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借錢的給欠錢的下跪了!(1 / 2)
從陳富貴的小院子裡離開以後,羅濤就將劉思婷的道歉視頻上傳到了小破站。
網友們的反應也正如羅濤之前所料。
雖然依然有一小部分網友對劉思婷的道歉嗤之以鼻,認為她之所以會這樣做,完全是受形勢所迫,否則這種絲毫不把別人看在眼裡的女人,決不可能認錯。
但大多數人還是選擇了原諒,認為劉思婷知錯能改,總比那些明知錯了仍然我行我素的人要好得多了,隻要下次別再犯相同的錯就好。
不管如何,到了這一步,這件事算是有了一個圓滿的結局:
做了好事的陳富貴得到了公道,也得了好報,不但有了一份還算滿意的工作,連小石頭日後手術費的事情也有了解決方案;
而冤枉了陳富貴的劉思婷也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
「第一單任務:為外賣員陳富貴正名,經係統判定,已完成!
任務獎勵一百萬元已發放!
請宿主繼續加油,為捍衛正義而不懈努力!」
剛走進家門,腦海深處就響起了一道有些機械的聲音。
羅濤腳步一滯,等聽明白了這番話的意思後,忍不住一陣激動!
一百萬獎勵,總算是拿到手了,真是不容易啊!
雖然這些錢不算多,連個房都買不了,但耐不住它香啊!
這世界上,還沒有別的東西比它還更受人歡迎的了……
在沙發上坐下來後,羅濤先大致計算了一下目前手上的資產:
係統在第一單任務開啟後,先給予了10萬塊的任務經費。
這些錢,除了2000元的當事人資料以及1200元的視頻剪輯費,再加上無形攝錄的使用費大概1000元以外,就隻有律師委托費比較昂貴了。
委托馬律師給劉思婷發律師函就花了1000元,後麵又請他到新洲村作為第三方主持簽訂《賠償和解協議》又花了1500元。
這些費用加在一起,大概6700元左右。
至於交通費、電話費之類的零碎花費,羅濤就懶得計算了,就算沒去處理這件事,這些錢也不一定能省得下來。
這也就意味著,10萬塊錢的任務經費,羅濤隻花了不到一萬塊錢,還剩下93300塊錢。
再加上一百萬係統獎勵,除了羅濤自己之前上班攢下的錢之外,這短短幾天時間內,他的財富就增加了1093300元!
這可比在公司裡當社畜賺得要多多了!
雖然係統任務並非天天都有,獎勵也不是輕易能拿得到手,但關鍵是自由啊,而且做的這些事也都是自己渴望做的。
既滿足了自己維護正義的情感需求,又能獲得係統的巨額獎勵,何樂而不為?
美滋滋地往沙發上一靠,羅濤就開始考慮起這筆錢應該怎麼花。
賺了錢不花,那就是一堆數字,放在那裡毫無意義,隻有花出去了,錢才是真的錢。
如今自己剛剛換租了房子,住的地方自然不用操心了。
至於吃穿方麵,自己也沒有什麼特別的需求,就算在之前,他也不曾苛待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