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本月優秀員工非小秦莫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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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中元:「……」

對方這個架勢,擺明了是要逼著秦牧妥協。

而且寸步不讓。

保安多次勸阻,都無濟於事。

沒想到秦牧一出現,居然把事件再次推向了一個高潮。

「而且……對方人已經散了,警方正在做筆錄。」

主管咽了咽口水,神情復雜的說道:「帶頭的兩個主要責任人好像也要被帶走……」

作為主管。

他剛才也參與了警方的調查。

得知了這一係列情況。

頗為震驚。

非法集會他不是很懂,甚至都不知道有這個罪名。

聽說最高可以判五年,還會剝奪政治權利。

而即便沒有構成犯罪,對方還違背了治安管理法,可能會被處以一日以上,十五日一下的行政拘留!

那些參與聚集的十餘個人……

配合完調查後,立即跑的無影無蹤。

萬中元:「……」

他聽完之後,同樣沉默了幾分鍾。

忍不住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

掐滅了剛才心裡冒出的那個危險的念頭。

對方來勢洶洶。

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勢。

但秦牧卻輕描澹寫的化解了這個棘手的事件,還反手將他們給送進去了。

「懂法的人……的確是不一樣。」

他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換做是他。

完全搞不懂這些違法犯罪,以及其行為可能導致的處罰後果。

而秦牧的操作,簡直是行雲流水,無比流暢!

直接給人送走了。

「我覺得……這次秦牧幫助養老院解決了一個危機,貢獻巨大,本月的優秀員工還是非他莫屬。」

又過了幾分鍾。

辦公室裡,萬中元忽然沉吟了起來。

主管:「……」

……

養老院門口。

在配合做完了報桉全流程記錄後,秦牧目送著原翠蓮母女二人被帶走。

這兩人上警車的時候……

還一直對他怒目相視。

「就這麼……結束了?」

張清源看著恢復了平靜的養老院門外,神色有些恍然。

他本來還想著看熱鬧的。

沒想到……

正常鬧劇連一個小時都沒持續到,就草草結束了。

「可惜了,他們居然這麼輕易就妥協了。」

秦牧則是略帶惋惜,輕嘆了一聲。

拉橫幅維權的行為,其實本身沒有太多過錯。

若是在小區內部拉……

沒有造成公共擁堵、沒有擾亂正常場所秩序,最多是治安罰款。

但夏青青她們……

占據了養老院門口,對著養老院大門不斷哭喊。

引來了大量群眾圍觀。

堵塞了進出通道、消防通道等。

這就可能構成非法集會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條例。

前者是犯罪,後者是違法。

但不代表著違法行為沒有處罰。

類似這種的行為,按照規定都是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而在現實執法過程中……

行政拘留規定的是一日以上,但實際執法過程中,一般是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的地方,也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在治安拘留所。

相比之下。

待遇和環境都會好很多。

「該準備起訴下其他罪名了。」

深吸了一口氣。

秦牧返回了養老院,開始就這次夏青青發布視頻的行為搜集證據。

視頻裡的內容……

侵犯了他的個人隱私權、名譽權等諸多權利,並不單純是違法侵權。

其行為已經涉嫌了犯罪。

第一點,該視頻的廣泛傳播,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在刑法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

嚴格來說……

這個罪名,針對的是那些販賣個人信息的機關、組織或者個人。

在量刑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在司法的擴充解釋裡,另行解釋了這個行為,補充了個兜底條款。

通過網絡曝光他人隱私,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按刑法中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當事人追究刑事責任。

在現代社會。

出賣公民信息的現象,其實屢禁不絕。

幾乎登錄個網站,下一秒自己的手機號就泄露了。

甚至在某寶上,還有公然售賣身份信息的,打包資料一份60元。

資料裡,包括姓名、籍貫、學歷、畢業學校、婚姻狀態、居住地、收貨地址、手機號等等。

明碼標價,極為囂張。

一般來說,購買這些資料的人,要麼是中介,要麼就是詐騙團夥。

中介是為了尋找意向客戶,促成成交。

詐騙團夥同樣是為了尋找意向客戶,進行定向精準詐騙。

因為個人信息獲取成本低、追究麻煩等原因,這種現象從未斷絕過。

而夏青青在視頻裡,公示他們四人的身份信息,造成大範圍傳播,已經造成了嚴重後果,完全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基於司法解釋的規定,個人出售、傳播他人身份信息的……

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

視頻裡的內容,固然是基於事實,但卻是對於法院判決結果的大肆傳播。

朝著對抗判決的方向,影響了公眾輿論。

同樣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屬於惡意扇動輿論、利用網民,故意擾亂網絡公共秩序,將被行政處罰。

也就是罰款外加行政拘留,處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沒錯。

在刑法上,沒有扇動輿論這種罪名,隻能對引戰行為、飯圈文化等進行行政處罰。

相較之下。

刑事處罰過重,而行政處罰又過輕。

這也是為什麼網絡上那麼多飯圈文化、引戰、扇動負麵情緒等行為層出不窮的原因。

最後。

除了以上兩點,如今在各平台廣泛傳播的視頻,還構成了尋釁滋事罪。

這也是一條比較偏僻的罪名。

尋釁滋事罪很多人都知道,但大部分都認為尋釁滋事罪僅用於鬥毆、打架等暴力事件。

實則不然。

在刑法中,對尋釁滋事罪的定位非常特殊。

它最初是流氓罪演變而來的。

如今流氓罪的相關刑法罪名,已經被廢除了。

但在幾十年前……

流氓罪讓人聞之色變。

流氓罪,專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破壞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節惡劣的行為。

也就是說,隻要違背了社會公德,被社會道德所摒棄的……

就是流氓罪!

比如說,在大街上,語言調戲一個女孩,對方便可以起訴你流氓罪。

而流氓罪的量刑被多次提高,最高可至死刑。

幾十年前,便有過數個因為亂搞男女關係的海王……

被判處流氓罪,死刑立即執行,直接槍斃。

而現在……

亂搞男女關係、調戲婦女的人,已經隨處可見了。

放在幾十年前,都是一抓一個準,直接槍斃的那種。

當年廢除這條罪名,主要是考量了諸多因素。

其中一個,就是量刑過重。

語言調戲一個人,可能就要被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違背了刑法震懾的功利價值。

刑法是震懾犯罪現象的產生,而不是對罪犯進行殘酷處罰。

因此。

在後麵的司法實踐過程中,將這條大罪進行了拆解,分別是強製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聚眾淫亂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罪。

而其中的尋釁滋事罪,也是比較特殊的一項。

因為它屬於兜底法條。

最高刑在五年以下,不重不輕。

可以防止重罪輕判,或者輕罪重判。

比如說在公眾場所聚眾毆打他人,涉嫌了故意傷害罪。

但若是毆打的傷情鑒定為輕微傷,那就不構成故意傷害罪,甚至可能被判處無罪。

刑法為了防止這種現象……

便可以追究其尋釁滋事罪,五年以下,不至於逃脫罪責。

同理。

若是將人打成重傷,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想象競合,擇一重罪判處。

故意傷害罪,致使他人重傷的,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最高刑可至十年。

而且。

在司法解釋重,尋釁滋事的補充條款裡,確定了尋釁行為不僅僅是現實中的暴力沖突。

還包括財物損毀、擾亂網絡秩序、惡意針對他人等等。

在尋釁的判定上……

側重於行為上主觀故意,分為無故生非和借故生非。

無故生非,就比較容易理解了,故意找事。

有人坐在店裡麵吃飯,你看她長的漂亮,輕輕拍一下後背,便屬於此類行為。

借故生非,則是去飯店裡吃飯。

吃完飯不想付錢,隨手抓了隻蒼蠅放在菜裡麵。

反過來要挾老板賠償。

這也屬於尋釁滋事的一種。

總而言之。

尋釁滋事的適用麵非常廣,隻要沒事找茬、故意針對某人,都可以判定為尋釁滋事罪!

而這一次。

夏青青在視頻裡,詳細針對了他們四人,公布了身份信息,尋釁滋事罪是跑不了的。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扇動輿論,尋釁滋事罪……」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

很快便將夏青青發布的各平台視頻,進行截圖、數據統計等。

將檢舉材料準備好之後,重新聚焦向視頻的評論區。

他打算尋找一些「新麵孔」。

既然他們強行要冒泡,自己也不會厚此薄彼,該送的套餐一個都不會漏。

……

次日。

法院,立桉中心。

秦牧再次帶著兩百份起訴書,來到了這裡。

其中有一份,自然是起訴原翠蓮、夏青青母女的。

「又加兩百人?」

周琳看著眼前兩百份的起訴書,神情有些復雜。

這段時間。

她聽說檢察院關的人,正在沒日沒夜的加班。

連續加了好幾天,三千份起訴書的問題還沒解決完。

秦牧又送來了一群「新鮮」的被告。

這群人,惹誰不好,偏偏要惹到秦牧頭上。

「我也沒辦法啊,樹大招風,得罪的人太多了。」

秦牧滿臉無辜,頗為無奈的說道:「既然不能讓所有人喜歡我,那就隻能把不喜歡我的人送進去了。」

周琳:「……」

隨後。

她將這些關於誹謗罪的起訴書都核查了一遍,確保符合規範,便將其收了下來。

同時提醒道:「對了,八天後開庭,你之前起訴的三千個被告的立桉通知應該下來了,你記得去銀行繳納一下。」

訴訟等費用,法院不會直接收取。

需要到指定的銀行進行繳納。

一說到這個。

她的神情就更加復雜了。

接了這麼多年的起訴書,她頭一次看到三千個被告的「壯舉」。

雖然誹謗罪是刑事桉件,但涉及了民事訴訟。

按照晉城當地的訴訟法……

同樣有一筆不俗的費用。

暫定是每個起訴繳納8000元,大約是兩千四百萬,預先墊付,多退少補。

「好,我等會兒就去交。」

秦牧點了點頭,十分爽快的說道。

隻要官司勝訴了,訴訟費都可以返還。

外加民事賠償。

他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虧。

……

同一時間。

晉城。

治安拘留所。

「居然還要在這裡住七天……」

原翠蓮坐在床上,茫然的看著牆壁上的電視。

隻覺得無聊透頂。

在她的對麵,則坐著夏青青,和其他幾個同樣被行政拘留的人。

這是她們來到拘留所的第二天。

進入之後,就被分配到了多人房。

早上按照規定時間起床,整理內務,刷牙洗臉,打掃衛生,等開飯。

拘留所的開飯,並非是上食堂吃。

而是把自己的飯盆排放在監舍門口,有工作人員給你盛飯。

待遇頗為不錯。

吃完飯之後……

就這麼坐在房間裡,等中午時間。

然後就是和早上一樣吃飯,清水白菜,饅頭。

繼續熬到晚上,饅頭,鹹菜。

這就是裡麵一天的生活,除了吃飯,就是看電視等吃飯。

非常充實。

但就是不能玩手機,進來之前的所有個人物品都被拘留所暫時保管,無法使用。

而看押她們的人員也公布了她們的處罰期限,為八天時間。

算上第一天……

她們還要在這裡待上七天。

「這裡的環境太差了,夥食也差,肉都沒有……」

夏青青嘆了口氣,對周圍的環境滿臉嫌棄。

進來之後。

她也相通了不少,就是臨時居住而已。

隻要熬過了這八天……

她們就可以出去繼續維權了。

該上訴上訴,該維權維權。

好在上訴期是十五日內,一切都來得及。

這次她雖然出現了失誤,被行政拘留了……

但她保證,下次她絕對不會再進來這種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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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之前存稿已經用完了,今天有點卡文,隻有一更。

明天三更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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