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辭職離婚轉移財產,一氣嗬成!(1 / 2)
「為什麼要去房產局?」
田舒蘭看著孟磊,滿臉疑惑。
孟磊卻露出了神秘的微笑,澹澹說道:「法院不是判處我還錢嗎?我打算把我名下所有的房車、存款,都轉移到你名下,然後假裝離婚。」
其實。
借過了那麼多人的錢。
他早就想到了可能有這麼一天。
隻要他把自己變得身無分文……
別人就不可能從他這裡拿走一分錢!
法院強製執行的時候,他一分錢都沒有,也無可奈何。
他記得。
以前看到的新聞上,就有很多老賴這麼操作的。
結果什麼事情都沒有。
「離婚?」
田舒蘭瞪大了眼睛,甚至懷疑自己聽錯了。
「沒錯,就是離婚。」
孟磊點了點頭,接著說道:「我之前特意了解過,我借馬明的錢是在結婚前發生的,不屬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
「隻要我們離婚,把財產分割轉讓給你,我淨身出戶,馬明不可能拿到一分錢。」
「法院也拿我沒辦法。」
一般來說。
如果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應當是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存續之前的債務,由各自承擔。
他欠的錢,和田舒蘭沒有任何關係。
但……
為了保險起見,他還是決定來個假離婚。
斷絕兩人的關係。
到時候……
就算其他同學們也來找他還錢,他可以直接以沒錢為理由拒絕。
他不是不給,而是真的沒錢。
法院也那他沒有辦法。
「你……淨身出戶?」
田舒蘭望著孟磊,咽了咽口水。
目光閃爍了一下。
也就是說……
所有財產,都歸屬於她所有?
……
晉城。
養老院裡。
「u,謝謝您,官司打贏了,等錢拿到了,改天我一定親自登門拜謝!」
看完庭審後。
秦牧正陪著李衛國練習書法,突然接到了馬明發來的消息。
從消息裡可以看出來。
馬明十分興奮激動。
彷佛拿到的不是十幾塊,而是幾十萬一樣。
秦牧嘴角抽了抽,回道:「道謝就不用了,我也很恨欠錢不還的人。」
這個社會上。
出門在外,誰都會遇到困難的時候。
難免資金周轉不過來。
借錢其實沒什麼。
借完就還,更不會影響朋友之間的感情。
最怕的就是那種……
借完錢假裝忘了,或者用各種借口假裝沒錢,就是賴著不還。
這種人擺明了就是想賺便宜。
一次兩次還好。
久而久之。
雙方的感情也會因借錢的次數,變得越來越澹。
尤其是孟磊這種……
在大學期間就借了同學好幾萬塊錢。
工作之後,更是不知道找同事借了多少。
說實話。
如果不上法庭的話,馬明的這筆錢,估計這輩子都不可能拿回來了。
而有了馬明這個例子在……
其他同學都可以有樣學樣,找孟磊要錢。
孟磊隻要不傻,應該都會還錢。
「要不要把這個素材錄成視頻?」
放下手機後。
秦牧突然想到一點。
借錢不還的事件,每個人都曾遇到過。
身邊難免有一些借錢之後突然消失的那種人。
馬明的這套起訴流程,其實適合許多人。
如果沒有欠條、借據的話,可以嘗試往高度蓋然性方麵走。
隻要己方能提供大量的左證證據……
完全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
三日後。
乾州。
打完官司,和同學們聚完會之後。
馬明也回到了自己生活的城市。
然而……
他等了三天。
卻遲遲沒有等到孟磊的轉賬。
別說是那250了,就連18塊都沒轉過來!
要知道。
判決書上,上麵寫著他的銀行卡號。
法院要求孟磊在三日內,將錢轉到他的卡號裡。
可他左燈右等,等了三天。
銀行a都快被他刷爛了。
還是沒收到對方的轉賬記錄。
無奈之下。
他隻能拿出手機,撥通了孟磊的手機號。
質問情況。
結果……
孟磊卻說,他不是不想還,而是做生意錢都虧完了。
現在身無分文。
語氣裡,滿是無奈。
「這孫子,判決都出來了,居然還不肯還錢!
」
掛斷電話後。
他忍不住咒罵樂了一句,臉上滿是憤怒和憋屈。
他要的隻是十八塊錢!
不是十八萬!
沒想到法院都判完了,他還是沒能拿到錢!
至於孟磊所說的話……
他一個字都不相信。
神特麼的身無分文!
加上訴訟費,一共也才268,上班族不可能沒有。
可孟磊在電話裡,就是一副沒錢的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
完全沒把法院的判決放在眼裡。
正在此時。
大學同學群裡。
有同學在群裡麵冒泡,詢問了起來。
「@馬明,怎麼樣,錢拿到了沒?」
「應該拿到了吧,法院判決都出來了,難道孟磊還敢不照做?」
「拿到了我也去找孟磊還錢了,他肯定不敢不給!
」
「不容易啊,這年頭想要回自己的錢,跟西天取經一樣。」
「……」
同學群中。
眾人十分關心孟磊還錢這回事。
已經有人準備去找孟磊要錢了。
「那孫子說他做生意把錢都虧光了,現在身無分文。」
馬明苦笑了一聲。
將事情如實告知了群內眾人。
而消息一發出。
整個同學群瞬間炸鍋了。
「身無分文?他騙誰呢?身無分文那他吃什麼?身無分文也不可能268都沒有吧?」
「我看他就是不肯還錢,真特麼的惡心。」
「法院的判決他都沒放在眼裡了,以前我怎麼沒看出來孟磊是這種人呢?」
「完了完了,馬明的十八塊錢都沒要回來,那我的500塊錢豈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了?」
「……」
所有同學們都在發言指責孟磊。
孟磊的這個行為……
著實把他們再次惡心到了。
法院判決下來,還錢本就是順理成章的事。
可孟磊突然來了這麼一出,謊稱身無分文,擺明了不肯還錢。
十八塊錢尚且如此。
那他們的錢……
更加沒希望了。
一時間。
群聊中的眾人都有些唉聲嘆氣,無可奈何。
官司也打了。
判決也下了。
結果錢還是沒能要回來。
馬明看著同學們的悲觀發言,緊咬著牙。
不甘心地點開了秦牧的頭像。
給秦牧發了個消息。
求助道:「u,那孫子還是不肯還錢……」
……
晉城。
養老院裡。
秦牧正在陪著張清源下棋。
突然看到了馬明發來的一長串消息。
不由愣了一下。
在這串消息裡。
馬明將孟磊的所作所為都講述了一遍。
在判決下發之後,孟磊始終沒有執行法院判決。
已經逾期。
還借口說做生意虧光了,現在身無分文。
「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的。」
秦牧嘴角抽了抽,提醒道:「這種情況,法院可以直接從他的銀行卡裡劃撥,把錢直接轉你賬上。」
孟磊這種行為……
其實並沒有什麼用。
若是逾期,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該轉的錢一分也少不了。
另外。
孟磊這種消極對抗法院裁決的行為,並沒有達到拒執罪的標準。
拒執罪全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刑法規定,專指對法院已生效的有給付內容的判決、裁定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在有履行能力並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構成的標準,需要達到情節嚴重。
而在司法解釋裡。
對情節嚴重有三個標準,符合其一即可構成情節嚴重。
第一,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第二,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第三,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隻有在這三種情況下,才構成拒執罪。
之前張清源的兒子張濤,他的房子被人霸占。
就屬於第三條。
對方在收到法院通知書後,拒不退還的行為,明顯導致了判決、裁定無法執行。
極為嚴重。
而孟磊的行為,隻是消極對待。
沒有執行。
加上金額較小,情節顯著輕微。
不構成拒執罪。
所以……
在這個時候,馬明隻需要按照流程,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即可。
「申請強製執行也很簡單,你拿著判決書,再讓直接陽城的代理律師幫忙,填寫一份申請表,遞交到法院去。」
秦牧想了想,給馬明又發了個消息。
告知了申請強執的流程。
事實上。
法院在做出判決之後,是不會去監管雙方的執行情況的。
因此。
很多時候需要自發向法院提交申請,法院依法審核,才會強製執行。
「好的,我這就去聯係律師。」
另一邊。
馬明收到消息後,連忙道謝。
趕緊聯係當時的代理律師,讓其幫忙填寫一份強執申請表。
……
次日上午。
陽城。
某小區。
「孟磊是吧?這是你的同城快件,簽收一下。」
孟磊站在門口,看著上門寄件的郵政工作人員。
內心不由咯噔了一下。
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