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骷髏48小時(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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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說難也難,說簡單也簡單。

說白了,就是警方用手中掌握的巨大的社會資源擊潰嫌疑人心中那個最薄弱的那個點的過程。

先不說那時候,就說現在。

審訊的時候,嫌疑人身後就有一個巨大的電子鍾,上麵不僅有時間,甚至還有溫度,濕度,之後全程監控錄像,警方根本沒有辦法上「手段」,更不要說以後還有監所檢察官,還有辯護律師,都對警方的審訊有非常明確的監督權。

在這種情況下,尤其是一些人命桉子,為什麼嫌疑人還會招供,甚至招供凶器在哪裡這種問題,他們不知道說了就死嗎?他們知道。他們傻了嗎?不是傻了,嚴謹點說,是他們「崩潰」了。

柳鵬程上輩子在看守所混了好幾年的副所長,他又不求上進,每天為數不多的「愛好」就是觀看那些刑警和檢察官的審訊視頻。有些精彩的審訊,簡直讓他嘆為觀止。

所以在柳鵬程看來,萬貴真的不是什麼硬茬子,因為他的弱點太明顯了,簡直寫在了他的臉上。他的弱點就是錢,就是讓家人過上好日子。而警方恰好掌握著讓他一文不名的社會資源。

為什麼柳鵬程一再強調「我是合法的。」其實真正向萬貴表達的意思是「這件事我一定會乾!沒有任何障礙!」

果然幾個回合下來,萬貴就崩潰了。而柳鵬程也知道了萬貴為什麼對「錢」有這麼深的執念,寧可殺人,寧可把自己活成盲流,也絕對不把別人的錢還給人家。

以下是萬貴的訊問筆錄部分節選。

「柳警官,你挨過餓嗎?那種就好象是胃裡麵長出了一隻小手,就要從喉嚨裡伸出來自己找吃的,又好像是在撕扯你的胃,要是再不給吃的就把胃扯爛。

我小的時候經常有這種感覺,可是有什麼辦法呢,爸媽的身體都不好,我也不是個能念書出息的性子,我家在村裡是小姓,那個年代自己顧著自己都顧不過來,誰有餘力管你一個外姓人。有幾次,我覺得我就餓死算了。是我爸媽去挨家挨戶磕頭要了點吃的把我拉回來了。

有一次我學費死活湊不夠,就在家裡翻,找到了兩分錢,給我樂夠嗆啊,可惜拿到手一看,是半截的錢,你知道那種希望之後的絕望嗎?後來我和幾個小夥子偷著幫人家乾活,換點吃的。

我記得很清楚,第一個正經活兒是給村裡的老寡婦搭豬圈,完事之後我分了半袋子高粱麵,我拿回家去,讓我媽給我們做了一頓飽飯,真飽啊,我到現在也沒有吃過那麼飽的飯。

你說曹茂田,他最討厭,其實我都和他說了,讓他回去,當沒見過我,這事兒就算是完事。他不得!非得管我要錢!我為什麼給他,以前我給人家結賬,掏錢,就像是用一把小刀一片一片剜我的肉!金種子大廈一結賬,我就想好了,這錢就是我的,我誰也不給!死都不給!

柳警官,你聽清楚了,不是我要殺他,是他自己找的死路,我給過他選擇,他自己要錢不要命!」

萬貴開口了,所有的事情也都弄清楚了。

死在萬貴車裡那位,是被他殘忍殺害的流浪漢。

至於他的幾位「保鏢」,那根本就不是保鏢,是他在東大橋結識的幾位拜把子兄弟,他們不是雇傭關係,是一種類似於共生的關係,那幾位給他提供安全保障。萬貴給他們提供吃喝,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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