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我在人生最美好的年紀陪了你三年,你也該知足了!(1 / 2)

加入書籤

西鄉塘。

某個城中村。

一個月隻需要五百租金的破舊出租屋裡。

曹大鷹默默看著正在收拾行李的女人,女人姿色不錯,是他交往了三年的女朋友,陪他在這個便宜的出租屋度過了幾百個炮火連天的夜晚。

可現在,這個女人要跟他分手,要離開他了!

分手的原因並不狗血,而是赤裸裸的現實,那就是嫌棄他太窮了!

默默的看著女人把行李收拾好,曹大鷹問道:「真的要走嗎?」

女人回過頭來,看了曹大鷹一眼,有些不舍,但還是說道:「真的該走了,一個女人最寶貴的青春就是18~28歲這十年,我在這美好的十年裡陪了你整整三年,你也該知足了!」

曹大鷹嘆了口氣道:「我們在一起雖然隻有粗茶澹飯,但日子過得還是很開心的,為什麼你不願意過這種生活,而是削尖腦袋要嫁個家境好的男人呢?」

女人沉默了一下,才認認真真的說了一番心裡話,「大鳥,說實話,跟你在一起生活確實挺充實的,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都充實。但日子過得充實不是幸福的唯一標準,物質條件也是需要講究的,你看看這出租屋,都破舊成什麼樣了?

這種地方雖然也能住,但哪個女人喜歡一輩子住在這種地方啊?

誰不想住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大別墅啊?

就算住不進大別墅,至少也要住個乾乾淨淨的小區房啊!

如果你的未來有潛力帶我離開這『貧民窟』,去首付一套小區房的話,那現在就是再苦再累我也願意陪你一起奮鬥。

可惜,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點希望,你的人生可以說是一眼可以看到底,這樣的日子我能陪你三年,真的對得起你了!」

曹大鷹聞言張了張嘴,卻什麼也說不出來。

正如女人所說的一樣,他的人生真的可以一眼望到底,這輩子除非中彩票,否則想在省城首付一套房根本沒有一點希望。

見曹大鷹說不出話來,女人走過來給了他一個擁抱,留下一句「我走了」,便轉身頭也不回的拖著行李離開了!

曹大鷹怔怔的看著女人離開的背影,雖然很想求她留下來,但人家已經把話說得明明白白了,再挽留也沒有意義,徒增煩惱而已。

他也沒有怪女人,就像女人說的那樣,她能夠在人生最美好的年紀陪他三年,給他洗衣服做飯,真的對得起他了!

當然,這也跟他本身天賦異稟有關,有很多次其實女人都想離開他了,但他那十八般武藝一使出來,女人就立馬改變主意。

不過這一次,曹大鷹也意識到他跟她終歸不適合結婚,即便勉強留下對方,也隻是延長這個分手時間罷了!

既然如此,索性就不浪費她的青春了!

從口袋裡掏出一包硬白沙,抽出一根點燃,開始慢慢的吞雲吐霧。

他要好好的思考一下人生了!

現在這個年代,想找個願意一直陪自己吃苦的女人,真的太難了!

他是農村出身,父親身體不好,每個月吃藥都要兩三千塊錢,而母親身上的小毛病也一大堆,雖然都不是什麼大病,但能夠照顧自己與父親就很好了,根本負擔不起父親吃藥的費用。

因此,這幾年來,曹大鷹承擔了父親的醫藥費用。

他也就是一個普通的打工仔而已,每個月的工資除去父親的醫藥費用,剩下的能夠解決自己的吃住問題就不錯了,想攢錢買房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這也是他女朋友說他的未來看不到一絲希望的原因。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現在需要穩定的收入,連換工作的勇氣都沒有,更別說辭工出去嘗試創業了。

明知道這樣下去會一直窮,但他卻半點辦法都沒有。

煙一根接一根,直到大半包煙抽完,曹大鷹還是想不出解決目前困境的辦法。

難道,真要去當牛郎?

曹大鷹今年27歲了,作為現代人,他自然知道牛郎這個職業,以他的本錢想成為牛郎應該是很簡單的事情。

不過,牛郎這個職業雖然掙錢,但對於身體的損傷也太大了,再加上還不能挑客人,想想若是遇到矮胖醜老的客人,那特麼不是找罪受嘛!

而且,這職業違法啊!

與其去當牛郎,還不如去給富婆當小白臉呢!

當然,話又說回來,他就算想給富婆當小白臉,也沒有那個渠道。

曹大鷹把手中的空煙盒捏成一團,丟進垃圾桶裡,嘆了口氣道:「這種操蛋的日子到底要熬到什麼時候啊?」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

本章報錯

都市相关阅读: 超級保安在都市 我對宗門一片赤誠 保安逆襲兵王歸來 我給從前寫了億封信 洪荒:煉製屠妖劍,殺崩巫妖量劫 穿到病嬌反派黑化前 快穿之宿主是個白切黑 此生便是渡海 我憑破案冠絕京華 表叔為我畫新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