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請君入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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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茂最終還是決定要在城中起事,他認為漁陽城內隻有五百多可用之兵,城內潛入的一千黃巾是可以奪下城門的。

於是命令扮作流民的五千黃巾,在漁陽西門外的山中集結,城中一千黃巾於兩日後,四月初一的夜間,搶奪城門,接應大隊攻城。

然後分兵迅速搶占其餘城門,將甲騎擋在城外。一部奪取府庫,獲得武器,攻殺太守。

又命人裹挾一萬多流民,向狐奴靠攏,隻需緩緩行進,做出要攻打縣城的樣子,期望能調動漁陽守軍馳援。

不說黃巾各部接了鄧茂命令,向漁陽行進。

且說劉襄帶人在城中轉了一圈,看了看郡兵兵營中隔離的太守私兵部曲,又借口查看軍中是否有人患病,去各城門查看了一下駐兵情況。

扌莫清了大概情報,便在腦中推演鄧茂來時,怎麼攻取城門。

重點是城門,其次是府庫。

劉襄清楚,黃巾軍中鐵製兵器不多,就算鄧茂收集民間鐵料打造兵器,那種生鐵武器也是質量極差,不堪戰的。

現在黃巾軍的主流武器就是長槍了。

東漢時期的長槍是沒有鐵製槍頭的,就是長木棍削出個尖,這就是漢代的槍,所以有斬木為槍的說法。漢代把長杆上裝金屬尖刺的叫矛,正經軍隊都不用槍的。

東漢時期的正規部隊並不多。

包括守衛宮廷的虎賁、羽林;拱衛中央的南軍、北軍大營;屯駐邊境的邊軍大營,漁陽營就是其中之一;三十多個邊郡的長設郡國兵。

加起來也就三十萬左右。

內地的州、郡是不許屯駐正規部隊的。隻有不多的,由服徭役的平民組成的,輪流執役的縣兵,由縣尉帶領。是為了抓捕盜匪,抵禦野獸,職責相當於現代的警察。

所以,黃巾軍起事的時候,在內地州郡勢不可擋,邊郡卻沒什麼動靜,這和東漢的駐軍情況有很大的關係。

劉襄很確定鄧茂的人馬急缺武器,隻要守住府庫,鄧茂就拿不下張舉和鮮於銀的私兵,他們鷸蚌相爭,劉襄就能漁翁得利。

劉襄甚至在擔心鄧茂會被迅速平滅,因為漁陽郡兵的兩千多張強弩,一千多的鐵甲都在太守張舉那裡。

當初移營的時候,這些裝備是不可能帶出來的,兩千四百郡兵,是放下兵器鎧甲,拉出城外隔離的。

即便用甲騎的備用裝備,也不過堪堪武裝了六百人,還是沒有弩的。在漢朝,弩才是步兵的主要殺敵武器。

有弩的步兵,他敢大喊,我要打十個,沒有弩的步兵,他就是被打的那十個。

得解決弩的問題,劉襄又劃了一個重點。

弩和鐵甲主要存放在郡兵兵營和縣城府庫之中,並沒有大量裝備私兵。

劉襄不知道太守張舉的想法,可能是為了避嫌,私藏弩具甲胄是重罪,給自己的私兵大量裝備軍國重器,就算事出有因,這也是犯忌諱的事。

也可能是不想壯大鮮於銀的勢力,武器裝備發下去容易,想收回來就沒那麼簡單了。

在鄧茂進城的時候,奪城門,攻郡兵兵營、府庫,攻下來還得守好,事情很多,可劉襄就那麼兩千多人。

「不好辦吶。」劉襄嘆了口氣,得使點非常規手段了,論調兵遣將,陰謀詭計什麼的,不擅長啊。

劉襄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下毒,以治療瘟疫的名義,給太守的私兵送藥,下點巴豆什麼的,太方便了。

隻要掌握好時間,拿下郡兵兵營,易如反掌。

劉襄手裡還有太守的文書,都尉的令牌,或許能在鄧茂進城的時候,搞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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