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參親王文山侯討旨(1 / 2)
早朝上,當今聖上——明德帝坐在龍椅上,眼見著群臣都安靜了下來,他正待退朝,彭朗便站了出來。
「聖上。」彭朗高聲說道:「臣有事上奏。」
「彭愛卿,是何事啊?」明德帝便問道。
「臣參端親王教子不嚴,縱容衛世子殘害百姓,罔顧人命。」
端親王是明德帝的七弟,生母是先皇的一個婉儀,因著那婉儀並不太受寵,所以,這位端親王也並不受先皇喜愛,一直是個比較邊緣化的皇子。
當今明德帝即位後,因為這位兄弟沒有什麼威脅性,便給了個封號——端,卻沒什麼實權。
這端親王不過一閒散王爺罷了,平日裡不過上朝的時候略在朝堂待一待,其他時候,不是逛園子便是聽曲兒,好不悠然自得。
這端親王的王妃當年難產,生了一個死胎,為此,端王妃悲痛欲絕,正好端親王的一個妾室生了一子,端親王便做主將那個兒子抱到了端王妃的院子裡教養,明德帝為了安撫端親王的失子之痛,便封了那個剛出生的男嬰為衛世子。
除了這個衛世子,端親王再無其他子女,所以,對這個衛世子一家子人自然愛若珍寶,寵得無法無天,平日裡欺男霸女的事情沒少做,為此明德帝也訓誡了端親王幾回,但也是略有收斂罷了,明德帝見狀,便隻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哪知道,今日那衛世子竟然撞到了彭朗手裡。
明德帝不由有些頭痛,但還是問道:「彭愛卿,那衛世子做了何事?」
於是,彭朗便將衛世子為了一己私怨,陷害林如虎幾人,害得林如虎一行人差點蒙冤被流放到邊陲一事,一五一十的都說了出來,同時還拿出了那胡山縣縣令的供詞。
端親王一見彭朗證據確鑿,忙出列向明德帝請罪道:「聖上,臣弟教子無方,害及百姓,臣弟願意領罰。」
這端親王平日裡很少管束自家兒子的行徑,可若是鬧到了明德帝麵前,他又是一副願打願挨的態度。
總之,就是這罰我認了,可兒子我就不教,妥妥的一個滾刀肉,也讓明德帝心累得很,偏偏這可是皇子皇孫,隻要沒有意圖謀反,再如何也不能打殺了,更何況人家端親王認錯態度那不是一般的好。
彭朗顯然也是知道的,所以,他隻是參了端親王,至於那衛世子,不過空有個世子的名號,身上沒有一官半職,妥妥的紈絝,他便是想參也參不到那衛世子的身上去。
「既是如此。」明德帝便說道:「端親王,朕便罰你半年的俸祿,再有,那衛世子你也要將其禁足三月,如何?」
端親王忙道:「臣弟領旨。」
至於那胡山縣的縣令,自然是嚴懲的,於是,明德帝便命人去胡山縣傳旨,將那胡山縣的縣令免去了官職,流放邊陲三年。
該罰的人都罰了,畢竟犯事兒的主角是自己的親侄子,還不能重罰,明德帝便想著給林如虎幾人賞些銀錢,權做安撫。
正琢磨讓誰去桃源縣呢,文山侯便出列道:「聖上,臣代犬子請旨前往桃源縣宣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