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發晉江文學城1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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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時間孟西華哇哇哭得很慘,他家和淩沂家是鄰居,孟西華他爸和淩沂他爸經常一起喝酒,兩人狐朋狗友一丘之貉,所以淩沂肯定知道他家情況。

孟西華以為淩沂會告訴班上所有小朋友自己也成了沒媽要的孩子。

卻沒有想到淩沂什麼都沒有說。

從此以後,孟西華認了淩沂這個哥們兒。

淩沂喝水他買水,淩沂寫作業他抄作業,淩沂廁所揍嘴賤的男生他在旁邊放風叫好,淩沂考年級第一他考年級倒數第一。

兩人高中不在一個學校,淩沂讀最好的重點高中,孟西華學習成績太爛,他家裡就算塞錢也送不進去——不過孟西華也沒有打算紮到好學生堆裡過苦日子,他進了貴族中學花天酒地。

這幾年孟家搬家,兩人聯絡變少了,孟西華一直都將淩沂當成鐵哥們兒,聽說淩沂眼睛瞎了被他爹送去外省療養,他一直都想過來看看,又怕自己這張臭嘴說出什麼蠢話傷淩沂的心。

孟西華往旁邊長椅上一坐:「小沂,你在這裡是不是挺無聊的?不能打遊戲也不能看電影。我見到那個私生子了,那個傻逼開著一輛法拉利到處顯擺,因為沒有駕照被警察扣下了。」

提起淩沂這個弟弟,孟西華從來不說「你弟」,而是說「那個私生子」。

淩沂的弟弟是私生子,名字叫做淩波,據說隻比淩沂小五個月。

不過現在不是私生子了,因為淩沂的爸爸將他媽娶回家了。

在淩家或許淩沂才是多餘的那一個。

孟西華挺替淩沂感到可惜的。他小時候常常去淩沂家裡做客,不得不說,淩沂家裡的氛圍簡直不是人待的地方。

孟西華覺得自己如果在淩家長大,肯定被逼成神經病了。

雖然孟西華他爹同樣是個渣,但他爹至少對他不錯,將他當成親兒子去看待。

淩沂輕笑一聲,沒有接孟西華的話茬。

孟西華道:「我來看你是因為淩波在朋友圈提起你,他造謠你受不了眼睛失明想自殺,所以我……我真他媽是個傻逼,怎麼會相信他發的東西。」

「沒有,我會好好活下去,」淩沂道,「醫生說痊愈的可能不是沒有。」

「那就好,咱倆從小一起長大,我還想等結婚的時候讓你當伴郎,」孟西華裹緊了風衣,「我晚上還要回去,明天下午有課。今天天氣真冷,走,帶你去外麵吃頓火鍋,我請客。」

淩沂一年多沒有見到孟西華了。

孟西華雖然從小就很二,做事大大咧咧說話口無遮攔,但他沒有什麼壞心思。

淩沂點了點頭:「好。」

吃火鍋的時候孟西華讓服務員給淩沂涮菜,淩沂是清湯鍋,少鹽無辣。

孟西華一邊吃一邊道:「對了,我有沒有和你說過,我的小叔叔,長特帥那個,他結婚了。」

淩沂當然記得。

孟西華學習不好,孟西華這個小叔叔學習也不好,淩沂和孟西華讀初二的時候,小叔叔讀高二。

暑假三個人湊在在一起寫作業,小叔叔特別不願意寫數學試卷,讓常年奧數一等獎的淩沂幫他寫。

淩沂往往是最早完成作業的那一個,常常在放假的第一周就寫完了所有學科作業。

他在孟西華家裡彈鋼琴倦了便學習高中的物理和化學課程,順便給小叔叔做做卷子指導功課當娛樂消遣。

「這麼早就結婚?」

孟西華被辣的鼻頭通紅,他開了一瓶啤酒:「和一個男的,那男的比我小叔叔大八歲。」

淩沂剛喝進去一口豆漿,聽了孟西華這句話,他差點被嗆到。

「想不到吧?我也想不到,我爺爺想打斷他的腿。」孟西華和淩沂吐槽著,「這段時間我爺爺天天自言自語為什麼兩個男的能登記結婚。」

淩沂以前班上的同學大多埋頭學習,標準的三好學生。

他圈子小,交友很少,可能在影視作品和書中看過,但身邊還是少數。讀書時有極少數男孩子向淩沂遞橄欖枝,淩沂全都忽視了。

所以淩沂對這件事情先是驚訝,接著便慢慢消化接受:「可能真心喜歡。」

大多數人還是喜歡異性,雖然現在允許同性結婚,年輕一點的人大多能夠接受,老一輩的卻大多接受不了。

之所以寧願頂撞家長也要和對方在一起,大概因為真的想過這樣的生活。

「大概是吧。」孟西華涮了幾片牛肉,「小叔叔愛做什麼就做什麼,我覺得他們長得還挺般配的。可惜你沒有參加他的婚禮,那男的給我小叔叔準備了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酒店幾乎成了玫瑰花海,幾個花粉過敏的親戚不敢進去,哈哈哈哈,是不是有點浮誇?我都替小叔叔感到害羞。」

淩沂:「……」

孟西華一邊吃肉一邊說話:「我以後絕對不會做出這種肉麻的事情來,太浪費了,不知道那個酒店最後是怎麼收拾的。你肯定也不會這樣做。」

確實。

弄十萬朵玫瑰鋪在酒店裡結婚當然不是淩沂的風格。

作者有話要說:結婚布置十萬朵玫瑰不是小淩的風格,卻可能是封總的風格。封總做事比較大氣,隻要小淩說喜歡,玫瑰園裡結婚都有可能

小淩眼睛會恢復的,是甜文,兩個人感情很甜

本章評論區隨機掉落小紅包~愛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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