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遵紀守法陳家村,這事犯法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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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做出如下判決:

判處陳三金,犯猥褻罪,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對受到侵害的伴娘四人進行賠償,共計23400元。」

「判處陳寶寶,犯猥褻罪,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對受到侵害的伴娘四人進行賠償,共計23400元。」

「判處陳牛背,犯猥褻罪,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對受到侵害的伴娘四人進行賠償,共計23400元。」

「判處陳……」

「若對本判決不服,本判決下發生效之日十五日內,當事人可以向本院發起重審,或者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在判決書宣讀完畢之後。

庭審也隨之結束。

法警立即上前。

將十九名鬧婚者,帶下了法庭。

判決結束後……

他們將被關押在看守所,等待監獄的接收。

「小秦說的果然沒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這群人比他們老子強多了。」

「是啊,老一輩裡,就隻有一個陳導光能和他們相提並論。」

「十三年還是少了點,居然沒人達到十五年!」

「這群人是真的不把法律放在眼裡,真以為鬧婚鬧婚,什麼事都能做。」

「……」

張清源等人目送著十餘個鬧婚者離開。

隻覺得無比痛快。

總的來說。

這個判決結果,他們還是十分滿意的。

最低的人,也被判處了十年!

還是因為他們在外圍,哄鬧、撫扌莫、語言侮辱等行為較少。

刑期都非常高。

這才是他們想象中刑法的作用。

對於這種公然犯罪的行為……

必須要予以嚴懲!

唯有如此,這種鬧婚的惡俗,以後才不會再發生。

而且。

小秦說的其實非常對,很多人都不清楚猥褻罪。

或者說……

不清楚猥褻罪的量刑標準。

聚眾猥褻,對多人猥褻的行為,量刑都非常高!

畢竟……

它的前身,曾經叫做流氓罪!

遇到這種情況。

該反抗的時候,就堅決反抗!

對方將享有最高十五年的套餐!

……

與此同時。

陳家村。

接二連三的判決結果,傳回了陳家村。

陳導光等七十八個中年人,集體判刑,最高十年,最低兩年。

陳三金等十九個年輕人,集體判刑,最高十三年,最低十年。

外加還沒判刑的劉梅等三十九個婦女……

他們村。

在短短幾日內,誕生了上百個罪犯!

據說劉梅等人,僅僅是前往法院參與旁聽,便因為違法舉動被刑拘。

不久後將進行審理。

大概率判處數個月的拘役或者管製。

而這一切……

都是從陳子石、彭鬆月兩人在農家樂舉辦婚禮的那天開始的。

每個「幸存」的村民……

隻感覺一陣後怕。

還好他們的兒子當時在老老實實的吃飯,沒有去參加鬧婚。

他們也沒有跟著陳導光一起去陳啟家鬧事。

更沒有去法庭旁聽。

連旁聽席的人都進去了……

這是他們萬萬沒想到的。

同時。

在陳家村,出現了十幾戶孤苦伶仃的老人。

他們的兒子兒媳都「離奇失蹤」了。

就連大孫子……

也突然沒了。

隻留下他們這些空巢老人。

有的老人們……

還要負擔著幾歲小孩的養育責任。

「造孽啊,俺們家這是造了什麼孽啊?大的進去了,小的也進去了……」

老人們成天坐在門口,唉聲嘆氣。

無比傷感。

甚至有種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感覺。

……

陳家村。

某戶。

陳慶看著整日以淚洗麵的嫂子,嘆了口氣:「嫂子,你也別擔心了,我打聽過了,我哥被判了三年,大侄子被判了十三年,服刑滿了就可以回來了。」

一個麵色黝黑,皮膚粗糙的中年婦女聽後。

渾身微顫。

又忍不住哭了起來。

他們家……

就是此次「遇難」的一員

本以為就是個微不足道的事。

哪裡想得到……

愈演愈烈。

她的丈夫,以及她的兒子,全部都進去了。

大的判了三年,小的判了十三年。

她當時本來想著去城裡旁聽,但因為別的事情耽擱了。

就沒去成。

現在想想,不由一陣後怕。

差一點點……

他們全家都進去了。

「嫂子,我也怕啊,當時陳導光來找我,讓我去湊個數,還好我沒去,不然現在估計也進去了。」

陳慶再次嘆了口氣。

麵色沉鬱。

頓了頓。

他又接著說道:「嫂子,這次我來,主要是叮囑你一下,以後一定要遵紀守法,不犯法的事才能做,犯法的千萬別做。」

其實。

這次事件後,村裡麵還是有一些明白人的。

知道了原因。

歸根結底,還是因為陳導光等人觸犯了法律。

為了避免自己進去……

很多人都開始了反思。

「可……可是,我高中都沒讀完,哪裡知道哪些事犯法?」

這個中年婦女咽了咽口水,忍不住說道。

「殺人放火肯定是犯法的,其他的……」

陳慶想了想。

接著說道:「其他的,如果你拿不準主意,那就問問別人。」

「對了,這是我帶來的《違法行為三百條》,你抽空可以看看,學習學習。」

緊接著。

他拿出了一本書。

在農村。

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哪些行為違法,哪些行為犯罪。

就比如說去城裡,過馬路的時候闖紅燈,很多人都會不以為意。

隻覺得這是一個自身安全的問題。

完全不會想到這種行為,其實也是違法的。

正在此時。

「叮鈴鈴——」

陳慶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隔壁村的一個死黨給他打來了電話。

「餵?老陳,趕緊的,我們家的水被人搶了,來幫個忙撐場子,順便多喊幾個人。」

一接通。

對麵就傳來了一陣哄鬧的聲音。

陳慶聞言,麵色登時大變。

連忙拒絕道:「老劉,我跟你說,聚眾的行為是犯法的,別的事我可以幫你,但這事打死也不乾!」

說完。

也不管那頭發生了什麼,直接掛斷了電話。

掛完電話後。

才長舒了一口氣。

……

隨著事件的發酵。

陳家村裡,談的最多的四個字,就是「遵紀守法」。

類似陳慶的家庭……

並不在少數。

鄰居、親戚都被抓進去了,判了刑,他們也不敢再胡亂為非作歹。

就連近期準備辦婚事的幾家人……

都匆忙取消了婚禮,決定一切從簡。

生怕在婚禮上,又送走了一批人。

還有平時茶餘飯後的嘮嗑、跳廣場舞等活動……

也被緊急取消。

在沒搞明白這些事犯不犯法之前,他們都不敢隨便聚眾。

此外。

「農家樂戰役」的幸存者們,都開始認真反思。

做事之前。

先了解這個事情違不違法。

隻要在陳家村說上一句「你犯法了你知道嗎」,很容易將人嚇出毛病。

許多家都備上了幾本常識法律的書籍。

閒暇無事的時候。

就開始研究。

平時村民們日常用語的使用頻率,也發生了變化。

以前「吃了嗎」高居榜首。

現在則變成了「這事犯法嗎」。

遇到某些不確定的事,村民們第一反應就是「這事犯法嗎」。

……

晉城。

山水花園小區。

下班之後。

秦牧也回到了家裡,吃過了晚飯。

準備錄製新的一期視頻。

這次的陳家村事件……

連續出現了三起判決,間隔長達一個月。

他也斷更了一個月。

小破站裡的粉絲們,倒是沒怎麼催更。

但在學法聯盟論壇……

卻已經炸鍋了。

「誰能跟我說說,u到底跑哪裡去了?已經37天沒更新了!」

「要不要咱們張貼個尋人啟事,找找u?u得罪過那麼多人,我嚴重懷疑他被暗殺了!」

「應該不至於吧?這年頭,還有敢暗殺u的?這日子可真有判頭!」

「重金求u的消息,隻求u能平安!」

「……」

論壇裡。

每天都會出現好幾個尋人的帖子,想知道他的情況。

甚至還出現了……

許多陰謀論,綁架論,暗殺論。

「這群網友們……」

秦牧無奈地搖了搖頭。

走進了書房,準備錄製這期的視頻。

打開攝像頭。

麵對手機。

他微微一笑,說道:「謝謝大家的關心,u沒有失蹤,也沒有被暗殺,隻是最近遇到了一個大桉子。」

隨後。

他將這些天自己參加了陳家村農家樂婚禮的事情說了一遍。

在婚禮上,遇到了粗俗婚鬧。

因為伴娘的激烈反抗……

更是鬧出了一死三傷的重大事件!

「報警之後,伴娘被抓,因為某些關係,我參與了這個桉子的辯護過程。」

對著鏡頭。

秦牧又將無限防衛權的辯護觀點、過程,詳細闡述了一遍。

刑法中,詳細記載了無限防衛權。

但因為判決桉例太少,因此普通人並不知道。

大部分人知道的……

隻是正當防衛,以及防衛過當。

「無限防衛權既然寫在了刑法裡,那就是公民的正當權利,在遇到了暴力犯罪的時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認真說道:「即便不是當事人,旁觀者也是可以行使這項權利的。」

無限防衛權……

即無論發生任何後果,都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當時的婚鬧現場。

若不是伴娘行凶,而是有人站出來抵製,其實也是可以辯護為無限防衛權的。

這種情況不僅屬於見義勇為,更屬於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任何時候……

都值得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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