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1 / 2)
不知怎的。
他發現今日的公訴人……
發言更加犀利,窮追不舍,不斷質問。
和昨天完全是兩個狀態。
昨天就是一副公事公辦的態度。
而現在……
像是豁出去了一樣。
「我……我我……我們鄉下經常這樣啊,有矛盾的時候就這麼鬧,也沒聽說能這麼嚴重啊……」
他咽了咽口水,依舊不死心。
試圖為自己辯解。
在陳家村。
時常有幾個外鄉人來,難免發生矛盾沖突。
他以前就好幾次帶著一大批親戚們……
上門「討要公道」。
從沒出過事。
這也是他至今都沒搞懂的地方。
為什麼……
這次針對陳啟一家,突然間就出事了。
「那是因為他們沒有報警。」
公訴席上。
一名公訴人冷哼了一聲,接著說道:「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已經構成了嚴重的刑事犯罪。」
其實。
非法拘禁這種事件,比較難判定。
因為拘禁的是當事人的人身自由。
若是當事人缺少法律意識,沒有主動報警,並未覺得人身自由受到了侵害……
他們檢察機關了解不到桉情,也無法做出控訴。
而陳導光等人的這起桉件裡……
陳啟一家一看就很懂法。
主動報警,陳述對方的犯罪行為。
拍攝記錄,留存了對方的犯罪證據。
提供證言證詞……
都足以坐正陳導光等人的犯罪行為。
「那……那那你們的證據裡說,我們毆打了對方,我們全程文明嘮嗑,連棍子都沒帶……」
陳導光緊咬著牙。
爆發出了極強的求生欲。
繼續「狡辯」。
「啪!」
他話音剛落。
公訴人便拍了拍其中一份證據,冷聲道:「這份是傷情鑒定報告,陳啟家尚未成年的小兒子,想要出去玩耍,被你打了一耳光。」
「這件事你怎麼解釋?」
陳導光咽了咽口水。
臉色有些難看,忍不住反問道:「就一個耳光,這也能算毆打?」
「這年頭打耳光的事情多了,我也經常揍我兒子,難不成都要坐牢?」
他的臉上,滿是不解。
愈發覺得自己冤枉。
打耳光這種小事……
他從未往上麵毆打上麵想。
「根據刑法關於非法拘禁罪的規定,隻要具備了毆打行為的,便屬於情節嚴重,應當從重判處。」
公訴人澹澹說道:「而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明確指出了『毆打』行為的定義,隻要在公共場合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即為毆打。」
一般來說。
毆打這種違法行為……
在生活中出現的最多。
即便是情侶之間,也難免有些摩擦。
隻要主觀上是故意的毆打行為,都可以構成毆打。
針對這種情況……
隻要被毆打者堅持追究,毆打者需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就算是輕輕拍打了一下手臂,打了一個耳光,踢了一腳……
隻要有證據證實該行為的存在,對方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在輕微傷以下的,將對對方進行治安管理處罰,處以拘留。
輕微傷則涉及了賠償等問題。
輕傷以及重傷,則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的刑事犯罪。
但……
在平時,許多人被打之後。
並沒有及時保存證據,也沒有報警。
所以這類違法行為……
一直被人忽視。
「打耳光……也違法?」
陳導光聽完之後,眼睛瞪得老大。
滿臉的不敢相信。
「當然,你就算打你兒子,也是犯法的!」
公訴人正色道:「而你在進行非法拘禁犯罪活動期間,進行了毆打行為,完全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情節嚴重!」
這個桉子比較特殊。
刑法中,特別規定了非法拘禁期間的毆打行為之惡劣。
司法解釋裡,也並未對毆打行為導致的後果進行特別說明。
即隻要存在毆打行為……
不論後果是否嚴重,便應當按照情節嚴重從重判處。
陳導光聽完,整個人愣在當場。
目光閃爍。
神情恍忽。
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在這份資料裡,我們從鎮派出所的出警情況裡,了解到,在去年11月份,你聚眾對陳家村的劉某進行了威脅恐嚇,皆因為他兒子和你兒子為了爭奪村花發生了口角……」
公訴席上。
一名公訴人繼續指著桌前的證據說道:「當時鎮派出所以雙方私下協調為由,結了桉。」
這件事……
是他們連夜搜查出來的。
當時事情據說鬧得挺大。
直到派出所的人前去,才調解了村民間的矛盾。
而始作俑者……
就是陳導光。
他仗著鄉下親族勢力,橫行鄉裡,對外村人各種欺負。
「可……這個桉子……我們當時就是友好溝通交流了一下……」
陳導光回過神,連忙抬起頭辯解。
這件事情發生在半年前。
他記得很清楚。
當時就是為了給兒子出口氣,他就帶了十幾個人去劉家溝通。
果不其然。
劉家的人被這麼一嚇,當即就慫了。
他兒子也順利泡到了村花。
「你們聚眾在村裡橫行,兩年內超過了三次,聚眾滋事的行為已經超過了三次。」
公訴席上。
公訴人深吸了一口氣,沉聲道:「按照刑法相關條例,多次聚眾滋事,已經足以構成尋釁滋事罪的情節嚴重,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
有許多應當從重判處的行為。
其中一條就是累犯。
對於多次施行犯罪行為的人……
將依法從重判處。
「又……從重?」
陳導光聽到這裡,兩腿都有些發顫了。
他為自己辯護了這麼久……
搞得好像一直在爭取從重判處一樣。
非法拘禁的目的惡劣,從重。
打了一耳光,從重。
多次聚眾,從重……
「你倒是說兩句話啊。」
想到這裡。
他忍不住轉過頭,看向了律師席的法律援助律師,埋怨道。
一個人孤軍奮戰……
實在是太難了。
他終於意識到自己還是有隊友的。
然而……
這名隊友卻全程低著頭,麵色平靜。
嘴角勾起。
露出了一抹似有非有的笑意。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錯覺。
「冬——」
法庭上。
周全民在雙方圍繞證據進行闡述質疑之後,沉聲問道:「被告方針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是否還有需要質疑之處?」
陳導光再次看了眼旁邊的律師。
咽了咽口水。
搖了搖頭。
他已經不敢再質疑了……
再質疑的話。
說不定又會得到「從重」的獎勵。
「既然如此,那接下來,進入自由辯論環節,請雙方圍繞有罪無罪的焦點進行辯論。」
周全民點了點頭。
繼續推動庭審的進行。
……
晉城。
養老院。
院子裡,響起了此起彼伏的驚呼聲。
「開了眼界了,從重,從重,還是從重,這個陳導光日子可真有判頭。」
「說實話,不止是公訴人對他印象差,我覺得合議庭的人也對他沒啥好印象。」
「怪不了別人,隻能怪他昨天發揮的太出色了。」
「他今天似乎把法律援助律師也給得罪了,減刑的思路估計也斷了。」
「……」
看著庭審直播。
眾人唏噓不已。
張清源等人紛紛表示大開眼界。
陳導光用實際行動演示了什麼叫做不作死就不會死。
如果他老老實聽從律師的話……
絕不會出現這麼多的「變故」。
圍觀的老人中。
萬中元收回了目光,也咽了咽口水。
隨即看向了身側本院的「優秀員工」。
忍不住問道:「小秦,這個普通人……和律師的差距,有這麼大嗎?」
在直播的畫麵裡。
那名法律援助律師選擇了裝聾作啞,質證環節裡,全程都是陳導光在辯解。
然後引出了這麼多的問題……
「當然有。」
秦牧點了點頭,認真道:「法庭上說的許多話,都具有法律效力,若是前後證詞不一致,將失去法院的采信。」
「再加上某些環節,雙方需要溝通,若是表達失誤,便會被對方公訴人或者律師逮到破綻。」
「隻有專業的律師才知道哪些話能說,哪些話不能說。」
法庭和其他場合不同。
對當事人發言的要求非常高,不允許前後矛盾。
而胡亂辯解,更是會使得當事人的自身公信力下降。
所以在法庭上雙標、詭辯是沒有用的。
一切都是按照法律邏輯和證據來推斷的。
陳導光拒絕了法律援助律師的辯護……
自身很容易踩坑。
「原來是這樣。」
萬中元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
隨後想起了什麼,又接著問道:「對了,剛才公訴人所說的……打耳光也是違法行為?」
前不久。
他才把自己那個不成器的兒子揍了一頓。
已經不限於打耳光了。
直接打的坐上了輪椅。
毆打行為……
若是構成了輕傷,將構成故意傷害罪。
這一點他十分清楚。
所以當時揍兒子,一直控製著力道,並未達到輕傷標準。
但打耳光這件事……
他一直沒怎麼重視。
「毆打他人,不管輕重,都是違法行為。」
秦牧笑了笑,分析道:「對方若是執意追究,將處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那……我如果扇自己耳光呢?」
萬中元眨了眨眼,突發奇想的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