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一出好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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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河街道派出所,訊問室內。

「我,我隻是發了條圍脖,你們憑什麼抓我!」

魏冬花坐在固定的椅子上,三角眼裡充滿了惶恐,不忿。

「隻是發了條圍脖?」

「你發布不實言論,誹謗他人,歪曲事實,煽動不明真相的網友去網暴受害人,還公布了他的個人信息!」

「你知不知道你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不止一條法律!」

「如果你沒問題,會坐在那個位置?」

老林緊緊盯著魏冬花,話語鏗鏘,非常具有威嚴。

魏冬花梗著脖子道:「我們國家不是支持言論自由嗎?我自己的圍脖難道不是我說了算?」

「言論自由並不意味著,你可以隨意捏造事實,發布不實言論,侮辱他人,誹謗他人!」

老林敲著桌麵,擲地有聲的說道。

魏冬花縮了縮脖子,似乎有些心虛,但還是嘴很硬:「那……那我也不知道這是犯法的啊!」

「那個臭……那個家夥故意碰瓷,敲詐勒索,那我肯定不服啊,所以就發條圍脖發泄一下。」

「我也沒想到會有這麼大的熱度。」

「如果這是不對的……那我刪了就好了呀,有什麼大不了的!」

「最多,最多我再給他道個歉嘛……」

魏冬花顯然還沒有真正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依舊在嘴硬。

「篤篤篤!」

老林重重的敲了敲桌麵,道:「魏冬花,看來你還是沒有意識到你的問題!」

「現在我說,你好好聽著!」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就已經構成了誹謗罪。」

「誹謗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你公開傳播受害人個人信息,這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情節嚴重的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此外,你還打電話威脅恐嚇受害人,逼迫他撤銷報案,這屬於行政違法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你將會麵臨五天拘留!」

「而且你別忘了,你本身可還有別的案子在身上。」

「數罪並罰,你很有可能會麵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十年以上!

聽到這話,魏冬花整個人都不好了。

「警,警察同誌,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啊……」魏冬花徹底慌了,嘴唇顫抖的說道:「我刪,我立刻就刪圍脖……」

「你當然得刪!而且要立刻澄清事實,盡量減輕這次事件的惡劣影響,這對你的量刑會有幫助!」

「另外,我再勸你一句,最好跟受害人誠懇道歉。」

「誹謗罪是親告罪,如果受害人不起訴,你就不會有事,明白嗎?」

老林盯著魏冬花。

「我……我知道了。」

魏冬花慌亂點頭。

突然,她似乎想到了什麼,眼睛一亮,連忙道:「林警官!我,我要舉報!」

「隻有圍脖的文章是我發的,小紅豬和逗瓣都是其他人發的。」

「而且最開始我根本沒準備這麼乾,我也是受人慫恿和誘導,才誤入歧途的。」

魏冬花現在已經徹底慌了,她隻想通過一切可能的手段來給自己減輕刑罰。

賠禮道歉刪除圍脖澄清事實自然是要做的。

除此之外,魏冬花還想到了另一個辦法。

轉移責任,分擔責任!

死道友不死貧道。

麗麗,勝美,對不起了!

舉報你們,算我一份功勞,以後進去了大家還是好姐妹麼麼噠!

老林眉頭一皺,道:「還有誰參與這件事,一並交代!」

「好,好,我說,我全交代!」

魏冬花宛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和盤托出。

當然也沒忘記進行一番修飾。

盡量減輕自己的責任,把自己描繪成了一個傻白甜。

主意是馬麗出的,文章也是馬麗寫的,而且她還發到了小紅豬上,算起來,她才是主犯,關我魏某人什麼事!

另外還有焦勝美,逗瓣的文章是她發的,她至少得分擔三分之一的責任。

「魏冬花,你可以為自己說的話負責嗎?」老林沉聲問道。

「警察同誌,我說的全都是事實,絕對不敢有半點隱瞞謊報!」魏冬花連忙保證道,「我有證據,微信群裡有聊天記錄,可以證明我說的。」

「好,我們會傳喚馬麗和焦勝美回來協助調查。」

老林道:「不過當務之急,還是立刻澄清事實,彌補過錯,並在圍脖上公開向受害人道歉!」

「我,我知道,我現在就刪……不,我在原圍脖上編輯,原圍脖熱度高,澄清起來會更快。」

在這種時候,魏冬花的思路倒是異常的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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