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賠償精神損失費......一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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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搞錯啊,竟然要我賠償這什麼精神損失費,你這不是獅子大開口嗎?!」

阿偉老港劇迷了,閱劇無數,自然是明白精神損失費是什麼意思。

那些港劇裡頭,在法庭上經常聽到什麼賠償精神損失費,動輒就是幾十萬,簡直就是離譜。

所以當他聽到對方竟然提出要賠償精神損失費的時候,想到的就是對方這小子借著這次機會故意訛自己的錢。

「法官大人,這小子想要騙我錢,你們要為我主持公道啊!」急了的阿偉自然是向旁邊的他自認為就是今天進行桉件裁定的「法官大人」求助。

幾位調解員一臉黑線,他們作為調解員,最怕的就是遇到這種法盲。

對法律不懂就算了,而且性格還那麼地跳,那麼地自作聰明。

「這是對方合理範圍內所提出的要求,如果你有任何不滿的話,可以提出反對。」中年調解員對著阿偉解釋說道,同時在最後補了一句,「還有,提醒你一句,我們是調解員,不是法官,你不用法官大人地叫我們。」

「哦,好的,法官調解員大哥,」阿偉改口,然後急聲說道,「我當然是要反對的,我隻不過是沒有送外賣到他手裡,他怎麼就要我賠償精神損失費了呢?」

「你耽誤了別人的用餐,怎麼就不需要賠償精神損失費呢!」林思敏眼神銳利地看著阿偉。

「我我不是已經送到他小區門口了嗎,怎麼就耽誤了他的用餐了呢。」阿偉一臉理所當然地說道,小區不就是他家嗎,我送到小區門口,跟送到他家有什麼區別嗎?

「你要明白,我們作為顧客點外賣,可是支付了配送費,而且在支付完成的那一刻,客戶與外賣員之間已經產生了合約,那就代表著作為外賣員的你必須將外賣送到客戶的手上,如果你沒有經過顧客的同意,將外賣隨意放在一個地方,那麼就代表著,你毀約了。」林思敏用一種比較簡單的方式將合同法說了出來。

「有有這麼嚴重嗎?」阿偉臉色開始有點變化了,他雖然不懂法,但是對方說得一套一套的,這聽上去似乎很嚴重的樣子,但他還是非常嘴硬,不肯認賬,「但是之前我一直都是這麼做啊,其他人也沒有說什麼啊。」

「你一直這麼做,其他人沒說,不代表你是對的,隻是其他人不跟你計較而已,但事實上,你就是錯了。」林思敏臉色認真地說道。

「她說的對嗎,調解員大哥?」

這時候的阿偉心虛了,麵對著林思敏這樣的專業律師,他根本就招架不住,隻要把求助的目光看向了旁邊的調解員。

「對方說得沒錯,她所說的這些都在《合同法》上麵能夠找到,你確實是違反了上麵的規定。」調解員點頭確認說道。

「我我讀書少,不知道這些啊,我以為將外賣放在門口也是可以的啊。」外賣小哥有點急了,聲音也是開始變得顫抖,他看著李風,語氣變得有點哀求,「我不知道這小事情能夠違法啊,我真的不知道啊,如果知道這麼嚴重的話,我一定會把外賣送到你手裡的。」

「現在知道也不遲,以後明白這個道理就好了。」李風也是點了點頭,看著這外賣小哥的樣子,估計他已經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了。

「我以後絕對不會再偷懶了,一定會將外賣送到顧客手裡的,求求你們不要告我,不要讓我坐牢啊。」在外賣小哥眼中,這違法,可能要被送進去坐牢的。

「我們今天是來調解,就是解決問題的,沒人打算送你進去坐牢,大家都隻是希望得到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而已。」李風說道。

「好,好,隻要不坐牢,我都願意接受的。」外賣小哥點了點頭,鬆了一口氣,可是很快,他又想到了什麼,整個人又緊張了起來,「但是賠償費,我我沒有那麼多啊,我隻是一個送外賣的,那個精神損失費,我」

「這個精神損失費可是寫在了調解的協議書上麵,這個是我們的底線,無法更改,如果你不同意的話,那麼我們就唯有法庭上見了。」林思敏打斷了外賣小哥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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