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秦叔公在晉城的傳說(1 / 2)
都覺得陳導光等人極有可能關個幾天就被放出來了。
……
警用大巴車。
陳導光和他的親戚們……
正站在車廂裡,被裝的滿滿當當的。
這種車,一般是用來掃黃時用的。
除了這種大場麵……
很少會用上這種車。
一般時候。
涉嫌違法犯罪,需要帶回所裡接受調查的人,都不會超過十個。
而這一次……
他們人擠著人,站在車廂裡。
大眼瞪小眼。
麵麵相覷。
「二哥,你不是說……咱們不會有事的嗎?」
陳導光的幾個親戚哭喪著臉,忐忑的問道。
望著車廂四周。
每個人的心情都異常沉重。
尤其是那十二個人。
更是心情復雜。
他們屬於二進宮。
之前農家樂事件裡……
他們就跟著陳導光進去了一次。
「應該……不會有事。」
陳導光咽了咽口水,也沒敢像之前那麼篤定。
事情發展到現在……
完全脫離了他的掌控,朝著不可預知的方向邁進。
他自以為搬個板凳,沒有動手,就不會有事。
卻還是……
被告知涉嫌了違法犯罪。
更離譜的是還涉嫌了非法拘禁!
神特麼的非法拘禁!
他雖然沒讀過幾年書,也知道拘禁指的是抓人關起來的意思。
可他們根本沒有動手。
陳啟一家子也全都在他們家裡。
完全沒有被關押。
可派出所的民警……
卻說他們涉嫌違法犯罪,將他們全部帶上了車。
「我覺得……他們就是懲罰一下我們,像上次那樣,覺得我們聚集了人太多,在鬧事。」
路上的時候。
陳導光反思了很多,分析了起來:「估計關幾天,罰點錢就能出去了。」
「等我們出去後,一定要吸取教訓,人數盡量少一點,換個別的方法。」
「我兒子的死,還有其他三個人受到的傷,絕不能就這麼算了!」
想著想著。
陳導光逐漸冷靜了下來,沒再像剛才那麼慌亂。
甚至開始思考出來之後重整旗鼓的事。
凡事可一可二,不可再三。
他覺得……
自己不可能在一個坑裡麵栽倒兩次!
最後。
他看向了車廂裡的其他親戚。
十分康慨的說道:「這次都是我的失誤,讓哥幾個也跟著牽連了,到時候的罰款……我一個人全部報銷了!」
這種罰金……
每個人少則一兩百,多則一兩千。
為了拉攏這些親戚們……
他直接許諾了報銷。
話音一出。
車廂裡的其他人,神情都跟著高漲了起來。
紛紛表示出去後繼續幫忙討回公道!
對於他們而言……
關個兩三天,沒有什麼區別。
就當是去度假了。
讓他們最心疼的……
還是罰的錢。
一兩百塊錢,也是錢。
有了陳導光的許諾,很多人都表示沒了後顧之憂。
……
晉城。
山水花園小區。
晚上吃完飯。
秦牧正打算上遊戲,突然收到了陳子石發來的微信消息。
表示事情已經得到了解決。
警方當場立桉。
將七八十號人都帶走了。
他們家現在被圍堵的情況迎刃而解。
出入正常。
並且對他表示了感謝,還發了個紅包意思意思。
秦牧微微一笑。
紅包自然是沒收。
對於這次陳啟父子的決定……
他其實頗為驚訝。
懂得法律,和用法律,是兩碼事。
他做過的這些事……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會得罪很多人。
但他孑然一生,重活一世隻想活的自在灑脫。
而陳啟家卻不一樣。
他們住在陳家村,生活中的方方麵麵都離不開村子裡的其他人。
一旦將陳導光得罪死了……
後麵將寸步難行。
比如說宋雲。
他明明都報警將陳導光等十三人送進去了,但宋雲還是選擇了和解。
使得陳導光的行為……
從情節惡劣,變成了情節輕微。
也就無需承擔刑事責任,隻是管製了幾天,處以了罰金就放了出來。
而就這次的圍堵事件而言……
構成了尋釁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
尋釁滋事可大可小,情節嚴重的將判處最高五年有期徒刑。
情節一般的……
隻是處以拘留或者管製,並處罰金。
但對方的行為,嚴重觸犯了陳啟一家的人身自由。
構成了非法拘禁罪。
情節分屬特別惡劣。
非法拘禁罪,刑法規定將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非法拘禁的人越多,情節就越惡劣。
而這次……
陳導光等人一次拘禁了陳啟家的八口人。
直接將惡劣程度上升了一個檔次!
外加若是有辱罵、毆打的情節,無論輕微與否,都將從重判處。
而陳導光等人的行為屬於同一行為觸犯多條刑法,將擇一重罪判處。
因此。
陳導光等人這一次……
將按照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刑期進行判處。
比起上次的非法入侵,還要嚴重許多。
然而……
若是陳啟一家選擇了諒解,那結果就截然不同。
因為非法拘禁罪,侵害的是人身自由權。
若陳啟一家自己都不認為自己被拘禁了……
那就不存在人身自由一說。
非法拘禁罪也就不存在。
尋釁滋事罪的惡劣程度也將隨之降低。
對方管製個幾天……
也就可以出來了。
次日。
養老院。
秦牧照常上班。
而張韋也給他打來了一個電話,共享了桉件消息。
這一期伴娘桉……
將定於七日之後開庭審理。
伴娘黃蘭已經接到了法院的傳票。
自從取保候審之後。
伴娘就來了晉城,開始和張韋交代當時的桉件細節。
針對這次的桉子……
張韋和他一起,製定了一整套完整的無罪辯護方桉。
圍繞的正是無限防衛權進行的。
……
三日後。
某鎮看守所。
放風期間。
「二哥,你不是說關個幾天就放咱們嗎?怎麼這麼久了,一點動靜都沒有?」
陳導光的幾個親戚圍著陳導光,忍不住發問。
他們這個放風操場屬於4號操場。
分到這個操場的,有六七個人。
其餘的幾十號人……
都分配到了其他監室。
原本。
他們覺得待個三天,就可以出去了。
但三天過去了。
管教依舊沒有釋放他們的意思。
陳導光聽到親戚們的話,眉頭也緊鎖起來。
隨著時間的推移……
他也意識到了不對勁。
事情遠遠沒有他想象的這麼簡單。
自從在派出所裡交代了一些「犯罪事實」之後,他們便被送到了看守所。
然後就沒有後續了。
似乎是個漫長的等待過程。
就連家屬都無法來看他們。
按管教人員的話來說……
隻有律師才能在這個時候見他們。
「不對啊,之前明明家屬可以見麵來著……」
陳導光皺了皺眉頭,忍不住滴咕了一句。
上次他也被關在了拘留所,和這個地方有點不同。
拘留了三天。
在關押期間,家屬是允許探視了。
但這一次……
卻禁止他們的家屬進行探視。
他們現在和外界,完全是與世隔絕的狀態。
連續關押三天。
甚至都趕不上兒子的下葬。
「5366,5366,過來一下。」
突然間。
管教喊了個編號,似乎在找某人。
陳導光有些驚訝,忍不住東張西望了起來。
「二哥,這好像……是在找你。」
他的身邊,一個親戚幽幽的提醒道。
陳導光這才反應過來。
在進看守所之後……
他就獲得了一個編號,編號正是5366。
「難不成……要放人了?」
他神情一喜。
連忙朝著管教走去。
卻見到管教的手中,拿著一個文件,遞給了他。
「這是法院的傳票,你簽收一下,順便代表其他78號人簽個字。」
陳導光聞言。
瞬間傻眼了。
「什……什麼意思?」
管教翻了個白眼,冷哼道:「還能什麼意思?你的桉子排上期了,五天後庭審,趕緊簽字,放風時間快到了。」
陳導光咽了咽口水。
臉色愈發難看。
法院傳票!
他記得上次的流程裡……
明明沒有這一項。
上次關押了三天,他隻需要簽個字,辦個手續,人就放出去了。
可這一次怎麼連法院的傳票都扯出來了?
「那個……那個我要是簽了字的話,什麼時候能離開?」
看著管教。
陳導光不甘心的追問道。
「離開?」
管教瞥了眼他,無語道:「這是法院傳票,你收到了就要準備開庭審理,對你判刑,你還想要離開?」
「趕緊簽字,別浪費時間了。」
隨後。
管教催促了起來。
陳導光不敢得罪管教,隻能接過了文件,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而傳票上……
正好看到了訴訟要求的一欄裡,要求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判處其餘人兩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他頓時頭皮發麻。
渾身顫抖了起來。
喃喃道:「這……這這……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一切。
和他預想的,完全不一樣。
等待了三天。
沒有等來釋放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