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區開荒(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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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冊子的第一頁就寫著一句話:進來後不要奢望自由,我們需要的隻有生存。

也確實有人無法接受監獄避難所的條條框框,看完冊子選擇離開。

能堅持到現在寫卷子的是經過第一批篩選下來的人。能做完卷子的不管成績如何,也證明過他們是看過冊子了解基本內容。如果能滿分通過卷子的,恭喜這位倒黴蛋,是這所避難所最稀缺的高技術人才了。

避難所現在的人其實不少,米菲和西蒙帶著那一家四口離開,算上貓狗一共8位,路上撿到一對情侶,三個哥譚人,死了一個哥譚人那還有12位。來監獄後遇到的獄警有6位,清理監獄發現不少還活著的犯人。

犯人的處理方式他們內部爭執過一陣子,把人全部殺了那是不可能的,誰敢下手呢?如果把人放了,這裡麵也有窮凶極惡之人,放出去不過又是禍害其他幸存者。那繼續關著來養?其他幸存者都奢望不來的事情為什麼便宜這些罪犯?

米菲找到一個管理文書資料的獄警拿到了還活著的犯人的判決書,交給獄警現在那位最大的職位下決定。

那位獄警隊長還做決定之前還詢問他們的意見:「你們覺得對這些人下死刑合適嗎?」

「既然當初已經下了死刑,那當時的法院和警方肯定是經過了多重手續,比起我這種什麼也不知道的人,我覺得判決書更可信。」

說到這裡,米菲笑眯眯地繼續說:「其實我是死刑支持者,我已經煩死那些明明殺過那麼多人卻還是不能被判決死刑去死的人。」

其他幾個哥譚人一聽就知道米菲在暗戳戳地指什麼人,紛紛點頭贊同米菲的想法。

一個哥譚人小聲地說:「我寧願蝙蝠俠下狠手把那些人殺了算了,不殺交給法院不是判無期就是說有精神病被關去阿卡姆,判無期的過不久又越獄,去阿卡姆的過不久也越獄,還能不能行了。」

這位哥譚人的一句話引起了場外的一片爭執,不過直播貼被樓主禁止討論其他事情,其他人開了新帖爭執,這一吵就吵到不止看直播的人入場,一些路人紛紛入場扯頭花。從蝙蝠俠上升到所有超英,從阿卡姆上升到政府……

認為超英忽略法律抓犯人就算了,還殺人太過分。

認為特殊情況特別辦,不殺也太可笑了。

認為超英違法不止一件兩件,殺個人怎麼了?

認為超英就應該像警察那樣注冊在案,聽從指揮乾事。

認為阿妹你看的政府就是個x,不去乾人事,就會說人權,要是他們好好判死刑那還有什麼別的事情嗎?

認為聽政府做事那還是等世界毀滅比較好。

認為政府不應該還要聽綠燈俠的管轄嗎?綠燈可是管整個宇宙的呢。

認為超英是故意不殺的,因為沒有反派超英就失業了。

認為超英不過也是一群瘋子,披著好人的皮罷了。

等等等等。

這位哥譚大哥不知道自己這麼一句話攪出風風雨雨,他以後也不知道了——因為他進入監獄感染區消滅喪屍時,為了方便違規操作不好好穿防護服被一群喪屍給啃了,如果不是被吃得沒幾塊肉剩下,氣急敗壞的米菲肯定要把他的屍體掛牆頭,以後來的人都要指著這具屍體告訴他們這就是違規操作的下場。

不過最後這位仁兄被米菲寫進了《避難所居住手冊》,這位仁兄也算是上過「教材書」名留千史了。

獄警們最後是拿著判決書對活下來的犯人進行判決,該死的死該放的放,想走的走想留的留,人員變動後這裡的人口達到了83人,還有一隻貓,一隻小氪,和一條警犬。

這些人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為了保證人的身心健康,出去外麵搜集的人一般是4人一組,出去一般3天,如果需要去更多時間需要提前打申請。出去3天後回來需要隔離3天,回來要在避難所內工作,工作起碼9天才能再次外出,3天一個小周期,12天一個大周期,每個小周期都要有人出去,起碼需要4組16個人,而且小周期出去不止一組人。

出去需要人,室內維護建築、障礙物、水電需要人,巡邏需要人,組織隔離事項、組織隔離後考試需要人,種田需要人,做飯需要人,其餘日常工作也需要人。

人人人,還是人。

還很缺管理人才,米菲就是個半瓶水,絞盡腦汁去做後勤,西蒙隻會乾架,那6個獄警除了一個以前做文書相關工作能和米菲一塊解決後勤,其餘5個裡一個是隊醫,4個是西蒙的20,30,40,50版本,也是隻會乾架那種。

米菲和那位名為格林的文書獄警做得頭都要禿了,米菲甚至想要出去外麵找個地方寫個牌子,上書:誠聘,包食宿!

這日子什麼時候結束啊,為什麼在這個暑假,她這條鹹魚被逼著努力那麼多次呢?

蝙蝠俠快來救她出去啊,比起喪屍危機打工才更可怕啊!

作者有話要說:拉快進了。杯麵也快把他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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