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石敬塘認賊作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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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石敬塘治理河東,好多事他都親自處理,尤其是一些疑難案子。有一次,一個小店的婦人和軍士爭執,告到官府,婦人說:「我在門外麵曬穀子,被他的馬吃了很多。請大人明斷。」軍士卻說冤枉,但又沒法證明自己的清白。石敬瑭就對斷案的屬吏說:「他們兩個人爭執不下,那用什麼判斷是非呢,你給我把馬殺掉看看腸子裡到底有沒有穀子。有就殺軍士,沒有就殺婦人。」於是就將馬殺死了,馬的腸子裡沒有穀子,證明是婦人在誣陷軍士,想訛詐他錢。石敬瑭就下令將那個刁婦處死了。

處死確實有些重了,但五代時的法律就是這個特點:立法重,處刑殘忍。像淩遲即民間說的千刀萬剮這種殘酷的刑罰也經常用。這次處死婦人以後,境內肅然,再也沒有人敢耍刁欺負別人了。

石敬瑭斷案有時也用情理處理,這反而使一些棘手的事迎刃而解,當事人也都心服口服。

有人賣地給他分居的哥哥,價錢沒有講好,弟弟就要賣給別人。買主為防以後哥哥找麻煩,就讓弟弟拿哥哥同意轉賣的書麵文書來。哥哥不肯給,弟弟就告到官府。縣令認為兄弟倆都理屈,然後送到石敬瑭那裡請他處罰,石敬瑭說:「人之所以做不義之事,是由於我這個父母官新來,沒有及時教育百姓,我很慚愧。如果論他們的是非,哥哥得到好地,弟弟賣個好價錢,說有理都有理,說無理則都無理,但哥哥作為兄長不對的地方多一些,應該重打哥哥一頓板子。至於地,就賣給出高價的人。」大家聽了,都很佩服他將這個棘手的案子斷得如此明了。

卻說永寧公主送弟弟李從厚入朝,李從厚貶於衛州,半路上又被人殺死。公主被軟禁洛陽,百思不得脫身。

李從珂正宮劉皇後,乃勾攔之女,明宗長興年間,李從珂為潞王時,遊於柳巷,見此女雖落風塵,美而且賢,可以奉箕帚,遂納之。及帝即位,立為皇後。清泰三年元旦,李從珂大會文武於廷,朝賀已畢,賜群臣宴罷回宮。永寧公主至帝前,賀壽酒罷,公主奏曰:「今皇上接統禦極,福布八荒,百姓謳歌,士民樂業。惟臣妾久留木樨宮,不得與石駙馬相見,望皇兄垂念兄妹之情,放妾歸晉陽,與駙馬一麵,此隆恩也。」言罷,滿眼流淚。帝因酒醉,乃曰:「在宮中有甚虧你,隻思歸晉陽,欲與石郎同謀作反耶?」公主泣奏曰:「妾豈有此心,石駙馬亦非反臣。」帝笑曰:「朕戲言耳!賢妹可往朝陽宮見你嫂嫂,以盡人臣之禮。」公主領諾。

原來公主素輕張皇後出身微賤。當日領旨,無奈隻得進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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