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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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李少雲做了淩一泓喜歡吃的紅燒肉。

淩一泓自然是滿足的不得了。

同樣滿足的,還有另一種饜足。

李少雲畢業那一天,兩個人就在一起了!

隻不過李少雲不經常留宿,自己另外租的有房,美其名曰要保持新鮮感。

淩一泓:……我一直覺得很新鮮!

好在兩人的家長都默認了——經過幾年交往,這事算是水到渠成了!

雖然其實隻有李少雲有家長。

淩一泓這孩子目前算是孤兒了。

他和老家那些人多年不來往,反正也沒什麼親情。

自從他父親失蹤不在,被踢皮球一樣踢來踢去,小姨收養他之後,基本上他就再也沒和老家的人來往過。

就算回老家給爺爺、父親掃墓上墳,也會避開那邊。

那邊的人也識趣,從來沒有找過他。

淩一泓就當自己是孤兒,現在和女友感情深摯,也就把李少雲家的人當成親人。

經過家長認證,感覺還是不一樣的。

李少雲不是封建的人。

但是,她總覺得,生活還是得有點儀式感嘛!

不能過於隨便。

好在淩一泓一直很尊重她,也理解她。

現在可不是後世,對於男女之情看得還是比較鄭重的。

不像後世同居已是司空見慣,再平常不過。

有人說,就是這種平常的心態,導致男女之間的分分合合也平常了!

這種事情見仁見智,無從評說。

關於兩個人什麼時候結婚的事,李爸的意思,過幾年再結婚,這才剛畢業,自家寶貝閨女還小。

李媽則覺得,早點結婚也好,女孩子大學畢業也二十出頭了,這時候生兒育女的,正是黃金期,人年輕,體力跟得上。

再過幾年,身體就走下坡路了,再生孩子什麼的比較辛苦。

尤其是帶孩子!

現在的年輕人啊,可不像她們那會兒,皮實扛踹。

一句話,生活好了,人變嬌氣了!

李少雲:……

雖然覺得李媽說的很有道理,但是,總覺得自己還是個孩子!

居然已經到了要生兒育女的年紀?

淩一泓雖然對李媽的說法深以為然,也舉雙手雙腳同意。

但是,這不還有老丈人嘛!

不能得罪老丈人,也就隻能暗戳戳地埋在心裡。

在女友問起的時候,還一臉體貼善良地說:

「你覺得什麼時候合適?反正我肯定是尊重你的意見。」

李少雲看著這貨一臉真誠的樣子,腹誹:又是套路!哼。

淩一泓早在大三的時候就和李少雲求過婚了。

兩個人都是比較務實的人,也沒整那些花裡胡哨的,過程說起來也很兒戲。

一次兩人吃完飯,在街頭散步的時候,淩一泓突然張口道:「雲雲,等你將來畢業,咱倆結婚吧!」

可能是當時的氣氛太好,兩個人和老夫老妻一樣的和諧,李少雲順口答了一句:「好啊。」

這件事就這麼定了下來。

第二天淩一泓就趁熱打鐵,拉著李少雲去買訂婚戒。

李少雲覺得自己虧了,這求婚一點兒也不浪漫,簡直和白開水一樣無味兒,但已經答應的事兒不好反悔,於是和淩一泓鬧了好幾天別扭。

好在淩一泓比較乖巧,不說對李少雲百依百順也差不多了!

李少雲別扭了幾天之後,都感到自己是在無理取鬧,隻好悻悻地算了。

結果淩一泓這廝從頭到尾貌似都沒感覺到一樣,讓李少雲懷疑自家男票可能是大智若愚。

啊不,扮豬吃虎!?

現在又是這樣。

李少雲覺得很無奈啊!但苦於沒有證據。

雖然明知道這廝可能是以退為進,但她還是多少有點小愧疚。

要說淩一泓比她大了五六歲,這年紀確實可以當爸爸了!

村裡結婚早的人,孩子真就能打醬油了。

要說生個和淩一泓一模一樣的迷你版出來,她其實也是向往的。

但是吧,萬一隨了她呢?

這都說不準。

雖然她不認為自己長的醜,——這話尤其不能在李媽麵前說,不然的話肯定會遭受物理毆打。

但和淩一泓確實沒法比。

這一點自知之明還是必須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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