之心,誰能想到她非但沒有悔過,反而變本加厲!」
「而且我提供給警方的視頻證據中足以顯示,在桉發當晚,我曾對被告進行過必要的提醒,但是很可惜,被告並未理會,依舊我行我素,這才釀下大禍。」
「以上所說,皆有證據。」
「我並不認為我在這件事情裡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也並不承認被告律師的指控。」
「我的陳述完了。」
說完,薑白坐了回去。
張偉微微皺眉,體會到了薑白的難纏。
雖然此前在藍水咖啡館裡,兩人有過類似的對話,但那次跟現在畢竟不一樣,一個是私下交談,而另一個,則是在審判庭,當著法官和陪審員的麵進行辯論。
張偉知道薑白有自己的一套解釋。
他就是在賭,賭薑白會臨場緊張,發揮出錯,讓他抓住破綻。
但是很可惜,他失敗了。
薑白的表現堪稱完美,沒有任何破綻。
不過張偉並不會就此放棄,他緊接著說道:「薑白先生,既然你堅持聲稱一切是意外,那麼你如何解釋現場視頻的來源呢?既然是偶遇,你為何會準備好錄像設備呢?」
薑白從容不迫的說道:「那個青花瓷是我給我父親準備的生日禮物,當晚我帶著青花瓷出門,便是要將其郵寄回家裡去。之所以拍視頻,是因為我想記錄這個過程,我並不認為這是一件很難以理解的事情。」
話音剛落,張偉立刻開口。
雙方隨即展開了激烈的法庭辯論。
檢察官沉天賜也參與進來。
張偉用出了畢生所學,不放過任何一個漏洞,不錯過任何一個可以發揮的點。
他從一些很小,很容易被人忽略的方麵入手,據理力爭,康慨陳詞。
客觀來說。
張偉,絕對是一個專業素質過硬,思維敏捷,邏輯清晰的律師。
在專業領取,他沒有任何問題。
他所欠缺的,隻是億點點運氣……
雖然張偉很專業,但沉天賜也不差,各種辯證,反駁全都合情合理,話語鏗鏘有力。
相比之下,薑白的存在感反倒是最弱的。
這畢竟不是他的專業。
控方這邊的主力還是沉天賜。
雙方各執一詞,據理力爭。
上演了一場激烈的法庭辯論。
大半個小時後。
「冬!」
法官敲響法槌,「暫時休庭半小時。」
隨後便和陪審員退了出去。
魏冬花連忙向著張偉問道:「張律師,怎麼樣?你有沒有把握幫我減刑?」
張偉微微一笑,說道:「魏女士你放心,隻要你聽我吩咐,我有把握把你的刑期減到十年以下。」
魏冬花:┌(。Д。)┐
十年……
十年以後出來,她已經是個老太婆了。
但相比十三年,十年總歸是好了很多。
……
半小時一晃而過。
「冬!」
隨著法槌落下,重新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