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這個女人,不能得罪(2 / 2)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我大概率會成為她的同層鄰居。」李風說道。
「嗯?!什麼意思?」林思敏不太懂這句話的意思。
「因為蔡婆並沒有鄰居,由於她的做法,根本就沒有人願意買下她同層的樓房,而且她上次挑釁我說,如果有意見,也隻能是她的同層鄰居有意見,自己這個上層鄰居還沒有資格,所以我覺得她講得很有道理,我要有意見得讓她心服口服,於是我把她對麵的兩個單元全部」
「買下了!?!」林思敏有點失態地瞪大了眼睛。
「沒有,沒有,還沒有到這個程度,我隻是租下了,今天剛好拿到合同,你看看有沒有什麼問題。」李風想起了這件事情,便一並把合同拿出來,讓林律師過目。
「租下了?」林思敏將信將疑地接過合同,開始認真地看起來。
看了一遍之後,林思敏抬頭打量了一下李風,「就為了口氣,你就十萬塊租一個單元?!」
「正所謂人爭一口氣佛受一炷香,我當然不能慫。」
而且李風心裡想的是,如果到時候對方實在太過分,自己就跟蔡婆婆對轟,你那邊播佛經,我這邊就播哈利路亞,看看誰怕誰。
「」
厲害,在較真這方麵,是在下輸了。
誰能夠想到,為了爭口氣,便用10萬元去租一間普普通通的房子,去享受總統套房的待遇,不好嗎?
「看過合同了,大致上沒有什麼問題,不過等下我幫你修改一下細節,明天就可以去簽了,同時如果你方便的話,最好快點收集我剛才所提到的證據,對了,剛才你還沒說自己訴訟的要求。」開發商在合同上總會偏向自己,這點小伎倆自然是騙不過林思敏,不過這些都無關大雅,隻需要稍稍改動一下,而且沒有涉及到太多的利益,開發商那邊也不會有過多的意見。
「訴求這方麵,當然是要對方立刻停住這種擾民的行為,向全小區鄰居進行道歉,並且承諾以後都不會有這樣的行為了,同時要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一元!」
李風倒不會想說利用這桉件去獲得什麼樣的費用,但是對方的態度必須要給自己擺出來,不然的話,之前受過的氣怎麼能消。
「嗯,我明白了。」
因為有了上一次的合作,所以林思敏倒是對於李風這所提出的訴求,並沒有太多的過問。
「對了,這律師事務所怎麼就隻有你一個人啊,其他律師呢?」因為在李風的認知當中,律師事務所不應該是有很多人才對嗎,而且也不應該有健身房之類的,這搞得好像是私人房子一樣。
「還有一個。」林思敏澹澹地回了一句,並沒有過多的解釋。
「就兩個人啊?」李風有點驚訝,「那這裡看上去不小啊,租金一定不便宜。」
李風心裡想著,還以為自己10萬元租房子就很敗家了,看來林律師他們也不枉多讓嘛。
「不用租金,這是我們自己的產業,」林思敏想了想,臉色認真地說道。
李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