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案卷十六,誰是人販子(2 / 2)
「大人!給民女做主啊。民女帶著孩子來青樂縣投奔親戚。
剛剛出了車行,這個乞丐就沖出來搶我的孩子,還說什麼孩子是她的,這明明是我的孩子。」
那個壯碩女人連忙搶先說道。
「你胡說!大人,孩子是我的……民女家住泰安府,我家男人在靜海府務工。
公公病了,我抱著孩子來靜海府尋找我家男人,一路風餐露宿走了半個月。
到了青樂縣,這個女人來與我套近乎。我漸漸沒了防備,可一轉眼孩子就被她搶走了。
我連忙去追,追了兩條街才追上她。大人,她是個人販子,求大人明察秋毫。」
剛剛聽完兩人的訴說,腦海中突然微微一顫,集案錄自動出現在蘇晴的腦海中,翻開封麵到最新頁麵處。
「發現可進化藍色案件,是否收錄?」
可進化?還初始就是藍色案件?
蘇晴心底一喜必須收入啊。
念頭剛剛升起,最新的書頁上突然出現了一行文字。
案卷第十六——誰是人販子?等級,藍色。破案積分,三百。
集案錄是蘇晴穿越過來之後一起帶來的金手指,通過蘇晴收集各種案件。案件以難易程度將案件分外白色,藍色,橙色,紅色,紫色,金色六個等級。
破獲不同等級的案子,可以獲得不同的積分,積分可以通過集案錄兌換獎勵。獎勵隨機,但不會出現無用獎勵。橙色以上的案件,在破獲之後還有額外特殊獎勵。
不過蘇晴還沒觸發到橙色案件,特殊獎勵是什麼還不清楚。總不是大保健吧?
白色案件是民事糾紛,這十天蘇晴觸發的案件全部都是白色,積分也少的可憐。收錄了十五個,收獲的積分加起來也才三百多。
在蘇晴收錄案子的時候,公堂外的人群中漸漸升起一陣嗡嗡的議論聲,公堂上的兩個女人也開始撕扯爭吵起來。
「肅靜,公堂之上不得喧嘩!」蘇晴回過神,一拍驚堂木喝道。
「你說孩子是你的,可有憑證?」
「孩子是從我肚子裡爬出來的,還要什麼憑證?我初來靜海府人生地不熟……親戚也沒見過孩子,沒有人可以為我作證啊。」壯碩女子大聲呼道。
「你呢?」
「民女是來尋找丈夫的,孤身一人來此地,一時間也想不出怎麼證明……孩子吃奶,我有奶水可以餵孩子。」黝黑女子連忙說道。
「孩子吃你奶算什麼證明?難道那麼多做奶媽的都成孩子親娘了?
大人,民女以為用老法子,滴血認親最穩妥……」
「胡鬧,滴血認親就是騙人的,豈能做憑證?」蘇晴進入角色的倒快,頗有威嚴的喝道。
「蘇大人!滴血認親是記載在血親注中的辦法,沿用至今已有數百年。蘇大人何故說那是騙人的?難道,蘇大人是在質疑陳學?」
在蘇晴話出口的瞬間,耳邊傳來一個頗為不屑的質問。
這是縣丞徐兆,上一任縣令調離之後,按慣例應該是他接替的,卻沒想到被蘇晴截胡了,心底有多不痛快可想而知。
而後傳出的那麼多流言蜚語,蘇晴就算用膝蓋想也知道是徐兆的傑作。
今天,即是蘇晴保住烏紗帽的機會,更是徐兆把自己拉下馬的唯一機會。
所以隻要蘇晴出一點錯,露出一點破綻,徐兆都會不遺餘力的把缺口拉扯大。
蘇晴隻是質疑滴血認親,在徐兆的口中就是質疑陳學,擺明著上綱上線啊。誰不知道,知府劉知書是陳學學派的?