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閏土豈不是要牢底坐穿?(1 / 2)
如果是瀕危野生物種……
那就危險了。
按照這些網友們的科普,飼養瀕危野生物種……
也屬於違法。
運輸、購買、出售,都屬於情節嚴重的行為,觸犯了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這個罪名,囊括了各種出售、購買的行為。
「我爺爺的鸚鵡……好像是從別人手中買來的?」
想到這裡。
青嵐也跟著緊張了起來。
從網友們的科普來看,所有瀕危野生動物,都禁止出售。
沒有交易,私自飼養,構成了無證非法飼養。
若是交易了,則交易雙方都可能構成犯罪。
「不行,我得抽個時間給爺爺打個電話,問清楚鸚鵡的品種。」
青嵐越想越怕,隻感覺養鳥十分危險。
簡直是暗雷遍地。
一不小心,就容易踩上,從而把自己給送進去。
隨後。
她又在論壇裡逛了逛。
越來越多的網友,在學法專區普及了相關動物保護條例的知識。
比如說,除了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之外,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也在保護之列。
這類動物,俗稱為三有動物。
蜥蜴、青蛙、蟾蜍等……
非法狩獵二十隻以上,就構成犯罪。
而在鄉下,很多人都習慣於捕獵這些,當作野味。
時至今日。
這條法令依舊傳播不怎麼廣泛,知道的人並不多。
實際上。
每年因此而獲刑的人,並不在少數。
還有陸龜、鷹、猴子等動物,都屬於野生保護動物,位列保護名錄之中。
「太嚇人了……」
看完論壇,青嵐心有餘悸。
還好她平時不喜歡捕獵和飼養這些動物。
不然指不定就犯法把自己送進去了。
「咦?這個人的賬號昵稱,怎麼這麼眼熟?」
逛完了論壇。
青嵐正準備退出的時候,突然注意到了那個熱門帖子的發布者昵稱。
也就是最先提出這個離譜案例的賬號。
昵稱為「小秦」。
個人主頁裡,空空如也。
什麼都沒有。
她靈光一閃。
很快聯想到了秦牧的微信昵稱。
她是眾多粉絲裡,唯一一個加了秦牧私人賬號的人。
她記得很清楚……
秦牧的賬號,也叫做小秦。
「這個發帖的……不會是秦牧吧?」
她再次咽了咽口水,臉色有些古怪。
論壇裡的這些人之所以這麼肆無忌憚,是覺得論壇很安全。
大部分人都覺得在保密機製之下,秦牧不知道這個論壇。
誰知道……
秦牧早就偷偷打入了這個論壇。
還假裝成路人網友,和其他人發帖互動。
甚至提出了一個這麼離譜的「案子」,引起網友們的熱議。
「難不成……這個案子是真實存在的?」
青嵐反應了過來,呼吸有些急促。
被判十二年!
如果真的存在,那當事人得多絕望?
就養了幾隻鸚鵡而已。
卻遭遇了如此重刑!
她越想越好奇,忍不住點開了微信,給秦牧發了個消息。
委婉的詢問了一句:「u,最近忙不忙?是不是有新的官司要打了?」
……
乾州。
某小區裡。
「我都說了,我搞的這個論壇不接廣告,不接廣告!」
馬明不耐煩的掛斷了電話。
臉色有些難看。
隨著學法聯盟論壇的流量越來越大,他經常能接到一些亂七八糟的廣告商電話。
開出的價錢一個比一個高。
讓他在論壇裡打廣告。
可是……
那些人隻看到了錢,完全忽略了打廣告的風險。
他借助了秦牧的名氣,聚集了這麼一大批粉絲。
若是接了廣告,被秦牧給發現了……
那後果簡直是不堪設想。
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他堅決抵製用論壇來營利。
創立論壇之初……
他就堅定了整個想法。
隻要不營利,自己創辦的這個論壇隻是聚集交流基地。
並沒有太大的風險。
「該刪帖了。」
放下了手機,馬明點開了論壇後台。
跑了一遍程序,篩選論壇裡那些有風險的評論。
雖然這些網友都是看秦牧視頻進來的,都知道哪些話能說哪些不能說。
但隨著論壇的壯大,人越來越多。
林子大了,難免有一些不知輕重的新人。
他們沒有親眼目睹秦牧的「恐怖」,因此發言也不會那麼嚴謹。
「什麼情況?怎麼全是鸚鵡?」
點開後台。
馬明看著統計出的各個帖子,突然愣了一下。
在學法聯盟專區。
十個帖子裡有七八個都在討論鸚鵡的。
討論的內容,也是稀奇古怪,五花八門。
「鸚鵡,典型的攀禽,對趾型足,兩趾向前兩趾向後,適合抓握,鳥喙強勁有力,可以食用硬殼果。」
「除了三種鸚鵡之外,其他的鸚鵡都屬於瀕危野生保護動物,千萬不能亂養亂買亂賣。」
「大家還不知道吧?捕獵野生麻雀,二十隻以上,也觸犯了刑法,將構成非法狩獵罪,屬於情節嚴重,將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麻雀?閏土豈不是要牢底坐穿?我記得他沒事就用穀子去抓麻雀,用鋼叉去叉猹……」
「豈止是閏土,鄉下老郎中抓蟾蜍做藥,也涉嫌了非法狩獵罪,抓的越多判的越多!」
「別人拐賣個婦女,都沒有判的這麼嚴重,這些規定是不是有問題?」
「……」
看著這些內容。
馬明隻感覺大開眼界。
網友們科普的東西,他幾乎沒怎麼聽說過。
不隻是鸚鵡,麻雀、青蛙、蟾蜍等,都屬於野生保護動物。
獵捕數量一旦累計超過了二十隻,將直接構成犯罪!
而這一類的普法……
在民間非常少。
幾乎沒有宣傳。
這也導致,包括他在內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這些事違法,甚至是犯罪。
鄉下捕獵青蛙蟾蜍的現象,比比皆是。
這樣說的話……
豈不是一舉報一個準?
這僅僅是三有保護動物,鸚鵡這類瀕危野生動物的量刑……
更加離譜。
一個帖子裡講解的案例,出售三隻,居然被依法起訴了十二年!
「還好我不喜歡養小動物……」
看完了這些帖子。
馬明心有餘悸,默默想道。
……
晉城。
養老院。
「這些網友們……還真提出了許多辯護思路。」
在上班之餘。
秦牧也在為這個案子的開庭做準備。
為此。
他特地用小號在論壇裡發了個帖子,請教辯護思路。
大部分網友表示吃瓜和震驚。
也有不少網友,是真正從事法學方麵研究的。
提出了另外幾個辯護方向。
比如說,從執法、司法、普法的角度辯護。
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條例,主要是因為林業等相關部門近幾十年統計調查得知濫捕濫獵現象嚴重,而專門添加的刑法。
這類刑法……
在量刑上,有諸多不妥當之處。
雖然一直在改善,但不合理的地方依舊很多。
還有另一個很明顯的問題,那就是普法力度太小。
以至於幾十年來……
民間觀念跟不上。
大部分人,對這些法條都處於模糊狀態。
並不了解。
一不小心,就容易違法犯罪。
執法的同時,並未肩負起普法的重任。
很多人觸犯刑法,並非是故意為之,隻是在不小心之間觸犯的。
這種案例比比皆是。
和刑法的立法本質,背道而馳,不值得倡導。
「還有三天時間。」
將論壇裡網友們的建議整理之後,秦牧深吸了一口氣。
說實話。
他對這個案子,還是沒有太多的把握。
法條明確寫明,宋雲的行為觸犯了相關司法解釋。
而法庭審理案件,都是依照相關法律以及司法解釋。
他的辯護,則需要和現行的規定背道而馳。
大部分初級法院,都習慣於墨守成規,不敢挑釁現行的法律。
怕惹起不必要的麻煩。
「希望能行吧,若是辯護失敗……那就發起二審上訴!」
秦牧心中默默想著,已經做好了第一次辯護失敗的心理準備。
初級法院沒有魄力,那就打到中院去!
時間緩緩推移。
三日後。
終於到了開庭的日子。
宋雲一大早就來到了養老院,和秦牧、王大錘等人回合。
前往法院。
……
晉城人民法院。
第二刑事審判庭。
九點五十分。
開庭前十分鍾,宋雲站在被告席,神情有些忐忑。
秦牧叮囑道:「等會兒開庭,你記得按照之前的交代來應對,千萬不要緊張,一切聽大錘的。」
說著。
他指了指旁邊身穿西裝,穿戴十分正式的王大錘。
「我……我其實也緊張啊……」
王大錘看了眼空盪盪的原告席,咽了咽口水。
這場官司……
他要麵對的對手,是檢察院的檢察官。
原告就是公訴人。
「沒事,全程就圍繞七個要點來,緊守陣地,主動出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