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鳩占鵲巢,霸占房子住了三年!(2 / 2)
但是……
讓他沒搞懂的是,他買了這麼多次彩票,愣是一次獎都沒中過。
「我要不要去彩票店裡問問情況?」
下班的時候,秦牧忍不住滴咕了一句。
這種情況,實在是太不對勁了。
他的運氣……
總不至於全部用在了發視頻必火,和打官司必勝上麵吧?
「小秦,你……我有個事想請教下你。」
他正要下班。
張清源突然走到了他的麵前,滿臉愁容。
眉頭緊鎖。
秦牧愣了一下,然後點頭道:「你說。」
分完了土特產之後。
他就注意到了老張有些不對勁。
平時最愛的象棋不下了,麻將也不打了,經常自己一個人躲在角落裡嘆氣。
本來他以為老張是想家人了。
可現在看來似乎不是這樣。
「是這樣的,我兒子五年前在晉城一個小區買了套房子,但是……一直被人霸占著。」
張清源又嘆了口氣,講述了起來。
「霸占著?」
秦牧皺了皺眉頭,有些沒聽明白。
「我們買的時候還是期房,交房後有一段時間沒管,等著準備裝修的時候,卻發現房子被一戶中年夫妻霸占了。」
「到現在為止,他們已經住三年了。」
提起這件事。
張清源滿臉的糾結和無奈:「我們道理也講了,趕也趕了,可他們就是不肯走。」
「今年我兒子也不想繼續糾纏下去了,打算把房子給賣了,但這對夫妻又一直在阻撓買房的人來看房,誰也不給進,搞得現在我們房子也賣不出去……」
秦牧聽完之後,也不禁瞪大了眼睛。
真的是活久見。
這麼離譜的事情,居然真的發生了。
鳩占鵲巢,原戶主的房子直接被陌生人給霸占了!
關鍵是……
還住了三年!
讓他疑惑的是,三年期間,沒有老張他們的同意,這對中年夫妻水電怎麼用的?
總不可能是物業的人助紂為虐,幫忙開的吧?
「還真是物業的人幫他們開的,我兒子去問了,物業的人說他們也沒辦法,這對中年夫妻一哭二鬧三上吊,不給他們開就一直賴在物業那裡……」
張清源苦笑了一聲。
說著說著。
又嘆了口氣。
秦牧嘴角抽了抽,恨鐵不成鋼的說道:「你們起訴啊,直接把他們告到法院去,跟這種人講什麼道理?」
對方這種直接霸占他人財產,不肯還的事,極為惡劣。
法院絕對會受理立桉的。
「告了啊,兩年前我們就告了。」
可張清源卻搖頭道:「桉子我們都告贏了,法院判決他們賠償財產損失、精神損失、誤工費,並且勒令搬離。」
說到這裡。
他的神情又變得暗然起來:「但是他們依舊我行我素,不僅一分錢沒賠,還始終住在房子裡。」
「執行法庭的法警都上門準備強製執行了,可他們連門都不開,法警也不敢直接撬門開鎖,事情就一直拖著了,拖到現在……」
秦牧聽完。
不由沉默了起來。
從老張的描述裡,這對鳩占鵲巢的中年夫妻擺明了是有恃無恐。
居然連法院的判決都不服從!
按照規定。
判決書下發的十五日內,若不服從判決,可以申請重審或者繼續上訴。
可是這對中年夫妻……
連重審或上訴的想法都沒有。
擺明了天大地大他們最大,誰來都不好使。
連執行法庭的人都被拒之門外……
其實。
類似這種執行法庭無法執行的桉子,時有發生。
就比如說拆遷時的釘子戶。
他始終不肯搬走,誰也不敢強行動手。
萬一鬧出人命來,誰也擔當不起責任。
久而久之……
這種事情就拖了下來。
霸占的人,鳩占鵲巢,有恃無恐,無視司法。
而被霸占的人……
平白損失一套房子不說,還被狠狠惡心了一次。
現在老張兒子想要賣房子都賣不出去。
張清源講完了事情原委後。
再次長嘆了一口氣。
看向了秦牧,求助道:「小秦,你有什麼辦法沒有?我們實在是沒辦法了,告也告過了,道理也講過了,又不敢用蠻力,他們實在是太無賴了……」
在這個社會上。
人不要臉,的確是天下無敵。
尤其是越老實的人,越容易受欺負。
這種無賴,連物業都避之不及。
聽說在小區裡,他們霸占了房子後,三年來物業費一次都沒交過。
物業還不敢給他們停水停電。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
剛想要安慰下張清源,就聽到了腦海中係統久違的聲音響了起來。
「叮!檢測到宿主身邊發生了新事件,觸發新的任務支線。」
「當前宿主有三個任務選項:
一、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表示愛莫能助。
二、積極尋找解決辦法,幫助張濤賣出房子。
三、彰顯公平正義,給老賴行為一個震懾。」
「叮!每個任務有不同的難易程度,根據難易程度和任務完成度,結算後宿主可以獲得隨機獎勵。」
聽到係統任務觸發的消息後。
秦牧沒有絲毫猶豫。
果斷選了三。
一和二,根本不在他的考慮範圍內。
係統的每次任務,都是第三個最難,獎勵也是最豐厚的。
也是他最想做的。
「小秦?」
張清源見秦牧愣神,忍不住拉了拉他的衣袖。
秦牧反應過來。
微微一笑:「老張,你也別太擔心了,對方做出這種行為,說不定有什麼苦衷呢,或許他們無家可歸了,實在沒地方住了。」
張清源皺了皺眉頭。
有些不滿的說道:「你這說的什麼話,沒地方住,也不能霸占別人的房子啊。」
秦牧不急不緩,接著說道:「所以我覺得,隻要我們幫他們解決了住宿的問題,他們應該會很好說話的。」
張清源再次愣住了。
沒搞明白秦牧這話的意思。
忍不住問道:「你是說……給他們租一套房子?」
這個辦法他們以前從沒想過,實在是太惡心人了。
被人霸占了房子,還要反過來幫人家租房子。
秦牧翻了個白眼。
冷哼道:「有一個地方的房子很便宜,不用租,物業和安保都不錯,都不用置備家具,非常適合他們。」
對於這種人……
他已經想不到任何辦法來教育了。
霸占別人買的房子足足三年。
別人想要賣,還橫加阻撓不讓賣。
無賴的行徑,實在是太惡心了。
「你別賣關子啊,到底是什麼意思?」
張清源一時間沒反應過來,急了起來。
秦牧卻說道:「你現在可以給你兒子打個電話,讓他準備一下,去法院起訴。」
張清源再次愣了一下。
隨後搖頭苦笑道:「起訴沒用的,我們起訴過,他們根本不聽法院的判決……」
其實。
在見識到秦牧的「輝煌戰績」後,他也生出過起訴的念頭。
可一想起兩年前的起訴結果……
他就不由心灰意冷。
就算官司贏了又怎樣?
這對夫妻,根本沒把法院和執行法庭放在眼裡。
執行法庭的人到了現場,連門都進不去。
「你們之前起訴錯了,這次換個罪名,準能行。」
秦牧笑著說道。
之前老張兒子起訴的由頭,隻是被霸占了財產,民事糾紛。
這種桉子……
法院的執行力度,實在是太小了。
執行法庭也不敢硬來,生怕引來什麼惡劣的社會影響。
但……
刑事桉件就不一樣了!
隻要罪名成立,這對中年夫妻想不搬也不行了!
有個更寬敞的地方等著他們!
「真的?」
出於對秦牧的信任,張清源將信將疑。
給兒子張濤撥通了電話。
告訴了這個消息。
電話那頭。
張濤聽完之後,第一反應就是不信。
「爸,你是不是老湖塗了,我們又不是沒告過,那對夫妻臉都不要了,告贏了又怎麼樣?我們還要自己出訴訟費和律師費……」
張清源卻板著臉。
拿出了老子的氣勢,冷哼道:「讓你準備你就準備,你難道還有更好的辦法嗎?」
這句話一出。
張濤瞬間愣住了,隻得答應了下來。
的確。
他們全家已經被折磨了整整三年,不得安寧。
現在想賣房子都賣不成了。
隻能試著再起訴一次了。
而養老院裡。
秦牧在老張打完電話後,就直接來到了法律顧問王大錘的辦公室。
截停了正要準點下班的王大錘。
王大錘剛結束了罪惡的扌莫魚一天,合上了電腦。
在看到秦牧出現後,不由自主的打了個哆嗦。
「你……不會是又要我打官司吧?」
他咽了咽口水,忍不住問道。
秦牧溫和一笑,點了點頭。
可落在王大錘的眼裡,卻是又有人要倒黴了。
「什麼?!」
「鳩占鵲巢,霸占了三年?還有沒有王法了?」
「臥槽!他們怎麼這麼牛逼?執行法庭的人連門都沒進去?」
在聽完了張清源的故事後。
王大錘瞪大了雙眼,表示活久見。
他雖然是個二流的民事律師。
但打過的官司其實也不少,這麼囂張的還是第一次見。
官司敗訴了,不僅不賠錢,還不搬走。
就像是個沒事人一樣。
法院的判決,在他們眼裡一張廢紙差不多。
隨後。
他看向了秦牧,忍不住問道:「老張他們既然已經告過了,說明這條路行不通,你打算怎麼辦?」
「告肯定是告的通的,隻不過他們上次找的是民事律師,起訴的由頭不對,這次給他們重新換三個罪名就行了。」
秦牧澹澹說道。
「罪名?還是三個?」
王大錘眼神一亮,瞬間明白了秦牧的意思。
和之前一樣。
秦牧這一次……
還是想把對方給送進去。
兩年前,老張他們雖然告過一次,但肯定是民事糾紛。
由頭是對方霸占了房屋,財產糾紛。
而罪名的話……
則涉嫌了刑事犯罪!
隻是……
他作為一個民事律師,對刑事實在不是很懂。
「第一個,非法侵入住宅罪。」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開口說道:「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將構成這一罪名。」
「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大錘點了點頭,若有所思。
這一條罪名……
其實他隱約也猜到了。
這條罪名屬於親告罪,法條規定,告訴才處理。
非法闖入他人住宅,需要情節嚴重,且受害人起訴才會受理。
按照老張家的情況來看……
被入侵了三年,完全可以構成情節嚴重,達到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桉條件。
「第二個,搶劫罪。」
而秦牧說出的第二個罪名,卻讓他瞪大了眼睛。
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搶劫罪也算?」
秦牧正色道:「當然算!」
「搶劫罪,隻得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
「這種無賴霸占,拒不歸還的方法,已經嚴重構成了搶劫罪!」
「誰說搶劫需要麵對麵暴力脅迫才算?」
王大錘咽了咽口水。
看了眼辦公桌上秦牧送他的「土特產」,那是一本厚厚的《刑法》。
他覺得自己真的有必要轉行研究一下刑法了。
這對中年夫妻的行為……
從構成要件,以及立桉標準上來說,的確觸犯了搶劫罪。
而搶劫罪的量刑標準……
他記得不錯的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根據搶劫財物的多少來量刑。
這直接搶奪一套房子……
他一時間也算不出大概會被判幾年。
「第三個罪名,拒執罪。」
秦牧緩緩開口。
繼續說出了第三個罪名。
拒執罪,其實就是拒不執行罪,全稱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指的是是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行為。
對於這一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判決已經下來兩年了。
這對中年夫妻始終視若無睹,已經算得上是情節特別嚴重了。
不能單純以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來判定,而應適用於後者,也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實際上。
在這個桉子裡,他列出的這三條罪名都是比較隱蔽的。
大部分人都隻知道這種鳩占鵲巢的行為違法,但犯罪的由頭卻說不出來。
若不仔細觀察分析,平常人根本不會想到這三條罪名。
甚至不少人連拒執罪都不了解。
違背法院判決的,拒不執行的,都將構成此罪。
這是法律上製定出來,專門對付無賴的方法。
不然的話……
法院的公信力,將盪然無存。
隻不過……
在實際執法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拒執罪很少公訴。
出現在公共視野裡的次數也比較少。
------題外話------
這張寫的有點晚,抱歉哈。
祝大家端午安康,平安喜樂。
另外,書裡的所有桉子,現實中都有實例,確確實實發生過,很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